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采购 标段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水函〔2020〕17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山水小区10号楼B栋。建设内容为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的购置与安装,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和技术性能指标。
2.2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采购 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和技术性能指标。工期为6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0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2年10月10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请于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 时至 / 时,在 / (详细地址)持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员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1日09时00分,地点为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A)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B)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建设网 。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 四川省水利厅 电 话: 028-8693265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成都市文武路69号
8. 招标人承诺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山水小区10号楼B栋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1栋1单元6层12号
邮 编: 629000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赖林利、王程、周乐锦
电 话: 0825-3138432 电 话: 028-61986009转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2年10月09日
相关资料下载:
- 招标文件-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采购标段.doc招标文件-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采购标段.doc
- 事前报告.pdf事前报告.pdf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山水小区10号楼B栋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0825-313843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1栋1单元6层12号联系人:赖林利、王程、周乐锦电 话:028-61986009转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山水小区10号楼B栋 |
1.2.1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的购置与安装,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和技术性能指标。 |
1.3.2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1月13日除上述工期要求外,有关进度计划的详细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1.3.3 | 质量要求 | 提供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全部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资质证书。2.其他 /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近 2 年(2020年~2021年)无亏损(限定在3年以内)。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 个(1至3个)类似项目。注: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超过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宜为已完工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应同投标人须知10.1条描述一致)。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不作要求)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 / 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定后至 / 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本项目不作要求)2.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机构中其他组成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以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为准(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本项目不作要求)注:(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金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也不得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银行信用等级等非国家强制要求或非行政许可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招标人应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其配套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和其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3)资质类别:资质类别应与招标工程内容相对应,当招标工程内容涉及多个资质时,应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或通过总承包后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确需整体发包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多个资质的,应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设置资质要求,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4)资质等级:资质等级应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和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应的可承包范围确定。允许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的是入门资格不是中标的资格。招标人设定的资质等级高于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5)招标人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包括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参与开标活动;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6)“业绩要求”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7)需要类似项目业绩的,类似项目应以项目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其他主要工程特征来确定,即以投标人的能力为本项目的准入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以特定的行业、地区等(不以潜在投标人的能力而以潜在投标人的身份)条件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类似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类似项目业绩指标应当符合项目的主要内容且不得超过3项。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4.3(12) |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年份要求 | 最近三年(2019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内 |
1.4.3(17) |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年份要求 | 最近三年(2019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内 |
1.4.3(18)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年 / 月 / 日 /时 / 分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 | 时间:2022年10月17日00时00分形式: 电子形式 |
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最高项数:技术性能指标均允许偏离偏差调整方法:按照评分办法评分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若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17日00时00分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09时00分 |
2.2.3(A)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查阅、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
2.2.3(B)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2.3.2(A)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查阅、下载招标文件修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
2.3.2(B)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 /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的信用等级网络查询截图。(本项目不涉及)(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按招标文件要求可作为评标量化的参考因素) |
3.2.3 | 投标最高限价 | £没有☑有,投标最高限价 1050000.00 元,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 1050000.00 元。 |
3.2.4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投标报价文件(包括投标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 |
3.4.1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00 元(小写), 贰万 元(大写)。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按照系统要求从基本账户网上银行在线缴纳保证金(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2)以保函形式提交,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电子保函)。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①本项为单项选择;②保证金在线缴纳方式具体以相应交易系统要求为准。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 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中发起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交易系统原路退回到缴纳基本账户中。以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保函退还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发出投标保函退还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1个月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退还手续。若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后1个月内仍未前来办理保函退还手续,该保函将作销毁处理。采用电子保函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
