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LED显示屏技术规格书
设备名称
高清LED显示屏
需求一览表
主要技术指标以及规格要求(带‘★’是必须满足项)
详见:http://www.hbhuatong.com.cn/news/1419.html
安装由甲乙双方按以下步骤和职责共同完成:提供的资料及介质
项目完成后,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下述资料和介质,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之一。
序号 |
名称 |
类别 |
数量 |
1 |
LED显示系统全套软件光盘 |
光盘 |
2套 |
2 |
LED显示系统播控软件系统管理用户手册、系统部署及安装文档、培训教材等资料 |
光盘/纸质 |
1套 |
3 |
系统详细设计方案 |
光盘/纸质 |
1套 |
4 |
LED显示系统原厂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
光盘/纸质 |
1套 |
5 |
其他以厂商的装机清单所列为准(包含但不限于装箱清单、合格证、说明书等) |
/ |
1套 |
注:以上技术文件均要求配有一套电子光盘。
安装及调试
5.1 需方提供LED显示系统安装的必备条件,主要条件如下:
(1)电源为三相 380V输入,220输出
(2)提供LED显示系统安装尺寸,提供成型框架;
(3)提供台式计算机用于调试LED显示系统
5.2供方应提交符合需方及项目要求详细设计规格,经需方评审确认后方可实施。
5.3当需方具备安装条件时通知供方,供方派出具有资质的工程师前往需方处免费安装、调试设备。
5.4 供方应按系统技术规格书开展LED显示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满足项目技术规格及运行性能要求。
验收事项
6.1验收标准
(1)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第4章所述资料和介质,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之一。
(2)提交的设备应实现本技术规格书上要求的功能。
(3)供方按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类方案和验收总结报告。
6.2验收程序
验收按照预验收和终验收程序进行,双方签署验收结论:
(1)设备验收在满足本技术规格要求的前提下按相关标准进行。
(2)设备验收应在供需双方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逐项地进行。
(3)在技术规格书通过评审、签署合同后15日内完成安装部署,LED大屏显示系统与需方现有视频会议终端(华为、中兴)、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华为、中兴)完成兼容性匹配,正常显示视频会议信号,运行状态良好,具备试运行条件。
预验收
在需方所在办公场所进行,供方应提供用户现场验收方案或细则,验收方案应经需方确认。主要验收内容如下:
a)供货方发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后,供需双方清点货物,确认所有提供货物与合同相符;
b)外观、外包装检查,要求外观、外包装完整、无损坏;
c)现场安装:通电检查,要求设备自检、显示正常;系统软硬件安装正常,运行状态良好,所有硬件配置能被正确识别及操作;功能、性能验证检查及电力负荷检查、设备接地性等安全检查过关。
d)配置检查,要求设备软硬件配置与技术规格、设备装箱单相符;
e)软件功能,要求软件功能与技术规格功能要求相符。
具备上述条件后,系统及设备试运行15天,供方完成试运行报告,并由需方组织开展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预验收完毕。
终验收
预验收完成并无故障运行15天后,在需方现场进行终验收。
需方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指标进行现场检验;检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协助,签署验收报告,终验收通过。
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供方应保证设备及附件是以完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的并由设备原厂商提供,且都为国内生产。设备出厂日期应在设备交货进场之日起12个月内。
(2)与本规格有关的一切技术支持与服务保证将由供方或原厂商直接承担。
(3)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最终书面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3年。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设备维修、配件更换、软件升级及现场技术服务。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硬件或系统故障造成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并在2日内修复;超过7日不能解决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5)供方接到维修通知后,即使对发生的故障与质量保证的有关条款存在有异议,也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采取措施解决。若事后证明故障责任在需方的,由需方承担责任。
(6)需方对设备及附件存在的潜在缺陷,有权在交付后的任何时间内对供方提出修复、更换或退货的要求。供方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应给予明确答复。
(7)设备故障维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不必需的维修及相关服务费用,由供方承担。
(8)提供所有软件使用问题的无限次数电话咨询服务。提供通过EMAIL、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热线、定期的上门维护服务、紧急技术支持等方式的技术服务。
(9)免费升级期限过后,供方提供优惠的软件升级价格。
技术培训
预验收合格后,供方将根据需方的要求,提供标准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1)培训时间:由需方确定,并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供方。
(2)培训地点:需方所在地。
(3)培训周期:供方提供至少2天LED显示大屏系统、1天LED条屏系统培训。
(4)培训人员:由需方确定,用户现场不限人次。
(5)培训条件:需方提供计算机及硬件环境,供方提供培训教师和软件环境。
(6)培训目标:参加完培训的需方运维管理人员,能够熟练地操作LED大屏系统、LED条屏系统,进行开关机操作、视频会议信息发布、大屏窗口设置及调整等工作,能独立完成LED系统软件安装、配置,并能进行常见故障处理、日常运检。
(7)培训要求:供方应提前提供培训的内容清单以及培训资料清单,并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供方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如果供方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条规定,或者玩忽职守,或者违反国家法律,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自费撤换该技术人员,并委派合格的技术人员接替其工作,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完成上述撤换工作。
安全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供方参与项目协作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查;供方参与项目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长期居留权。
(2)供方及供方所有现场服务人员在从事服务之前必须与需方签署保密协议,接受安全保密教育,供方进入需方涉密场所开展实施工作的人员,应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并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
(3)供方对本项目、设备技术指标相关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技术内容,造成泄密由供方负全责。
(4)软件在实施、验收、安装、调试以及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服务过程中,供方对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技术资料、产品及设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单位内部或对外泄露相关内容。
(5)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软件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无恶意代码,不会导致需方系统崩溃、毁坏。
(6)供方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需方保密制度和保密要求。供方工作人员需要进入需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并遵守要害安全保密管理要求,在需方人员的全程旁站陪同下开展工作。
(7)供方不得在设备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应用软件。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协议签订盖章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