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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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专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解决无人种地、效益不高的问题。经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公开遴选1家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供销合作社建设合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中心采取市场化运营,无财政补贴资金,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制定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等。
一、遴选标准
(一)运营主体范围。在合江县注册成立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农业社会化服务或农机服务、农业生产托管,具有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在合江县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
(二)经济实力。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具备一定数量的农机设备,有培训场地、会议室等基础设施,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
(三)管理服务能力。有较强的服务和协调能力,与全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紧密,服务范围较广,具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能力,能大量组织农机及机手实施项目。有专职运营团队,有长期员工5人以上,能为中心配备3名以上专职工作员,运转经费由运营主体自行保障。
(四)否决条件。企业有贷款逾期未还、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等征信问题;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D;企业曾经实施的财政项目存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主要职责及义务
(一)负责合江县县乡村三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行管理,指导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村级协办员、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
(二)统筹全县服务资源,规划服务布局,发布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对接农户服务需求;
(三)规范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行为,制定县级行业标准,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能力;
(四)建立镇(街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站和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办员的选用、培训、奖惩等制度,实行定期培训、动态考核调整,规范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县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县农业农村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可重新组织遴选新的经营主体。
三、报名遴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3日的工作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合江县符阳街道少岷南路462号,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4楼农经办。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合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运营申报表》1份、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企业征信报告1份、法人代表及实际控股人(最大股东)个人征信报告1份、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1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是否经营异常截图1份、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1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0830-5252699。
(五)专家评审。若有符合条件的主体报名,则由县“三农”工委组织专家现场评审;若无符合条件的主体报名,则再次公示7天;公示期满若仍无主体报名则由县农业农村局运营。
(六)公示选定。2023年10月30日前评审结果通过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公示栏公示。
附件:合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经营主体申报表
合江县“三农”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合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经营主体申报表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现有员工数

自愿投入运营经费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农机具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

纳税信用等级

是否有违法记录

经营范围

基本情况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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