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含尾矿库)二期项目M1改扩建工程—总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80.55万元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3-zb00845
预算金额1080.55万元
招标公司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平1398785177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嘉欣
中标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80.55万元
中标联系人聂正权
公告正文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含尾矿库)二期项目M1改扩建工程—总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00845)
公示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8-05 00:00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含尾矿库)二期项目M1改扩建工程—总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08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电话:13987851770,邮箱:274991969@qq.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系人:王平
电话:13909797722
电子邮件:9240960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5685980
电子邮件:408083881@qq.com
(招标编号:0123-ZB00845)
公示开始时间:2023-08-0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8-05 00:00
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格尔木市牛苦头矿区M1磁异常区铁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含尾矿库)二期项目M1改扩建工程—总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08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效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597052.91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10751175.93 | 合格 | 150日历天 |
3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805569.92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聂正权 | 云 2532017202124444 |
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马建宁 | 陕 1612005200801767 |
3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许海明 | 陕 161201920200312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工作部),电话:13987851770,邮箱:274991969@qq.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系人:王平
电话:13909797722
电子邮件:92409603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5685980
电子邮件:4080838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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