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港口青岛港潍坊库区聘请专家(服务机构)培训、指导检查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pgbx-20240115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潍坊港联化仓储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增财0532-82982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标题名称 山东港口青岛港潍坊库区聘请专家(服务机构)培训、指导检查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GK-SPGBX-20240115006001 有效起始日期 2024-01-17 有效截止日期 2024-01-26
项目概况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标段(包)信息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山东港口青岛港潍坊库区聘请专家(服务机构)培训、指导检查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SPGBX-20240115006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招标方式: | 比选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资格后审公告 |
规模: | 根据业主需求,报价单位安排专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环保、应急、消防、电气仪表等专业)对潍坊港联化人员、职工进行相关规范、标准等内容的培训,对现场进行诊断式检查,安排专家驻守厂区,对合规性建设、现场风险隐患等进行现场诊断和指导并提出建议,专家可以由服务机构派遣(须经业主审查同意),也可由业主指定。报价单位要负责与专家沟通联系,负责每次培训检查的相关记录等工作。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备注: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 潍坊港联化仓储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曾鹏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3081652166 |
采购人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珠江西二街 |
代理机构 |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代理联系人 | 马增财 |
代理联系电话 | 0532-82982919 |
代理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D座四层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编号: | SPGBX-20240115006001-01 |
标段(包)名称: | 山东港口青岛港潍坊库区聘请专家(服务机构)培训、指导检查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4-01-17 08:30 到 2024-01-26 15:00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4-01-26 18:00 |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1-31 08:30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1-31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1、注册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供应商,在线远程解密。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标段包内容描述: | 根据业主需求,报价单位安排专家(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环保、应急、消防、电气仪表等专业)对潍坊港联化人员、职工进行相关规范、标准等内容的培训,对现场进行诊断式检查,安排专家驻守厂区,对合规性建设、现场风险隐患等进行现场诊断和指导并提出建议,专家可以由服务机构派遣(须经业主审查同意),也可由业主指定。报价单位要负责与专家沟通联系,负责每次培训检查的相关记录等工作。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报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2.提供报价单位的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对石油化工企业开展安全评价或安全标准化技术咨询或应急救援预案评审或环保业务咨询服务或消防业务咨询服务)。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可查,且为有效发票,发票开具时间要求: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 3.报价单位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4.报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证书人员中2023年1-12月份其中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参考:“我公司承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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