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fontcolor='#0066FF'>[辽宁省·辽阳市·市辖区]</font><fontcolor='#CC00FF'>[公开招标]</font><fontcolor='#FF6600'>[施工]</font>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6标段)辽阳...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张力强0419-32350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房忠达024-826120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辽阳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 “招标人”) 的委托,对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
3、招标人: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194日历天。2023年6月20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竣工。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共划分7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标段)辽阳市宏伟区新开河流域保护和修复工程;
(2标段)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
(3标段)太子河左岸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4标段)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
(5标段)汤河西支全域(2022年度)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6标段)辽阳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汤河单元);
(7标段)辽阳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葠窝单元)。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6标段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所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兼任;
7、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方。(2)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标段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所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兼任;
7、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方。(2)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⑴营业执照;
⑵符合“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要求的资质证书;
⑶符合“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要求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
⑷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网页截图或网站生成的信用报告;
⑸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
⑺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人:张力强
电 话: 0419-32350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房忠达 、李若宪
电 话:024-82612027
邮 箱:lngczbyxgs@126.com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一、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辽阳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称 “招标人”) 的委托,对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2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二批)(中游辽阳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
3、招标人: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工期:194日历天。2023年6月20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竣工。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共划分7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1标段)辽阳市宏伟区新开河流域保护和修复工程;
(2标段)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
(3标段)太子河左岸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4标段)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
(5标段)汤河西支全域(2022年度)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6标段)辽阳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汤河单元);
(7标段)辽阳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工程(葠窝单元)。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6标段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所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兼任;
7、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方。(2)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标段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建造模式(EPC)进行总承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同时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甲级资质;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所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所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本项目中可以兼任;
7、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一方。(2)所拟派的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⑴营业执照;
⑵符合“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要求的资质证书;
⑶符合“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要求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
⑷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网页截图或网站生成的信用报告;
⑸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除外);
⑺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备注: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辽阳市)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61号
联系人:张力强
电 话: 0419-323503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房忠达 、李若宪
电 话:024-82612027
邮 箱:lngczbyxgs@126.com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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