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7.6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202206069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0830-3123850
中标公司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127.6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19
二、项目名称: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3号 | 1,276,300.00元 |
合同包1(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服务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开发服务 |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附属设施设备到达现场,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上线试用,九十日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 | 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次服务 | 1,276,300.00 |
兰发强(采购人代表)、刘波、许小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31号
联系方式:0830-3198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
联系方式:0830-3123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830-3123850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6.10公告版.pdf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竞争性磋商)-6.10公告版.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磋商报告-6.21.pdf 磋商报告-6.21.pdf 报价表-中国移动.pdf 报价表-中国移动.pdf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zjg202206069(编制响应文件以此编号为准),本项目在四川省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19
中国·四川·泸州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编制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供应商和所投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8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评审方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2—
第一章磋商邀请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委托,拟对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活动实行
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以下简称“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lzsggzy.com,注册登录方式详
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https://www.lzsggzy.com/bszn/list.html。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202206069。
2.项目名称: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3.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00000元,最高限价:12805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scsczt.cn/
下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www.lzsggzy.com,
下同)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四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信用泸州”
(网址: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
款的金额标准为:200万元以上。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潜在供应商应自2022年6月11日00:00:00至2022年6月17日23:59:59前
(北京时间)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
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具有竞标资格)。同
时,因投标需要,供应商必须凭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
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TPBidder,按上述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获取磋
—4—
商文件。
提示:
(1)首次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的新用户,应先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点击“注册”,再点
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完善注册信息提交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再选择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进行登录。
(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的问
题,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
网站右下角操作手册栏目,进入操作手册栏目后选择对应的类别和角色下载查看。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记录的时
间为准(下同)。在质疑处理中,仅以该记录时间作为判定潜在供应商是否在“获取时间”
内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格式xxx.LZTF),网
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
市)操作手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逾
期上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时间与磋商方式、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磋商。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须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的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后,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在线解密、磋商、报价(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签到、解密、磋商、澄清、说明、更正、报价的,视为放弃相
应权利;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规定时间内已解密完成的除外)。
注:代理机构将退回未按要求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获取磋商文件或未按时完成在线签到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3.评审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交易中心评标室(江阳区行政服务中
心三楼)。
—5—
4.本项目报名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泸州市)的“场地查询”栏目查看“开标前状态”。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报
名不足三家”,采购中心将不组织本项目磋商。
十一、信息发布
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二、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 |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 |
求进行系统操作。 |
1.1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 |
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 |
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
1.2 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 |
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 |
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 |
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 |
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 |
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 |
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 |
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 |
办事指南。 |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 |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 |
防止非授权操作。 |
1.3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 |
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
—6—
2.本次采购中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评标等环节均在泸州电
子交易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泸州电子交易系统
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
后果。响应文件的制作与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查看工具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网站首页--工具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与政府采购投标<
