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zx-zb-2023-14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ZX-ZB-2023-14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本项目投
资约1.0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改造排水混接点29处。其中,封堵类12处,切改类17处,共计新建D300-
D1000管道751米,砌管堵76处,大修闸井1座。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相
应的审核意见及成果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基础设施,提
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
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
任意一项均可。
4、供应商须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
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通过现场、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获取文件
请提供以下资料:(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领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xinhe_gkzb1@163.com, 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文件领取事宜,联系电话: 022-28377930。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七、其他
1、采购范围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二期)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范围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及成
果文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2、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2-23022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层
联系人: 吕超、马瑛、潘竞龙
电 话: 022-28377930
电子邮件: xinhe_gkzb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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