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梅0513-85991998
中标公司南通新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新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人民中路20号南通大厦A座17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万玖仟元整(69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欣、沈海荣、陆谦益。
五、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通市财政局;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4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594216。
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八、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1: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附件1: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附件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南通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李艳梅日期:2022年7月5日 |
采购单位(盖章)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2年7月5日 |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
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
托,对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9.2万元
4.最高限价:9.2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两个月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
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
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
伙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
务合伙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
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
明材料(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不正当行为获取项目等违反职业道德情形(提供承诺
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
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
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7月11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17778751998)
4.售价:300元/份。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
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报业大厦14楼南通市财政局141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报业大厦14楼南通市财政局141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财政局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报业大厦14楼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59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
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法
律规定的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
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供应商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
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
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财政
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
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
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
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
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
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
(图纸等除外),不要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
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
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
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
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
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
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磋商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
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
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
5.本项目以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交通、通讯、食
宿、税费、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等一切费用。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派出相应资历的检查服务人
员,不得降低标准派出人员,检查服务人员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检查服务。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
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供应商独立承担用人风险,自行制订防范用人风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意外伤害险等措施降低用人风险。用人单位自行建立风险管理调控机制,对意外伤害
或工伤等风险充分预估,报价时自行考虑,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
赔偿责任。
8.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
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七、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2.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
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
的全部费用。
九、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根据《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及《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掌握目前我市居民医保运行总体情况,
重点对海安市、通州区开展专项检查,从中发现居民医保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及遇到
的问题,从而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保障基金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工作提出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此次检查的内容:
1.基金运行管理情况。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收、支、余及债权债务情况。
地方医保经办机构的内控制度落实、档案管理等方面。
2.基金筹资情况。居民医保基金征收管理、县级资金归集划转;财政补助资金到位
情况;是否存在参保人重复参保等情形。
3.基金使用情况。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居民医保的报支对象、报销范围;医疗
保险统筹基金基金待遇支付明细和利息分配,核对有误重复支付和向已死亡人员账户划
拨资金情况;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支付情况;异地就医管理及审核报销情况;居民医
保基金待遇支付的合法性、合规性;是否欺诈骗保等重大问题线索;支出户结余、往来
管理等情况。
4.落实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检查要求
按照相关基金管理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检查任务,检查过程和结果应充分
体现应有的专业技能,结果须公正、客观。
(一)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审核结果,严守秘密.未经采购人同
意,成交单位不得自行就被检查项目的事宜直接与申报单位进行沟通,不得擅自向申报单
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项目检查情况。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可根据具体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核、材料审核、
实地审核、过程核查、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审核等,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检查工作,并出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
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
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
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单位,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
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
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
伙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
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
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无不正当行为获取项目等违反职业道德情形(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磋商文件技术分评审标准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2.磋商文件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按磋商文件要求装
订,密封,递交。
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2.磋商响应报价总表(格式参见第七章)。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财政局: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
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
查。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财政局: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
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
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财政局: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进行响应。
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
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财政局: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
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
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
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
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
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同意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次)
项目名称 | 报价(首次) |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 _________________元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本项目以总价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交通、通讯、食宿、税费、企业
管理费、合理利润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等一切费用
。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派出相应资历的检查服务人员,不得降低标准派出人员,检查服务人员按
采购人要求提供驻场检查服务。
注:最终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总计(首次)。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
内容。
(3)本项目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全部货物或提供的全
部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全部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提供的全部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9.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涉有,则提供)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南通市财政局的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2021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属于
行政机关;承建(承接)企业为南通新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营
业收入为649.53万元,资产总额为875.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很,新东潮趣彩想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南通新天会计师事务所有
日期:2022年7月12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碳商文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
内容。
(3)本项目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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