招标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2】196号、喀发改农经【2023】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其他20.0%,项目法人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二检(打捆)标段全过程二检(平行)检测服务;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三检(打捆)标段全过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期间,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2】196号、喀发改农经【2023】2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其他20.0%,项目法人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伽师县。
2.项目规模: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二检(打捆)标段全过程二检(平行)检测服务;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三检(打捆)标段全过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718001001 |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二检(打捆)标段 | 123 | 148.00 |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二检(打捆)标段全过程二检(平行)检测服务 |
E6531003908001718001002 |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三检(打捆)标段 | 123 | 130.00 | 喀什噶尔河灌区伽师县红旗干渠等七条干、支渠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喀什噶尔河克孜河伽师县贝纳木南岸防洪工程三检(打捆)标段全过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以上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期间,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伽师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喀什明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曹艳霜 | 联系人: | / |
电话: | 15009941016 | 电话: | 16690086002 | 电话: | 0998-253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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