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司法局LED显示屏(纳古镇)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玉溪市司法局LED显示屏(纳古镇)采购
项目编号:6202311095233172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师 0877-2021137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14 09:00 - 2023-11-14 10:01
采购单位:玉溪市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玉溪市司法局LED显示屏(纳古镇)需求参数.pdf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应包含:
(一)一般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二)拟提供商品的品牌资质及检测报告(包含且不限于3C、节能、环保等认证资料)
(三)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安装施工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云南省 玉溪市 通海县 纳古镇 忠爱大街8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玉溪市司法局LED显示屏(纳古镇)采购
项目编号:6202311095233172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师 0877-2021137
报价起止时间:2023-11-14 09:00 - 2023-11-14 10:01
采购单位:玉溪市司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LED显示屏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色彩分类:全彩;间距:≤4mm; 次要参数要求: | 8㎡ | 50000.00 | 京东方/海康威视/强力巨彩 |
买家留言:-
附件: 玉溪市司法局LED显示屏(纳古镇)需求参数.pdf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文件应包含:
(一)一般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否则将视为不合格。
(二)拟提供商品的品牌资质及检测报告(包含且不限于3C、节能、环保等认证资料)
(三)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安装施工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云南省 玉溪市 通海县 纳古镇 忠爱大街82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1)投标人所交付的产品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并提供随机配件。(2)预中标供应商在预中标后1天内提供中标产品明细清单、详细参数、偏离表、明细价格表及竞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预中标后三天内不能提供的预中标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3)质保期:所有设备免费保修三年,原厂保修服务内容必须是其标准的产品服务和投标承诺的服务。(4)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定期巡检服务,接到用户报修电话或信息需在30分钟内响应,当日赶到现场。相关产品的原厂工程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至排除故障。(5)项目实施完成后,应向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详尽的文档资料(包括配置文档、使用手册、测试文档等),并负责免费培训。(6)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应急方案,包括对现场故障诊断,应急解决方案,确保用户正常工作。(7)采购方对无效响应的报价一律取消成交,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方取消成交后的2小时内确定取消竞价,否则造成采购方采购周期延长,影响到正常工作开展,相关责任和损失由预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方将按供应商虚假应标向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8)付款方式:所有货物(服务期满)到达签收、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并在甲方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
质量要求 | 注明:为保证设备质量、售后服务的方便性和统一性,请供应商提供采购方的意向品牌和产品型号。(1)供应商必须提供原装、全新、完整、配套,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2)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货并拒绝支付任何货款,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 为了能够保证产品质量,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证明材料及检验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响应。 |
安装要求 | 安装调试要求:(1)供应商负责安装产品和整体系统的调试工作。(2)供应商应承诺,保证本项目在安装过程中具有安全保证措施,和安装相关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费用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各类辅材线材、脚手架搭建及拆除、运输、安装、调试、包边装饰、防水、培训、原场地的恢复等和安装相关的一切费用。交付时应确保调试完成可正常使用,采购方不在承担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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