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lzb-jt2021-233
预算金额40.00元
招标公司七台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女士0464-2953118
中标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时光艺画摄影摄像服务中心39.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LZB-JT2021-233
二、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七台河市桃山区时光艺画摄影摄像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桃东街东方花园九栋3号商服
成交金额:3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拍摄专题汇报片 服务要求:综合运用先进软硬件设备和高素质拍摄人员进行高质量的拍摄;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拍摄的视频素材需符合1920X1080高清视频格式; |
五、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金额为:1,485.00元。
六、评审专家名单:王达、刘吉业、李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七台河市公安局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系方式:13664645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A306室
联系方式:0464-2953118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464-295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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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LZB-JT2021-233
编制单位: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竞争性谈判公告..........................................................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二章 服务需求...........................................................................23
第三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4
第四章 评审办法.............................................................................25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34
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商应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
交至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A306 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ZB-JT2021-233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公安工作专题汇报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预算金额:40,000.00 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专题汇报片的拍摄;(详见
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营业执照在
有效期内;
3.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
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
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 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4
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每天上午 9:
00 至下午 1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A306 室
方式:电话咨询 0464-2953118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9 点 00(北京时间)
地 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A306 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 9 点 00(北京时间)
地 点: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A306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hljcg.gov.cn/index.jsp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公安局
5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系方式:13664645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乾璐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电子商务产业园 A306 室
联系方式:0464-2953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电
话:0464-2953118
6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表
九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_土台河市公安局__七台河市桃山区地 址: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_3GG4G4509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_七台河市乾盛招标代理在跟查任公司地 址;土台河市电子商多产业园A30G室联系人:工女土电 话:_046L2953118 |
1.3.4 | 合格供应离还要满足的特定资格条件 | 3.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此项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k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在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符当事人名单、政府米购产支违法关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8.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需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0是墨否 |
1.4.8 | 联合体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__0,_000_00_元最高限价:_元 |
体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o其他: |
6.1 | 现场考察、谈判前答凝会 | ■不组织0组织,时间: |
条款号 | 项目 | 内容 |
地 点:联系人:电话:0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雷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载止时间:__年__月_日_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晶投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迟巨:成交供应窗的样品将由米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雷要提供演示O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演示地点:演示顺序:(内容、设备等要求)2、演示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__人居五_元上_货币进行报价。0某它: |
13.1 | 投标集证会 | 1、投标保证念金额:人民币元2、投标保证会到账时间:3、投标保证金搬纳方式:□支票□电汇●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号:联4、保证金退还方式: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6、其它: |
15.1 | 响应有效期 | _迎_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___份,副本_L_份,胶装成册电子文档_上_份 |
0
条数号 | 项目 | 内容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问、地点为准。 |
21.2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___人。评审专家__2_人组成,共__人。 |
24_1 | 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 0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2、样品评审标准:0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2、演示评审标准: |
29.1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31.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
34 | 确定成交供应离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离 |
38.1 | 覆约质保会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质保金■本项目收取覆约质保金(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39 | 采购代理服务提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___应交方_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采胜代理质多费拨应交金额的上盛费座收取支付形式:史标人以转账、微信、现金签付款方式接规定的标准向代理公司二次撤渣招标代理服多费,支付时向:__胜验史标通知书时 |
42.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美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授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医联系单位:七台河市乾盈招标代到在服五任公司联系人:_工女土联系电话:0LGL-2053]]B通讯地址:土台河壶电子窗多产业园A305_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间一米对程序环带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 |
条款号 | 项目 | 内谷 |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注:表格中“阜”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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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
应商须知表 1.1 条。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 1.2 条。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
1.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表 1.3.4 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4 如供应商须知表 1.4 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
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
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 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 1.4.8 条。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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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无效响应。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 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
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
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 2.2 条。
★2.3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
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谈判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
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供应商须知表 4 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谈判前答疑会
6.1 供应商须知表 6.1 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 6.1
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谈判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
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 现场考察及谈判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
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
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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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构成
8.1 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采购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服务需求
第三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四章评审办法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
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
为无效响应。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
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范围
10.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0.2 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3 无论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
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1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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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响应报价
12.1 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 12.1 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
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2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3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4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5 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 13.1 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
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 37 条的规定与采购
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 39 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
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
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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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
的一部分。
14.2 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响应有效期
15.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 15.1 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
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
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 16.1 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
★16.2 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
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 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7.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 18.1 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到供应商
须知表 18.1 条中规定的地点。参加谈判的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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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
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
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
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
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
何修改;
19.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响应内容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六 谈判及评审
★20.谈判会议
20.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 20.1 条中规定的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组织谈
判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继续谈判,但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0.2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20.3 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谈判小组
21.1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负责本项目
评审工作。
21.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
谈判小组应该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谈判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21.2 条。
★22.资格审查
22.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
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的期间内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1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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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
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23.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
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
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不得
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4.样品及演示
24.1 供应商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24.1 条中
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4.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
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
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 11.3 条。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
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1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1.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处理。提交 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6.谈判
26.1 谈判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
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
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26.3 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6.4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
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最后报价
27.1 谈判结束后,对于采购文件中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小组将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
谈判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谈判不影响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
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
的保证金.
