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博兴县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选取中介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s20241224004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尹先生18954339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博兴县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ZJCS202412240040
项目申请单位:博兴县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954339599
中介超市联系电话: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博兴县城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和谐家园1期及锦绣苑484套住宅。和谐家园1期建筑面积36428.76平方米,共12栋,2013年建成;锦绣苑建筑面积58188.45平方米,共484套住宅,2022年竣工。现拟对上述房产进行价值评估。
服务要求:
1、 受托人应对项目实行全面质量控制,定期组织业务讨论与交流,提高执业水平,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提高效率与资金使用绩效;
2、 受托人必须指定固定的联络人开展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事项或通知已送达指定联络人的,即视为已送达公司。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更换联络人,如必须更换时,必须书面通知委托人,并说明具体原因;
3、 按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及时高效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工作,未按时提交报告时,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非受托人原因除外);
4、 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 保密要求(1)履行保密义务,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不私自对外泄露。(2)除下列情况外,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信息予以保密:①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委托人的授权;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③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④接受行业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⑤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付款方式: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整个过程均无息。
项目完成时限:委托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拟定服务费:10
中介服务机构条件:1.受托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良好信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受托人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3.受托人须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及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超市业务类型:资产评估 , 房地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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