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0年7月23日拟对江山市华兴机械厂年产 1.5 万吨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山市华兴机械厂年产 1.5 万吨精密铸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 1.5 万吨精密铸件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
建设单位:江山市华兴机械厂
建设项目概况:江山市华兴机械厂成立于1998 年10月07日,是一家专业从事矿山设备、水泥机械、除尘设备、精密铸造、五金、机电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等的企业。项目位于江山市清湖镇和睦村莲华山大道 21 号。由于历史原因,该企业一直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根据《关于印发衢州市铸造行业产能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衢经信装备[2019]98 号)及《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铸造行业产能的通知》(2020.3.18),江山市华兴机械厂属于江山市待规范的铸造行业企业,被要求限期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在江山市待整治方案中限制要求企业只能安装一台(0.4T)中频炉,因一台(0.4T)中频炉达不到项目原先立项 1.5 万吨精密铸件产能,经与企业沟通与核算后,企业最大产能为 5000 吨精密铸件。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通讯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