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_交易结果公示
金额
2.9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201803209128
预算金额2.92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民政厅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伏成功
公告正文
工程编码 210101201803209128
工程名称 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辽宁省民政厅
工程类别 项目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青年大街260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辽宁省民政厅办公楼外墙及配电系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伏成功 29206.6800 0.00 0.00 其他项目;项目管理招标;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辽宁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伏成功 29206.6800 81.82
第二名 辽宁华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张留根 29644.7800 62.87
第三名 辽宁中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俊诗 29790.8100 54.61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0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11日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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