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设备的阳光推介会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
医学装备阳光推介会公告
项目名称 |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 | 方式 | 院内阳光推介会 | ||||||||
联系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 | 联系人 | 刘小兰 | ||||||||
联系电话 | 023-85359661 | ||||||||||
报名及递交资质时限 | 2024年8月14日00:00至2024年8月16日24:00 (上班时间08:00—12:00及14:00—17:30) | ||||||||||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 |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响应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报名资料通过顺丰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给指定联系人(收件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439号设备科501室,刘小兰,023-85359661,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 | ||||||||||
项目开始介绍时间 | 待定 | ||||||||||
品目 | 国产或进口 | 数量 | 备注 | ||||||||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 | / | 1套 | 第一次 | ||||||||
项目参与单位资质信誉要求及资质提交要求 | 一、资质和信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二、资质材料提交要求 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2.推介产品按照规定需要生产许可或备案的,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3.推介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的,需要提供效期内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生产厂家授予推介人员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需加盖鲜章。 5. 提供产品彩页。 | ||||||||||
产品要求 | 符合附件要求 | ||||||||||
特别提示 | 报名资料封面上需要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号码以便接收推介会相关资料。 |
附件: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设备阳光推介功能需求
一、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购买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 | 1 | 套 |
二、功能要求:
1. 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产出的浓缩液应该满足《YY0598-2015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及《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0版》中规定的要求。
2.配液和供液能力应满足45台及以上透析机同时使用浓缩液。
3.配液方式:A、B系统均采用在线式配液方案,无储液桶设计现配现用。配液人份数可根据当日上机患者数量设定,可任意投粉。
4.供液方式:单管直供液。
5.消毒方式:化学消毒或者热消毒。
6.集中供浓缩透析液系统与透析机的连接方式应与我院正在使用的各品牌透析机兼容。
7.可以使用各类透析粉,无专用透析粉。
三、基本配置要求
1.由独立的A液配供系统和由独立的B液配供系统组合构成多功能血液透析用浓缩液集中配液系统。
2.配液浓缩液过滤装置。
四、质保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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