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HTSFSCG(2022CS)012-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和田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县域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重点污染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区域噪声(城市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内容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自治区监测总站下发的文件要求点位及频次进行监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为预留给中小型企业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的省级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于2023年1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投标保证金额及缴纳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元(捌仟元整)
开户名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账号:108281584917
注: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至以上账户,系统内其他账户概不认可,请投标单位注意,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和田市
联系方式:0903-2519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兴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玉都花园1单元1801
联系方式:0903-2069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维霖
电 话:0903-2069968
附件下载: 检测招标文件-三次.doc 检测招标文件-三次.doc
项目概况:和田市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hts.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2月17日 11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和田市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三次) | 1 | 800000.00 | 项 | 完成和田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县域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重点污染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区域噪声(城市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内容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自治区监测总站下发的文件要求点位及频次进行监测。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序列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 | 和田市2022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采购项目(三次) |
2 | 采购人 | 名 称: 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20号 电 话: 0903-2519253 联系人: 孙永博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兴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和田市玉都花园1单元1801 电 话: 0903-2069968 联系人: 蔡维霖 |
4 | 监管部门 | 名 称:和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和田地区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 101 号 电 话: 0903-2512012 联系人:刘敏 |
5 | 项目预算 | 金额(小写): 800000.00元 金额(大写): 捌拾万元整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殊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法定代表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4)投标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期的完税证明原件(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5)投标单位应提供2021年或2022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8)具有有效的省级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证书(9)本项目为预留给中小型企业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满足中小型企业,须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8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 □ 接受 |
9 | 信息公告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hts.gov.cn/) |
1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2月17日11点00分 (北京时间)备注: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日。 |
11 | 磋商时间、地点 | 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地点:各投标企业于2023 年2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新疆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将上传政府采购网的投标文件使用A4纸胶装成册(1正2副,PDF无加密电子版U盘1份)递交或邮寄至和田市玉都花园1单元1801。 |
12 |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 | 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和专家评委 2 人。小组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
13 | 磋商保证金 | 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 |
13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小写): 8000.00元 金额(大写): 捌仟元整 |
13 | 磋商保证金 | 收款单位: 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支行 账号:108281584917 |
13 | 磋商保证金 | 注:(1)请于 2023年2月 17日 11:00(北京 时间)前缴入指定账户,必须由投标单位的基本 账户转至指定账户(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至以上账户,系统内其他账户概不认可,请投标单位注意, 无须到和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 (2)退保证金需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开户 许可证、法定代表人退保证金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退保证金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1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16 | 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2月17日11:00分-12: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2月17日上午12:00前)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
17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 否 |
18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统一组织。 |
19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
20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工作结束后由中标单位支付(即中标人在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服务费 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100 万以下按 1.5%计取,100 万-500 万按 0.8% 计取) |
21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小微型企业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中型企业价格给予 4 %的扣除。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 万元。本项目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 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
2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 |
22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时间: 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
22 | 履约保证金 | 交纳金额: 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不 超过合同金额的 10%) |
22 | 履约保证金 | 收款单位: 和田地区和田市生态环境局 开户银行: 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银行账号: 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
22 | 履约保证金 | 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
23 | 质保期 | / |
