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澜沧县海目古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25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38a6072-503c-4828-9f02-db3546627eb7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仕文138879910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微1339879026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澜沧县海目古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澜沧县海目古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新建殡仪馆 6969.48 ㎡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20 22: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9-7228435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选择地区(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政局 经办人: 邱仕文
办公电话: 1388799103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付微、李才华、官华、李明宇
办公电话: 13398790264 移动电话: 1339879026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400511001001
标段名称: 澜沧县海目古地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5 22: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2 08:30
开标地点: 开标厅一(澜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殡仪馆 6969.48 ㎡及其它附属工程建设。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澜沧县勐朗镇大平掌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1)设计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备贰级注册结构师(含贰级)或贰级注册建筑师(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本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 :①设计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提供社保证明材料;②施工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本项目不做要求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说明),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20 17:30:3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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