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3-JQ43-W1002)(第1、2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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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43-w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穆超15502663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43-W1002 三、项目概况: 包1
包2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2.最高限价:包1:132万元;包2:201万元; 3.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如所投产品为消毒类产品须提供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为注册检验报告复印件或具有医疗器械检验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报告复印件,内容需覆盖主要技术参数条款。因复印件不清晰或有歧义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报名时,不提供 (4)代理商须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完整的授权链,项目报名时,不提供 (六)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或者开标现场登录核验,否则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1月2日至11月9日,每日上午 8 : 30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在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并下载(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负责人。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6、购买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沈阳利星行广场901室。 (四)投标人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上传诚E招系统)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投标人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6,本项目特定资质: (1)生产厂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 年 11月 23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23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采购单位评标室(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3 年11月 23 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采购单位评标室(详见采购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穆超、李大鹏、单浩、耿俊、于洪飞 电 话:15502663039 邮 箱:784429495@qq.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 政 编 码:11000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全主任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举报电话) 采购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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