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调压箱(100Q)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000-bpb20200037
预算金额2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伟雯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秀凤1524067891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10
公告正文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调压箱(100Q)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4000-BPB20200037)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调压箱(100Q)采购项目(第二次)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项目具体型号及数量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1. 总部需求量:

序号

公称流量

(m3/h)

数量

(套)

配置要求

出口压力

基本技术要求

(kPa)

1

100

510

调压箱按“1+0”管道结构配置,箱体外壳选用不小于1.5mm厚304不锈钢,外观美观便于检修,进出口管为下进下出

1.8-15

1、 调压器在进口压力0.03MPa时能启动工作,进口压力在0.07MPa,出口压力在2.5kPa时能达到额定工作流量;

2、 调压精度 (RG/AC):±15%

3、 关闭压力精度(SG):25%

4、 切断压力精度 (AG):±10%

2

100

20

调压箱按“2+0”管道结构配置,箱体外壳选用不小于1.5mm厚304不锈钢,外观美观便于检修,进出口管为下进下出

1.8-20

1、调压器在进口压力0.03MPa时能启动工作,进口压力在0.07MPa,出口压力在15kPa时能达到额定工作流量;

2、 调压精度 (RG/AC):±15%

3、 关闭压力精度(SG):25%

4、 切断压力精度 (AG):±10%

  1.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需求量:

序号

公称流量

(m3/h)

数量(套)

配置要求

出口压力

(kPa)

基本技术要求

1

100

100

调压箱按“1+0”管道结构配置,箱体外壳选用不小于1.5mm厚304不锈钢,外观美观便于检修,进出口管为下进下出

1.8-15

1、调压器在进口压力0.03MPa时能启动工作,进口压力在0.07MPa,出口压力在2.5kPa时能达到额定工作流量;

2、调压精度 (RG/AC):±15%

3、关闭压力精度(SG):25%

4、切断压力精度 (AG):±10%

2

100

5

调压箱按“2+0”管道结构配置,箱体外壳选用不小于1.5mm厚304不锈钢,外观美观便于检修,进出口管为下进下出

1.8-20

1、调压器在进口压力0.03MPa时能启动工作,进口压力在0.07MPa,出口压力在15kPa时能达到额定工作流量;

2、 调压精度 (RG/AC):±15%

3、 关闭压力精度(SG):25%

4、 切断压力精度 (AG):±1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2)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且在合同期

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3)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

际采购量为准,中标人分别与招标人及下属子公司(需求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各需求单位(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承担的义务及责任以实际采购量及其与中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为限,各需求单位之间无任何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4)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税率有调整的,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区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有效性审查不通过。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元件组合装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子项目包含:元件组合装置)】。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产品代理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5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提供设计图纸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拟供货燃气100Q调压箱(1+0配置)设计图纸一份(应附简要说明),提供的设计图纸应满足用户需求书★号条款。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标书费收款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收款账号:3110910037672014466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020-37850929。)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网上开标大厅。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证书和投标文件密码信封(密码信封是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时,除“.etnd”格式之外生成的“.txt”文档)。

12.其他事项

12.1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3.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冯伟雯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项目联系人:李秀凤、盛菲、池锦俊、沈飞凡

电话:15240678910

电子邮件:lixf1@gc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