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昭苏县喀拉苏镇塔斯阿尔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昭苏县喀拉苏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陆伟139099964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丰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海杨18999382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昭苏县喀拉苏镇塔斯阿尔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发布时间:2024-04-03 19: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昭苏县喀拉苏镇塔斯阿尔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备案。招标人为昭苏县喀拉苏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昭苏县喀拉苏镇塔斯阿尔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 2.工程规模:新建花砖人行道1145㎡,新建混凝土路沿石1755m,完善照明设施110盏,残垣断壁修砌1500m,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 三 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 3、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jyl.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上传投标文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04日 10时00分至2024年04月09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