★28.响应无效
28.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
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
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
18
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谈判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8.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9.比较与评价
29.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 29.1 款规定的最低评标
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
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
29.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
★30.终止本次谈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本须知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
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31.1 除第 35 条规定外,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
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须知
第 33 条规定情形除外。
31.2 谈判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 31.2 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3 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2.保密原则
32.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2.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3.特殊情形
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
位同意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允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对本供应商须知第 20.1
条、22.1 条、23.1 条、27.1 条、30 条第(3)项、31.1 条内容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
以为 2 家。
七 确定成交
3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
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
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4 条。
★35.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
承担任何责任。
36.成交通知书
3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政
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7.签订合同
37.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
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
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
37.3 采购文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
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
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
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7.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8.履约质保金
38.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38.1 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质保金。
38.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质保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
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
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39 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0.廉洁自律规定
40.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
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4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41.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42.质疑与接收
4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2.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黑龙江省政府
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2.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表 42.3 条。
21
43.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22
第二章 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要求:综合运用先进软硬件设备和高素质拍摄人员进行高质量的拍摄;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拍摄的视频素材需符合 1920X1080 高清
视频格式;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如无人机航拍、微电影级高清拍摄设备、广角镜头、定焦
镜头、滑轨、电子稳定器等设备;
(7)验收标准及方法:/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23
第三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
1、技术要求
……
2、服务要求
……
3、合同草案条款
……
……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
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 22 条。
2、符合性审查
2.1 详见供应商须知 23 条。
3、样品及演示
3.1 供应商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24.1 条
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
知 23 条规定执行)
4、谈判
详见供应商须知 26 条。
5、最后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 27 条。
6、比较及评价
6.1 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6.2 在谈判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 25 条内容执行。
6.3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0.5 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
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
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
列情况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7.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
时,供应商所响应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
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 10%
(6-10%)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
/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7.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最后
报价给予 10% (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
(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
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3 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
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
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7.4 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7、响应无效
详见供应商须知 28 条。
★8、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31 条,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
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
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
托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 34 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数和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小写: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暨各、检查和具体指导。
因乙方配置和规划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额5%的
损失。
中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方使,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子以支持和配
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有关手续
29
2、乙方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因配置和规划出现重大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
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
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 30 天内仍未支付
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期限已连续超过 180 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等必须与采购文件及承诺内容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
权利。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服务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技术服务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
则视为逾期交付。
4、由甲方负责检验技术服务和组织验收,甲方自验合格后,将《验收报告》
交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
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自行付款。
30
第七条 履约质保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10%比例向采购人提交履约质
保金
。
2、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质保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
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正,更正不及时的按逾期交付服
务处理;因服务质量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
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无故延期接收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2‰的违约金,但违
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合计金额的 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
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的
2‰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额的 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
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服务在履约质量保证期内,因服务水准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负责。
7、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标的额的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8、未尽事宜见附加条款。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方案问题发生争议的,应聘请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服
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1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3、投标承诺书:4、成交公告。
第十二桑附加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代理机构采购档案存档正本一份,甲乙双方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主管科室各一份副本存档(副本可根据需要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
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暨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章)年 月 日 | 乙方(章)年 月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32
合同附件
供应商承诺: | |
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电话: | |
甲方(章)年 月日 | 乙方(漳)年月 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客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离确定
33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二、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艺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 | 包 |
式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贡人)投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 | 5 |
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临 |
5 | 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所规定的其它要求 | |
的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股权结构签询 |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北 | 响应函 | 2 |
2 | 报价一览表 | 8 |
式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
且 | 服务霄求响应表 | 10 |
约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
6 | 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34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 12 | |
无3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3 |
【* | 制逊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乡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
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
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请
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循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35
格式 1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36
格式 2
响应文件的封皮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37
格式 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
有材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8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9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40
格式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
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格式 7
响应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
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响应。
(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
期:
42
格式8
报价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服务名称 | 响应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问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约
格式9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 报价单位:
户号 | 名称 | 单价 | k-f* | 备注 |
总价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服务价格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如果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
容为准。
4.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4
格式10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品目号:服务内客: | ||||
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物应内客 | 偏离程度 | 儋葛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服务雷求填写 | ||||
共它 | 梁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蓉在此填列 |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编
离必须用“正偏高、负偏高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高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循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俄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5
格式11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F子山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高,加果负偏高,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保 | 偏离说明 |
厦约期限: | ||||
厦约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
验收标准: |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母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剂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蓉”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馆
高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循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高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高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
格式 12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7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48
格式14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_ _单位的_ 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京政府采财活动。
根据《政府米购促进中小企业发晨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祁改革委员会、财波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观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互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__ 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__ __(请填写:是、不是)监氛企业。后范若级以上监然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获企业的证明文件人
本企业(单位)_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他)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 | |||||
2 | |||||
; | |||||
:*1…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产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
格式 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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