响应>文件制作通用)进行下载,同时附有相应的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3.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泸州市江阳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提前完成注册、办理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的不再重复注册、办理〕。
4.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
证书登录泸州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
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
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
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6.需要电子签章时,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其单位电子签章;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加盖其个人电子签名或印章。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响应文件、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确保录音录像清晰可辨。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将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
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
子档案。
8.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空格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则应用斜画
线“/”表示。磋商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用“☑”标识时表明该选
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31号
联系人:兰先生
—7—
联系电话:0830-3198257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646000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23850
泸州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方式:(0830)3190731
CA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
联系方式:(0830)3100611
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022年6月
—8—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 名称 | 说明 和要 求 |
1 | 确定 邀请 磋商 的供 应商 数量 和方 式 | 本次 采购 采取 发布 公告 的方 式邀 请 不少 于3家 供应 商参 加磋 商。 |
2 | 采购 预算 ( 实 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采 购预 算: 1300000元。 本项 目未 分包 。 超过 采购 预算 的报 价 为无效 报价 。 |
3 | 最高 限价 ( 实 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最 高限 价 :1280500元。 本项 目未 分包 。 超过 最高 限价 (总 价或 单价 限价 ) 的报 价为无 效报 价。 采 购 项 目 分 包 采 购 的 , 在 采 购 金 额 未 超 过 采 购 项 目 总 预 算 金 额的 前提 下,采购 人可 以在 磋商 过程 中临 时调 剂各 包采 购限 价(预 算 金 额 不 得 调 整 ; 财 政 预 算 明 确 到 各 包 的 不 得 调 整 ) , 临 时 调 剂 的内 容, 在评 审报 告中 记录 。 |
4 | 联合 体( 实 质 性要 求 ) | ☑ 不允 许 □ 允许 |
5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采购 ( 实 质 性要 求 ) | □ 是 ☑ 否 |
6 | 进口 产品 ( 实 质 性要 求 ) | ☑ 不允 许 □ 允许 |
—9—
序号 | 条款 名称 | 说明 和要 求 |
7 | 低于 成本 价 不正 当竞 争预 防措 施 ( 实 质 性要 求 ) | 1.在评 审过 程中 ,供应 商报 价低 于最高 限价 的 50%或者 低于 其 他有 效供 应商 报价 算术 平均 价的 40%,有可 能影 响产 品质 量或 者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要 求 其 在 合 理 的 时 间 内提 供书 面说 明,且给 予供 应商 澄清 、说明 的时 间不 得少 于 30 分 钟 ( 供 应 商 已 明 确 表 示 澄 清 、 说 明 完 毕 的 除 外 ) , 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供 应 商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将 其 作 为无 效处 理。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 用 、 管 理 费 用 、 财 务 费 用 等 成 本 构 成 事 项 详 细 陈述 )。 2.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提 交 并 加 盖 电 子 签 章 , 否则 无效 。供应 商为 自然 人的 ,加 盖其 个人 电子 签名 或印 章。 3. 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或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书 的 , 磋 商 小 组 应 当 将 其 响 应 文 件作 为无 效处 理。 |
8 | 小微 企业 (监 狱企 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微 企业 )价 格扣 除 | 一、小微 企业 (监狱 企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微 企业 ) 价格 扣除 1.根据《 政府 采购 促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 财库〔2020〕 46 号 ) 的 规 定 ,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制 造 的 产 品 报 价 给 予 10% 的 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加评 审。 2.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的中 小企 业应 当提 供《中小 企业 声明 函 》 原 件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 监 狱 企 业 证 明 》 原 件 。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原 件。 3.接 受 大 中 型 企 业 与 小 微 企 业 组 成 联 合 体 或 者 允 许 大 中 型 业 向 一 家 或 者 多 家 小 微 企 业 分 包 的 采 购 项 目 , 对 于 联 合 协 议 或 者 分 包意 向协 议约 定小 微企 业的 合同 份额 占到 合同 总金 额 30%以上 的 , 对 联 合 体 或 者 大 中 型 企 业 的 报 价 给 予 3%的 扣 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加 评 审 。 组 成 联 合 体 或 者 接 受 分 包 的 小 微 企 业 与 联 合 体 内 其 他 企 业 、 分 包 企 业 之 间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 不 享 受 价 格 扣 除优 惠政 策。 二 、 本 项 目 拒 绝 单 位 及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被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且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供 应 商 参 加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项 目 采 购 活 动 , 联 合 体 成 员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的 , 视 同 联 合 体 存 在 不 良 信 用记 录。 ( 实 质 性要 求 ) |
—10—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
确定成交候选人次序。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一)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
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78—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
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应当
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时间为30分钟,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权
利(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应
盖章。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
—79—
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
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
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
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
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备注 |
1 | 报价 | 10 分 | 满 足 磋 商 文 件 要 求 且 最 后 报 价 最 低 的 供 应 商 的 价 格 为 磋 商 基 准 价 , 其 价 格 分 为 满 分 。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价 格 分 统 一 按 照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磋 商 报 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注 :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财库〔 2 020〕 4 6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 库 〔2 01 4〕6 8 号) 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 01 7〕 1 41 号)文 件 规 定 ,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的 报 价 给 予 1 0% 扣 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监 狱 企 业 、 残 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共同评 审因素 | |
