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7422.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915149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代理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项目基本情况: 1.以一景观一特色、一景观一主题为原则,深度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对中心城区内的街头绿地、微型景观进行优化提升,维修改造现有设施,补充配备慢行系统、亮化工程、健身休闲等设施,形成各类景观提质,提升周边群众幸福感受。
2.通过构建慢行系统有机串联社区绿地、三角绿地、河边绿地、周边山体绿地、闲置未利用地、公共缘地、绿道等 ,通过对“漫行道、标识系统、绿道驿站”赋能改造,实 施两环三横三纵工程:象山环城绿道(外环)、内环绿道、象山港路绿道、象山河路绿道、大目湾外环绿道、东大河滨河绿道、西大河滨河绿道、南大河滨河绿道等绿道串联工程,形成中心城区绿道微型循环网络体系。
3.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角绿地、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社区用房进行赋能改造,配建停车位、充电桩、座椅、休闲步道、健身设施、小型商贸体、文化宣传等设施,进行有机串联,形成15分钟健身宜居生活圈。
4.对中心城区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空间范围实施微改造,包括窨井盖下沉式改造、无障碍设施优化、退红空间停车序化、沿路公共设施更新优化、夜景美化亮化、打造校园安全回家路等。重点针对流量大、情况复杂的公共设施地块周边,包括塔山路沿线、丹山路(来薰路—天安路)、象山河路(丰饶路—新一路)、丰饶路(丹山路—殷夫路)等道路周边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的赋能改造,改造提升公共空间。
项目总预算: 7422.40万元
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5988.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5988元 ,上限:15988元
价格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设计费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费,再按规定下浮30%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15 15:22 至 2023-09-20 15:2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企业需具备承建业务能力,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2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浦
联系电话: 0574-89387571
联系手机:13362860513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69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0915149
项目名称: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四大专项行动(2023-2024年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代理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中心城区
项目基本情况: 1.以一景观一特色、一景观一主题为原则,深度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对中心城区内的街头绿地、微型景观进行优化提升,维修改造现有设施,补充配备慢行系统、亮化工程、健身休闲等设施,形成各类景观提质,提升周边群众幸福感受。
2.通过构建慢行系统有机串联社区绿地、三角绿地、河边绿地、周边山体绿地、闲置未利用地、公共缘地、绿道等 ,通过对“漫行道、标识系统、绿道驿站”赋能改造,实 施两环三横三纵工程:象山环城绿道(外环)、内环绿道、象山港路绿道、象山河路绿道、大目湾外环绿道、东大河滨河绿道、西大河滨河绿道、南大河滨河绿道等绿道串联工程,形成中心城区绿道微型循环网络体系。
3.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三角绿地、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社区用房进行赋能改造,配建停车位、充电桩、座椅、休闲步道、健身设施、小型商贸体、文化宣传等设施,进行有机串联,形成15分钟健身宜居生活圈。
4.对中心城区道路人行道及退红空间范围实施微改造,包括窨井盖下沉式改造、无障碍设施优化、退红空间停车序化、沿路公共设施更新优化、夜景美化亮化、打造校园安全回家路等。重点针对流量大、情况复杂的公共设施地块周边,包括塔山路沿线、丹山路(来薰路—天安路)、象山河路(丰饶路—新一路)、丰饶路(丹山路—殷夫路)等道路周边闲置未利用地、闲置绿地等零星地块的赋能改造,改造提升公共空间。
项目总预算: 7422.40万元
服务内容: 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5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5988.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5988元 ,上限:15988元
价格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设计费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费,再按规定下浮30%计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9-15 15:22 至 2023-09-20 15:2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企业需具备承建业务能力,人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9月2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浦
联系电话: 0574-89387571
联系手机:13362860513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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