3.4.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下:1、拒签合同协议书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或投标欺诈行为,经招投标监督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 2 年(2020年至2021年)注:1、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2、没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时可不填写和提供。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的类似项目的日期要求 | 正在施工的:指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监理人已发出开工通知并正在施工的;新承接的:指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定合同协议书,但监理人尚未发出开工通知的。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否决投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其中所附“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3)的要求办理,投标人准备上述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备评标委员会核验。(7)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为需用符合系统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相应格式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上传投标报价数据电文,投标报价文件与技术标文件组合成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1)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具备电子签章功能时,应直接录入内容。(2)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地方都应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同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贰 份,投标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正副本内容应一致。并应提供正本的电子文档载体 1 份,要求是: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 份。当电子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但电子投标文件、副本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在线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且在开标现场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作为备份。开标时使用投标人在线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当投标人在线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无法正常读取或无法正常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或由于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才启动补救措施,使用该投标人现场递交的光盘或U盘中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份)仍然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
3.7.6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载体应分开密封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应单独包装。保函原件(如有)应单独封装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每一个包装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4.1.2 |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 招标人名称:四川省遂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招标人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任家渡山水小区10号楼B栋遂宁水文巡测基地建设项目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采购标段货物招标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 在2022年11月01日09:00时前不得开启 |
4.1.4 |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 | / |
4.2.29(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是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7人,组建时可根据评标工作量增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等文件规定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在四川省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必须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确定。国务院部委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确定评标专家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经管委办批准,也可以从国家级专家库或其他省级以上专家库中随机确定评标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三)规范评标委员会组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经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部门确认,招标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可从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外省(区、市)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国务院有关部委审批的项目对抽取评标专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拟派进入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应熟悉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项目经济、技术要求,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行政监督部门(包括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被监督项目的评标专家或招标人评标代表参与评标。 |
6.3.1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执行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规定: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省指定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行电子评标的,评标结果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公示评标结果应严格按标准文本执行。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应严格按中标候选人公示标准文本执行。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以保函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支票、保函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保函原件。(4)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其它形式,由招标人自行填写),招标人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
8.1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
10 | 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7)本项目招标的设备。注:(1)类似项目指标应根据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及其他主要工程特征,参照以下原则提出。1)库容 / 亿立方米【按不同水库总库容对应大型(≥1亿m3)、中型(<1亿m3,≥0.1亿m3)、小型(<0.1亿m3)提出】以上或坝高 / 米【按不同坝高对应高坝(70m以上)、中坝(30m至70m)、低坝(30m以下)提出,选填70或30m或不填】以上(£土石坝、£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大坝;2)过闸流量大于 / 立方米/秒的拦河闸;3)总装机容量 / MW以上水电站;4)总装机容量 / 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5)洞径大于 / 米、长度大于 / 米的水工隧洞;6)单项合同额 /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7)其他(本项目招标的设备)注:上述选项一般不超过2个。(2)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投标人具备完成过不超过3个符合一定指标要求的类似业绩。对类似业绩的指标要求仅限于工程规模、总投资等量化指标,原则上控制在招标项目本身所对应指标以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须知”第3.5.3项和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85%并且低于所有(该标段)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5%(不超过95%,精确到1%)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注:①合格投标人是指: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已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投标人;②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③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所有合格投标人报价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按相应百分比计算后,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10.3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10.4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根据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10.5 | 建设资金拨付 | 合同中约定。 |
10.6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 可以调整。☑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 |
10.7 | 压证施工制度 | 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应至合同标的的 / 完工后才能退还。 |
10.8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业主同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严禁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
10.9 |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管理 | (1)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签定后至 / 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对该工程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 |
10.10 | 合同备案 | 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 |
10.11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报送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监督部门留存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2的原则处理。 |
10.12 | 招标文件的解释 | 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
10.13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
10.14 | 知识产权 | 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15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买方”和“承包人/卖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16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 份数: / |
10.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10.18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由省交易中心按电子招投标流程完善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10.19 | 农民工工资 |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签定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涉及) |
10.20 | 其他要求 | / |