2 | 技术参 数及项 目建设 要求 | 62 分 | 服 务 、 技 术 要 求 完 全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得 62 分 ; “ ▲ ” 条 款 共 38 条 , 每 有 一 条 负 偏 离 扣 1 分 , 合 计 38 分 ; 非 “ ▲ ” 条 款 共 160 条,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 0.15 分,合计 24 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证 明资料 | 技 术 评 审因素 |
3 | 总体建 设方案 | 12 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建设方案,方案包 含且不限于:①建设目标和依据、②建设原则 和内容、③总体建设框架、④主要技术线路、 ⑤关键技术描述、⑥业务性能设计、⑦数据库 性能设计、⑧应用系统建设、○9 数据接口方案、 ⑩安全保障体系建设、⑪基础设施建设、⑫项 目实施的方案与步骤等,方案内容完整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 完为止。 | 提供本 项目总 体建设 方案 | 技术评 审因素 |
—80—
4 | 履 约 能 力 | 7 分 | 1. 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技 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2.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 2 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 1 分; 拟 派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管 理 师 的 得 2 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 1 分。 一人一证,本项最多得 4 分。 |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复印件 | 共同评 审因素 |
5 | 售后服 务方案 | 8 分 | 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 包含且不限于:①售后服务计划;②技术服务 方案以及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队伍人员 配置;④质量保证期限和质量保证范围;⑤培 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等);⑥针 对出现各项特殊问题的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完 整的得 6 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一项内容扣 1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 新 建 业 务 大 楼 实 验 室 及 办 公 管 理 系 统 质 保 期 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每增加 1 年加 1 分, 本项最多加 2 分。 【提供承诺函】 | 技术评 审因素 | |
6 | 节能、环 保、无线 局域网 | 1 分 | 竞标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属于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 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品目清单为准,且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 章。 2.竞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 产品的,提供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共同评 审因素 |
注:本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将截图或扫描件上传后加盖电子签章。(空白
页可不加盖电子签章,存在正反面的,只加盖单面的,不得作为无效处理),否则将不
认可该项证明材料的有效性。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确定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81—
☑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购单位授权评审委员会
直接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4.2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取以下确定程序。
4.2.1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4.2.3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
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
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一)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四)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4.2.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成交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通过泸州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
4.3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磋商资料。
5.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82—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并公告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形。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采购活动终
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采购单位。
5.2对于评审过程中采购活动终止的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6.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6.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6.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6.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
6.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3—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
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
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
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
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84—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
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
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服务内容:。
3.服务标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
4.服务时间:委托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乙方工作职责:
二、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元)
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
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价格支付
1.支付步骤和比例:
(1);
(2);
(3);
…
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由甲乙双方签章的《履约验收报告》。
(3)其他(如有)。
—85—
3.支付方式: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否则可视为违约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
六、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考核标准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
列,如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违约责任:
—86—
(2)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乙方提供不合格服务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3)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
员会是,;
方式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编号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十一、补充事项(如有)
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87—
体花平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5022022000019
四川
2022-06-2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府采福 | 是否资格通过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价格环节(10分) | 技术参数及项目建设要求、总体建设方案、售后服务方案(82分) | 履约能力、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8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1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是平台 | 是 | / | 否 | 10 | 82 | 7 | 99.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报价金额:1276300(元)(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78900(元)(壹佰贰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
2 | 府来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否 | 9.98 | 61 | 0 | 70.980 |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报价金额:1276300(元)(壹佰贰拾柒万陆仟叁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1278900(元)(壹佰贰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
四川省政府