24 | 交付期 | 按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执行。 |
25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付款40%,工作一个季度后付款40%,2022年年底全部结清余款。 (具体以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
26 | 资格审查材料 | 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法人的近 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2022年09月至2022 年11月)(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缴纳法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1年10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 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 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 投标保证金电子回单;6、提供有效的省级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证书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供应商将“第四章-资格检查评分点” 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放至“投标文件格式其他声 明及文件资料”中进行查验。 |
27 | 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如招标文件中前后不一致时,请以前付须知 表为准。 3、开标现场需携带和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锁 及笔记本电脑(投标供应商提前下载新点驱动 (新疆和田版),并自行学习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于《供应商多轮报价操作》手册)。17 序列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 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 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 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 效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 文件的;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 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28 | 答疑接受时间 | 2023年1月6日 20:00(北京时间)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质疑单位:新疆兴众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维霖 联系电话:0903-2069968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注意事项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 |
备注 |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新疆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01 | 1 | 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 | C110203 | 项 | 1 | 否 |
序号 | 品名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声环境质量检测 | 完成和田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农村“千吨万人”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县域地下水水质和水位监测、重点污染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区域噪声(城市区域声环境、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具体监测项目及内容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自治区监测总站下发的文件要求点位及频次进行监测。 | 1 | 项 |
序号 | 监测点位 | 序号 | 监测点位 |
1 | 和田市发改委 | 65 | 和田市人民法院家属院 |
2 | 和田市公安局家属院 | 66 | 和田市技工学校院内 |
3 | 古鲁巴格派出所旁边巷子 | 67 | 吾布力骨科医院旁边巷子 |
4 | 地区传染病医院 | 68 | 和田市水利局旁边巷子 |
5 | 阿瓦木宴会厅旁边巷子家属院 | 69 | 萨代提宴会厅旁边巷子 |
6 | 和田市供电公司家属院 | 70 | 和田市水利局家属院 |
7 | 市二小 | 71 | 和田市拘留所旁边巷子 |
8 | 和田县工商局 | 72 | 肖尔巴格乡肖尔巴格村小学 |
9 | 玉泉家属院 | 73 | 和田市公交公司旁边巷子 |
10 | 建设花园小区 | 74 | 和田市横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1 | 昆仑花园小区 | 75 | 和田市水利局物流库院内 |
12 | 杭州湾大酒店前面 | 76 | 和田市河管处院内 |
13 | 地区公安局旁边巷子 | 77 | 和田市中队旁边巷子 |
14 | 南苑小区门口 | 78 | 和田市国土资源局旁边巷子 |
15 | 地区环保局家属院 | 79 | 和田市拘留所前面巷子200米处 |
16 | 古江巴格街办 | 80 | 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操场 |
17 | 铁路希望小学 | 81 | 阿塔布拉克维吾尔医医院旁边巷子 |
18 | 和田县水利局 | 82 | 和田市五中家属院院内 |
19 | 和田市第四中学 | 83 | 和田市专科学校 |
20 | 伊力其乡托皮恰小学 | 84 | 和田市委家属院 |
21 | 和田市教育局前面 | 85 | 和田市邮政局院内 |
22 | 新疆摘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前面 | 86 | 和田市农贸市场(二建) |
23 | 君龙彩钢板厂 | 87 | 和田市城管大队 |
24 | 和田市广场管理处 | 88 | 和田市畜牧局 |
25 | 和田华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89 | 和田市希望小学后面 |
26 | 维利麦食品厂 | 90 | 和田市地方税务局家属院 |
27 | 新疆铭润药业有限公司 | 91 | 和田市国税局家属院 |
28 | 和田县林业局 | 92 | 和田市中心血站后面巷子 |
29 | 和田县法院 | 93 | 和田市科技局院内 |
30 | 和田县二中 | 94 | 和田市托儿所旁边巷子 |
31 | 367办公室后面 | 95 | 家和苑小区 |
32 | 昆仑公园南边 | 96 | 和田市长途客运站 |
33 | 昆仑公园北边 | 97 | 和田市新玉歌舞团院内 |
34 | 和田县公安局 | 98 | 和田市农村信用社前面 |
35 | 和田县县委家属院 | 99 | 和田市行署前面 |
36 | 阿热里村委会 | 100 | 老地委家属院 |
37 | 和田市伊力其乡阿热里小学 | 101 | 和田军分区前面 |
38 | 和田市二手车市场 | 102 | 和田市医院家属院 |
39 | 和田市玉石买卖市场 | 103 | 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维吾尔药厂 |
40 | 布雅煤矿家属院 | 104 | 和田市公交公司家属院 |
41 | 和田市新生医院门口 | 105 | 和田市纳尔巴格小学 |
42 | 和田市自来水公司 | 106 | 嘉和苑小区 |
43 | 和田市古江巴格街道派出所 | 107 | 和田市加气站(液化气) |
44 | 和田市电影厅旁边巷子 | 108 | 和田市楼兰清真食品厂 |
45 | 新地委家属院 | 109 | 和田市气象局 |
46 | 和田县国土资源局旁边巷子 | 110 | 和田市医院院内 |
47 | 和田市体育馆 | 111 | 和田市城建局家属院内 |
48 | 伊里奇花园小区 | 112 | 和田市纳尔巴格街办第一居委会立勒阿塔木清真寺 |
49 | 和田县政府家属院 | 113 | 和田市库尔班江阿吉医院 |
50 | 和田市检察院家属院 | 114 | 和田市伊力其乡夏玛勒巴格小学院内 |
51 | 嘉兴托儿所门口 | 115 | 和田市粮食买卖市场 |
52 | 农14师家属院 | 116 | 昆仑房地产家属院 |
53 | 雪莲花餐厅旁边巷子 | 117 | 和田市纳尔巴格派出所旁边巷子(地毯市场) |
54 | 农14师后门 | 118 | 康居小区 |
55 | 和田市检察院院内 | 119 | 一公司家属院院内 |
56 | 和田市民政局家属院门口 | 120 | 和田县党校 |
57 | 和田市电视台家属院 | 121 | 和田县第一小学 |
58 | 和田师范学校门口 | 122 | 和田市第三小学 |
59 | 和田市精神病医院门口 | 123 | 和田县电视台 |
60 | 和田市古鲁巴格办事处门口 | 124 | 和谐花园小区 |
61 | 和田市民族殡仪馆前面巷子 | 125 | 和田火车站 |
62 | 乌鲁瓦提水库管理处旁边巷子 | 126 | 和田市热克普江医院 |
63 | 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旁边巷子 | 127 | 和田市古江巴格小学 |
64 | 和田专科学校后面巷子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点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财务审计报告 | 提供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021年10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可 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 月的资信证明原件);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完税证明 | 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 证明(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按实 际情况发生提供);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 是否填写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CMA)认证证书 | 是否具有有效的省级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证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投标保证金 | 出具缴纳投标保证金回单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社保证明明细 | 提供公司缴纳法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明细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一致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 单位电子公章;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文件格式 |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限价(80 万元)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有效期限 | 投标有效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或做出错误响应的;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表第27条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权重分配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15.00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 | 15.