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5449001G02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南孟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字【2022】15400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市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十个标段,其中一至四标段为PP管件和井首采购:
一标段:张家庄镇、南孟镇6个村,80.39408kmPP管材及2422个PP管件采购;
二标段:梅花镇、贾市庄镇3个村,180.95336kmPP管材及4897个PP管件采购;
三标段:张家庄镇、南孟镇6个村,7725套出水口及172套井首采购;
四标段:梅花镇、贾市庄镇3个村,9945套出水口及360套井首采购;
五标段:张家庄镇、南孟镇6个村,77.302km管沟挖填、管道安装;172个井台、井盖;7725套出水口保护装置;
六标段:梅花镇、贾市庄镇3个村,173.984km管沟挖填、管道安装;360个井台、井盖、9945套出水口保护装置;
七标段:张家庄镇3个村,水泥路4.622km;
八标段:南孟镇3个村,水泥路5.442km;
九标段:梅花镇西白露村,水泥路9.761km;植树5557棵;弯道保护装置22个;管涵1处;
十标段:梅花镇屯头村、贾市庄镇落生村,水泥路8.523km;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藁城区2022年南孟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至四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PP管材或出水口、井首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每批次的检验报告。
五至六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七至十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且未出现亏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相关信息注册(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阶段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使用第三方电子标的项目,递交 PDF 格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监管单位: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监管电话:67096821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 17:00至2022-09-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藁城区东城北街168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筵明 | 联系人: | 毕冬青 |
电话: | 13933130588 | 电话: | 1339321866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tzblt@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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