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小写(元) | 工期(日历天)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3.7.3项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如有)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最高限价 | 投标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
2.1.4 | 低于成本报价评审标准 | 成本 | 低于成本报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 |
2.1.5 | 否决投标标准 | 不符合2.1.1、2.1.2、2.1.3、2.1.4项评审要求或依据3.1款规定可否决其投标,其他情况不得否决其投标。经过初步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其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项目实施方案:15分;技术性能指标:35分;投标报价:5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方法一:随机系数法S=(A×k1+B)÷2×(1+k2)其中k1=0.95;S—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A—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投标最高限价中已列明的费用);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k1—取值为0.90、0.91、0.92、0.93、0.94、0.95,在招标文件中公布;k2—随机抽取系数(取值为:-1%、-0.75%、-0.5%、-0.25%、0、0.25%、0.5%、0.75%、1%,由开标现场抽取);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按以下公式计算:n—有效投标人数量;t—不大于n/10的最大自然数;ai(i=1,2,…,n)—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Mmax—所有评审价中最高报价;Nmin —所有评审价中最低报价;Mi(i=1,2,…,t+1)—所有评审价中最高的t+1个报价;Ni(i=1,2,…,t+1)—所有评审价中最低的t+1个报价。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方法二:二次平均法第一次平均: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人≤5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人在6~10家时,去掉1个最高评审价和1个最低评审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人>N×10家时,去掉其中的N+1个最高评审价和N+1个最低评审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N为自然数);第二次平均:对小于或等于A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不含第一次平均时已去掉的评审价)的二次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算术平均值A、评标基准价均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注:由招标人选择上述一种方法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
2.2.3(1)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理解情况(0~4分) | 对项目理解是否全面、是否深入、是否切合实际和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进行评分,优得4~3.5分,一般得3.4~2分,差1.9~0分。 |
2.2.3(1) | 项目实施方案 | 备货、供货方案、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0~4分) | 对本项目备货、供货方案、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详尽、方案措施是否及时有效、体系是否完善进行评分,优得4~3.5分,一般得3.4~2分,差1.9~0分。 |
2.2.3(1) | 项目实施方案 | 质量保证措施(0~3分) | 对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详尽、体系是否完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措施是否及时有效进行评分,优得3~2.5分,一般得2.4~1分,差得0.9~0分。 |
2.2.3(1) | 项目实施方案 | 售后服务(0~4分) | 对售后服务体系、响应时间、人员配置情况、售后保障措施、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进行评分:优得4~3.5分,一般得3.4~2分,差1.9~0分。 |
2.2.3(2) | 技术性能指标 | 技术性能指标(0~35分) | “▲”技术性能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其余技术性能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带“▲”技术性能指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鲜章,招标文件未做要求的,可以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或彩页资料予以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鲜章;其他技术性能指标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可不提供) |
2.2.3(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0~50分) | (1)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按四舍五入原则,偏差率精确到0.01%)(2)随机系数法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①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Fi =投标报价满分-偏差率绝对值×100×1.5②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Fi =投标报价满分-偏差率绝对值×100×1.0③有效投标报价的评审价=评标基准价Fi =投标报价满分F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
2 | ||
3 | ||
4 | ||
5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副本数量及其他要求 |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
4 | 联合体投标人 | |||||
5 | 报价唯一 | |||||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营业执照 | |||||
2 | 资质要求 | |||||
3 | 财务要求 | |||||
4 | 业绩要求 | |||||
5 | 信誉要求 | |||||
6 | 其他要求 | |||||
7 | 联合体投标人 | |||||
8 | 投标要求 | |||||
9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投标内容 | |||||
2 | 工期 | |||||
3 | 投标有效期 | |||||
4 | 投标保证金 | |||||
5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
6 | 最高限价 | |||||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评审因素 | |||||||||
低于成本 | |||||||||
评审结论:符合/不符合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1 | 项目理解情况 | 4分 | |||||
2 | 备货、供货方案、实施进度计划与措施 | 4分 | |||||
3 | 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
4 | 售后服务 | 4分 | |||||
得分合计A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偏离情况说明 | 偏离情况说明 | 偏离情况说明 | |||
1 | 技术性能指标 | 35分 | ||||||
得分合计B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
投标人投标报价 | 50分 | |||||
评标基准价 | 50分 | |||||
偏差率 | 50分 | |||||
投标报价得分C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代码 | 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代码 |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A | |||
2 | 技术性能指标 | B | |||
3 | 投标报价 | C | |||
详细评审得分合计 |
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 | 投标人名称及其得分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 | |||
得分合计 | |||
得分平均值 | |||
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类计数仪系统 | 套 | 1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 | …… |
合计报价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招标已具备的条宁水宁 | |
招标人名称 | 四川省遂宁水酒 | 四川省遂宁水酒 | 四川省遂宁水酒 | 四川省遂宁水酒 | 四川省遂宁水酒 | |
项目名称 | 遂宁水文巡基地建设日中心 | 遂宁水文巡基地建设日中心 | 遂宁水文巡基地建设日中心 | 遂宁水文巡基地建设日中心 | 遂宁水文巡基地建设日中心 | |
标段名称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计数仪标段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计数仪标段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计数仪标段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计数仪标段 | 藻类和浮游动物自动分计数仪标段 | |
招标项目核准情况 | 招标项目核准情况 | 是日(文号)川水函(2020)1749号否口 | 是日(文号)川水函(2020)1749号否口 | 是日(文号)川水函(2020)1749号否口 | ||
招标已具备 | 招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 招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 是口(文号)否口 | 是口(文号)否口 | 是口(文号)否口 | |
前置条件 | 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人审定 | 招标文件已由招标人审定 | 是否口 | 是否口 | 是否口 | |
其他情形 | 其他情形 | |||||
分标方案 | 计划安排拟招标时间 | 计划安排拟招标时间 | 计划安排拟招标时间 | |||
挂网时间 |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
勘察设计 | 1 | 1 | 1 | / | 1 | |
施工 | 1 | 1 | 1 | 一 | ||
监理 | 1 | 1 | 1 | |||
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 | 设备 | 设备 | 2022年10月10日 | 2022年11月01日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其他 | / | / | 1 | 1 | 1 | |
招标文件设置主要条件 | 招标文件设置主要条件 | 招标文件设置主要条件 | ||||
资质准入要求 | / | |||||
设置依据 | 1 | |||||
业绩准入要求 | / | |||||
设置依据 | 1 | |||||
人员准入要求 | 1 |
设置依据 | ||||
招标控制价 | 405.00万元 | (是否与概算批复相差10%是口否回) | (是否与概算批复相差10%是口否回) | (是否与概算批复相差10%是口否回)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口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口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 |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 抽取专家人数:5人 | 抽取专家人数:5人 | 业主代表人数:2人 | 业主代表人数:2人 |
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 | 抽取专家专业分配情况:B014115水文监测专用设备3人,B01340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人 | 抽取专家专业分配情况:B014115水文监测专用设备3人,B01340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人 | 抽取专家专业分配情况:B014115水文监测专用设备3人,B01340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人 | 抽取专家专业分配情况:B014115水文监测专用设备3人,B013401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人 |
评标加分(折减)主要内容 | 项目实施方案 | 技术性能指标 | 技术性能指标 | 投标报价 |
设置依据 | 和本项目相关的方案 | 项目标明的技术性能指标的考核 | 项目标明的技术性能指标的考核 | 招标文件标准模板 |
其他 | 件(2020年版)制作 | 本标段为纸质标,招标文件参考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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