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39.00分) |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或环境监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业绩,得5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具有相关业绩,得2分。3、不满足上述条件,该项不得分。注:本项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该人员职称证书及近半年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人员聘用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39.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39.0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18分)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采样及调查人员 1)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采样人员为5人以下的,得2分; 2)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采样人员6人以上10人以下的,得4分; 3)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采样人员为10人以上的,得6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人员 1)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独立检验人员为10人以下的,得2分; 2)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独立检验人员为10人以上12人以下的,得4分; 3)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独立检验人员为12人以上的,得6分。3.拟投入本项目高级工程师1)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高级工程师3人以下,得2分;2)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高级工程师3人以上5人以下,得4分;3)投标人配备的本单位高级工程师5人以上,得6分。注:本项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该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平台截图等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 39.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39.00分) | 投标人业绩(16分) | 1、投标人承担过环境监测项目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6分,最多提供8个业绩。注:须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 39.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46.00分) | 相关监测实力资质能力证明(12分) | 1)获得国家级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结果获得“满意”大于5项小于10项的,得1分;2)获得国家级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结果获得“满意”大于10项以上的,得3分;3)资质能力附表中须包含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振动、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弃物、水质微生物等检测能力,满分10分,其中水质、噪声监测项目偏离表中每少一项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注:须提供近三年国家认监委或认可委认可的机构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获得“满意”结果证书扫描件或公告证明资料;资质附表偏离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46.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46.00分) | 服务能力(10分) | 投标人具有快速服务能力:1)优先选用具备1小时内响应,3小时能到达现场监测的快速监测能力的监测机构的得10分,不能及时到达的其他机构的得5分。 | 46.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46.00分) | 拟投入本项目所需监测设备(14分) | 为保证本项目验收中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投标人应具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专业设备:1)(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2)(GC)气相色谱仪3)(UV)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4)(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5)(AAS)原子吸收光谱仪6)微波消解仪7)(GC/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8)(LC/MS)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9)(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0(IC)离子色谱仪11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12 总有机碳分析仪13 GC-MS14 加压快速溶剂萃取仪完全拥有以上至少10种及以上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4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购置发票及仪器计量校准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每小项不得分。 | 46.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46.00分) | 拟投入本项目所需车辆和其他设备(10分) | 为保证本项目监测数据的时效性,投标人应具有以下相关运输设备:(1)投标人自有车辆6辆以上(含6辆)上(含6台),得10分;(2)投标人自有车辆3-5辆(含5辆)得7分;(3)投标人自有车辆3辆以下(含3辆)得4分;其它情况0分。注:本项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等,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与供应商名称不符的,不得分。 | 46.0 | |
合计 | 100% | ||||
注: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证书及证书号 | 序号 | 证书名 | 证书号 | |||||
证书及证书号 | ||||||||
证书及证书号 | ||||||||
证书及证书号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项目名称 | |
投 标 报 价 | 小写: 大写: |
报价单位 | |
交付日期 | |
备注: |
序号 | 明细名称 | ||
1 | 服务1 | ||
2 | 服务1 | ||
3 | 服务1 | ||
… | … | ||
其他 | |||
总 计: |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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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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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服务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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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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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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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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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地址 | 生产的项目 | 年生产能力 | 员工人数 |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内容 | 响应文件条款部分 | 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对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投标货物/服务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序号 | 磋商文件中条款内容 | 响应文件条款部分 | 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 |
序号 | 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标准 | 响应文件对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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