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县道交叉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5.4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007
预算金额175.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科长0538-321321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经理0538-3307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县道交叉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3-24 08: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DGP370983000202302000007 
交易进场编号:FC-ZC-20230310-01   
1.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县道交叉口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程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754524.00元。各单价、总价均设预算控制价,投标单位首轮报价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二轮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首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1.5 采购需求:对肥城市X004王瓜店-石横、X005大汶口-边院、 X007北迎-胡台等9条县道共计161km的交叉口进行综合整治,包括交叉口警告标志、停车让行标志、交叉口渠化标线、道口标柱等。
1.6 工   期:150日历天。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本项目根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按建筑业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3.3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3年3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3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投标供应商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 并同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3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文件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3.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q/011002/01100200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五、开启:
5.1开启时间:2023年3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还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账号,未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领取磋商文件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如参与投标/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2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  )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城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汪科长   联系方式:0538-3213216
地  址:肥城市泰西大街047号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38-3307767
地  址:肥城市桃都国际城小区南门西侧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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