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吐东3井零散气回收谈判采购项目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吐东3井零散气回收谈判采购项目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吐东3井位于巴州轮台县境内,西南距轮台县城56km,东距吐东202井9.8km,处于塔里木盆地东北边缘,地表为山地和山间河谷,地表海拔1580m左右,井点2km以内无环境敏感点,周边暂无配套设施。道路为碎石简易道路,夏季(雨季)可能会出现山洪,井场无依托管线,无电力线路。本工程站内主要包括中压分离器、脱水装置、CNG、混烃压缩机;CNG、混烃装车系统等设施。 2.招标范围:该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预算总额为 1500 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该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该项目根据《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1名成交人。3.服务内容及方式:服务内容:成交人自行负责该项目相关所有投资,负责计量分离器气相出口至中压分离器管线截止阀下游天然气回收站装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行和液体、CNG、混烃充装等工作,其中包含火炬设备采购、安装(试采放空预留),燃气发电设备的供电(包括线路铺设至试采配电柜),CNG、混烃等产品向外拉运道路的实时维护。成交人自行承担该项目的投资风险。自行选择建站地点及方式,自行解决现场水、电、通讯。其他:该项目不允许转包,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该井零散气回收的代加工处理服务,包括项目立项手续、征地、回收装置及管线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运行维护、地方关系协调及公共关系维护等项目相关所有工作,确保加工处理后的天然气等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符合环保要求;招标人负责协助办理以上事宜与油田建设方的沟通事宜,成交人负责实施,实施方案应经甲方、塔里木油田审批同意。若由于成交人地方关系协调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进行赔偿。成交人负责该井设备运行维护、产品充装,将井口回收的零散气代加工为符合标准的CNG、混烃,CNG、混烃产品归甲方所有。4.服务地点:吐东3井。 5.工期要求:2023年6月30日之前达到投产条件。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或吐东3井零散气回收项目无气量回收停止运行之日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如到期后该井仍需继续生产,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合同执行。 |
项目单位: | 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谈判响应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谈判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谈判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谈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谈判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1)提供审计报告的,应当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应当包括《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或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谈判响应人在谈判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三)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具备天然气处理装置运行维护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相关工作经历以提供天然气处理相关资格证书初次取证时间为准); ②安全人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 3.操作运行人员6人:应满足净化处理、增压服务设施的运行要求。其中:2人具有天然气净化操作证、2人具有压缩机操作证人员、2人具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证,2人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1人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上述人员可一人身兼多职,但总数不能≤6人。 (四)设备要求: 具备完整的天然气净化处理设备、增压、充装设施,满足现场工况要求。 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设备铭牌(设备参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 (五)QHSE要求: ①谈判响应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②承诺遵守天然气销售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及新疆博瑞能源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 QHSE 规章制度。(2)承诺书。 (六)信誉要求: 谈判响应人须提供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谈判响应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④谈判响应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截图或现场查询)。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的承包商,请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及附件1-3(PDF版)加盖电子章发送至1592751551@qq.com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芳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529937270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15098270 |
其他: |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0时30分,地点:华厦城市广场2号楼5层会议室。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单位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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