体化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一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狗-
练化平会
四省政府采狗
-第1页-
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四州省政府来购-体论平会
照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照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竞争性碳商评审报告
项目名称 |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新建业务大楼实验室及办公管理系统 | 项目编号 | zjg202206069-1 | |||||||||||||||||||||||||||||||||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 文件。采购人纪检监督人员杨静进行了监督。 | 文件。采购人纪检监督人员杨静进行了监督。 | 文件。采购人纪检监督人员杨静进行了监督。 | 受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于_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发布了竞争性碳商采购公告。2022年6月21日,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按相关规定抽取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2名。截止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对本项目抽取专家及商活动全过程 | |||||||||||||||||||||||||||||||||||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 文件。采购人纪检监督人员杨静进行了监督。 | 评审日期 | 文件。采购人纪检监督人员杨静进行了监督。 | 受采购人泸州市江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于_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发布了竞争性碳商采购公告。2022年6月21日,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按相关规定抽取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2名。截止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00分,共有3家供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对本项目抽取专家及商活动全过程 | 2022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21日 | 2022年6月21日 | 评审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 |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
姓名 | 姓名 | 姓名 | 刘波 | 刘波 | 刘波 | 专家 | |||||||||||||||||||||||||||||||||
姓名 | 兰发强 | 姓名 | 兰发强 | 兰发强 | 备注 | 采购人代表 | |||||||||||||||||||||||||||||||||
许小林 | 许小林 | 许小林 | 专家 |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已获取采购文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
投标人序号 | 投标人序号 | 投标人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1 | 1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
2 | 2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
3 | 3 | 3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根据碳商文件)。 |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
项目概况及介绍 | 项目概况及介绍 | 项目概况及介绍 | 项目概况及介绍 | 依据:商文件内容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2年6月21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
1
投标人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名单 |
1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3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原因 |
无 | 无 |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详见本碳商文件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口未进行商1口按照本碳商文件要求,碳商小组按抽签顺序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商进行了1轮碳商。(具体见商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否口是,具体内容详见商变更文件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满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碳商文件最低要求且报价符合碳商文件规定的原则响应 |
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 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 口无口有,具体内容详见补充响应文件 |
询问文件及回复情况 | 询问文件及回复情况 | 口无口有,具体内容详见询问文件 |
供应商澄清情况 | 供应商澄清情况 | 口无口有,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
实质性响应碳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
投标人序号 | 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名单 |
1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3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未实质性响应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实质性响应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实质性响应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原因 |
无 |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元)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元)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元) |
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首次报价 | 首次报价 | 二轮报价 | 最后报价 |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79100 | 1279100 | 1278900.00 | 1278900.00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1276800.00 | 1276800.00 | 1276300.00 | 1276300.00 |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1279600 | 1279600 | 1278600.00 | 1278600.00 |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原因 |
无 | |||||||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280500元 |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99.0 | 99.0 | 99.0 | 99.0 | 99.0 | 99.0 | 99.0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0.98 | 70.98 | 70.98 | 70.98 | 70.98 | 70.98 | 70.98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69.98 | 69.98 | 69.98 | 69.98 | 69.98 | 69.98 | 69.98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否□是,终止原因: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
第1成交候选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最终得分 | 99.0 |
第2成交候选人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森宇同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70.98 |
第3成交候选人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派森商贸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69.98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成交人确定原则:按本碳商文件的成交人确定原则。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推荐理由:碳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本碳商文件 |
3
内容要求及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由采购人委托碳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签名碳商小组成员(签字):签名签名是发说 |
本成员对碳商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 |
监督人员(签字):签名杨静 |
4
备注 | ||||||||
00000088 | 200000 | 006000800 | 20000000 | 00008888 | ||||
( | 00000008 | 0000000 | 205008800 | 202000000 | 00,0088 | |||
数量 | 公司 | |||||||
国道互票008长800验国中利国中线1'9?中9¥ | ||||||||
统 | 车网道互 | |||||||
0 | 2 | I-20 | 2-20 | 8-20 | 8 |
/
(00002I:110元 | |||||
000099 | 000089 | 0050009 | 00008M | 000056 | (00002I:110元 |
000099 | 000089 | 0000009 | 00.0002 | 00056 | (00002I:110元 |
2 | 1 | (00002I:110元 | |||
(00002I:110元 | |||||
(00002I:110元 | |||||
1-00 | 3-00 | 2-00 | 9-30 | 9-30 | (00002I:110元 |
中东场
Y
日日日日2日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