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4〕21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553-8811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致:供应商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或不动产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现对芜湖市湾沚区第二家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选取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第二家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选取项目。
2. 项目编号:湾自然资规〔2024〕21号。
3. 项目限价:80000.00元。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项目内容: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土地或不动产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5.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函”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服务相关需求
(一). 服务地点:湾沚区
(二). 服务期限:当项目累计费用总价即将达到8万元时即停止合同(不超过8万元)。
(三). 服务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价格评估。
2、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方面的价格评估。
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租赁等方面的价格评估。
4、土地收储(收回、收购)等方面的价格评估。
5、土地二级市场地价评估。
6、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地价评估。
7、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的地价评估。
8、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方面的地价评估。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项目评估安排服从采购人调度。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进度计划表。该进度表包括从单项合同签订后至评估报告交付时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各项工作的关系、程序,同时附上文字说明,并报经采购人审核。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委托后1日内开始评估工作,并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土地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报告、上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等一切工作内容。因成交供应商延期造成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合同,影响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受上级领导批评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报请相关主管部门限制其参与土地市场评估。
3、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履行过程中,应遵守现行有关文件、标准、规范的要求。当评估的同宗地评估价格经采购人业务会研究,达到两次未通过、高评低估、恶意串通、私下定价、服务质量不高、多次被点名批评的或受到被委托第三方举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协议合同履行。
4、在服务期内,所有成交供应商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有解释义务,需无偿给予采购人业务方面的解释,接受采购人的咨询。
5、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签订保密协议,评估结果在正式出具估价报告前不得将有关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终止协议合同履行。
(五)、收费标准

工业仓储用地评估、租赁;个人补办出让
800元/宗
若中标单位按折扣计算的收费金额低于600元/宗,按600元/宗收取

其他土地评估价格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
备注
1
2000以下(含2000)
0.2
 
2
2001~5000部分
0.1
 
3
5001~10000部分
0.05
 
4
10000以上部分
0.02
 

 
以上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人员费用、交通通勤、报告编制等一切费用。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报价按费率报价,结算价格按上述收费标准乘以中标费率得出,报价费率范围需小于100%(1%的整数倍)。
五、付款方式
每年6月前、12月前各结算一次。
六、响应文件
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9月14日16:00时前递交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办公室(地址:湾沚区行政四号楼408室)
3. 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营业执照、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资信评审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6)土地评估技术服务方案;
(7)项目组人员配备表(加盖单位公章的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所提交材料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供应商的评审,否则造成的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成交办法
1. 成立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采购人代表组成。
2. 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纪检委员的监督下,采购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开启所有响应文件,采购小组根据“百分制评分法”选取竞得人,包含报价分值34分,报价人业绩分值6分,体系认证分值6分,服务方案及土地市场分析分值32分,服务承诺分值6分,报价人实力分值6分,项目团队实力分值10分以最终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竞得人出具书面采购书。
2.1 报价评分(34分)(按折扣率)
报价费率范围需小于100%(1%的整数倍),经评审,所有报价人有效报价的最低费率为评标基准费率,费率由低向高依次进行排名(报价费率相同算并列),报价得分按:评标基准费率(排序第一)得满分34分,排序第二的得32分,…,每降一名减少2分。
2.2 报价人业绩(6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土地供应相关评估)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2分,本项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由中标公示等。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2.3 体系认证(6分)
供应商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2.4 服务方案及土地市场分析(32分)
一、土地评估技术服务方案
(一)对方案内容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专业技术力量保障、评估重点难点阐述、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内部管控制度、项目实施的建议意见和措施等要素(6 分)
1.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6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较合理可行,得 4 分;
3.方案有待完善,得 2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二)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管控制度规范性进行综合评分(6 分):
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含上述 4项内部管控制度)、内容规范,得6 分;
2.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包含不少于上述 3 项内部管控制度)、内容较规范,得 4 分;
3.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提升,得 2 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三)对不同类型项目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进行评分,评估程序应包括制定评估方案、资料收集与核查、实施评估、撰写评估报告等具体环节,评估方法应包括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公示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具体方法(8分)
1.评估程序和评价方法严谨、科学,得 8 分;
2.评估程序和评价方法较严谨、科学,得 6 分;
3. 评估程序和评价方法有待提升和完善的得 4 分;
3.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四)对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分,质量保障措施应包括具有有效的业务成果质量审核机制、完善的业务成果资料移交和存档管理制度及严明的工作纪律等措施。(7分)
1.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得 7分;
2.质量技术保障措施较全面、合理,得 5 分;
3. 质量技术保障措施有待提升和完善的得 3 分;
3. 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五)对项目实施的建议、意见和措施(5 分)
1.建议、意见和措施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的,得 5 分;
2.建议、意见和措施阐述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得 3 分;
3.建议、意见和措施阐述有待提升和完善的得 2 分;
4.未提供不得分。
2.5 服务承诺(6分)
承诺2天内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土地评估任务,得6分,;承诺3天内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土地评估任务得3分,其他承诺或未承诺不得分。
2.6报价人实力(6分)
1.具有房产评估资质的,得 3 分;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在省级部门备案的,得 3 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7项目团队实力(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地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一名注册土地估价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具备一名土地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以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 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综合评分次结果低的供应商递补为成交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3-8811008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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