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水利南方公司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安徽水利南方公司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询价公告
现对我公司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所需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详见询价函)进行询价,特邀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
2、采购编号:ACEG-202309591001001
3、采购内容: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详细数量见清单。
4、工程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铜锣洲东路至振兴北路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他要求:/ 。
5、投标人资格要求:此次询价仅接受具备询价材料生产能力的厂家参与报价,本项目有业主对中标候选单位审查,在报价截止后,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候选单位配合招标人项目部进行业主对中标候选单位审查工作事宜,如不配合或审查不通过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通知第二名单位办理,以此类推,直至选出中标单位。
6、本次招标所有材料,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质量、规格进行生产供应,项目进行厂区生产考察,现场破碎抽检,若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所造成后果一切由供方承担。
7、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均为无效
(1)被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及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
(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大安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登陆采购平台,网址:http://cg.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采购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采购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采购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四、报价方式
1、本次询价控制价为267312.80 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若税率不同,报价人税前价不得超过税前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方式采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报价,无需现场递交报价单。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3、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9 月22 日18:00 时,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并将“询价函”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系统内,截止日期后无线上报价及上传报价单(未在电子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的或未上传签字盖章的询价函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
五、其他
其他各项要求以系统内附件“耒阳市滨江环路道路工程(EPC)项目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料采购询价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询价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
2、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比亚迪路创新设计产业园7栋801室。
3、现场联系人: 唐工 联系电话:18620698001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八、重要提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互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3、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报价提醒: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需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概况后进行报价。
✱本询价文件解释权属集团招标中心和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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