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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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5292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2922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2】8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冀州区境内。2.1.3建设规模: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堤顶路面硬化工程、上堤坡道整治工程、深槽清整工程等。 (1)堤防隐患段加固工程 7对现状堤身隐患段(左堤桩号Z21+940~Z23+080、Z23+200~Z23+560、Z23+860~Z24+400、Z24+840~Z25+070,右堤桩号Y28+900~Y29+180)进行加固治理,长度2.55km。 (2)堤防培高加固工程对右岸桩号Y21+700~Y21+900段、Y22+600~Y23+000段、Y35+100~Y36+300 段、Y37+400~Y37+800 段、Y38+400~Y39+200段,左堤桩号Z23+000~Z23+300段、Z27+270~Z27+370段,堤顶超高不足段进行培高处理,长3.4km,培高结合堤顶路面建设。 (3)堤身修整加固工程对左堤Z21+940~Z45+829全段、右堤Y21+400~Y43+930全段堤身冲沟、塌陷及沉降亏坡等部位进行修整,对整治段堤防边坡设植草防护,在堤防迎水侧边坡设排水簸箕。对右堤桩号Y30+340~Y30+600段堤防迎水侧边坡进行防护。对左堤Z25+200、Z35+500、Z43+200、Z45+300、右堤Y22+900、Y43+300等6处局部近堤大坑段堤防外坡填塘固基。(4)堤顶路面硬化工程对堤顶局部土路、碎石路进行硬化,长度27.59km;其中左堤顶硬化长度16.56km;右堤顶硬化长度11.03km。 (5)上堤坡道整治工程对现有上堤坡道适当归并,在堤内侧戗台修整巡河路连通坡道,左堤整修滩地上堤坡道40条,右堤整修滩地上堤坡道37条,对整修坡道路基进行完善治理,并对坡道路面进行硬化。 (6)深槽清整工程对滏阳新河冀州段(桩号23+200~24+000、29+200~32+400段)深槽实施清整,断面基本维持现状,深槽设计底宽为11~13m,两岸设计边坡为1:4。在不改变8现状整体深槽纵坡走势的基础上,进行河道纵断面设计,设计河道纵坡尽量与上下游深槽纵坡保持一致,该段设计纵坡为1:10000。2.1.4计划工期:9个月(汛期不安排施工)。2.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06-20 00:00至2023-06-29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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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滏阳新河冀州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6月20日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6月21日 2、原公告内容:项目法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更正为:项目法人为衡水市冀州深源钻井公司 3、原公告内容: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市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50%、10%及40%
河北真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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