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FDHW2211010981
二、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未病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集团山西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府东街68号园区总部基地9层
中标(成交)金额: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项目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未病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多导睡眠测量仪(进口) |
Embla NDx |
内特斯医疗系统DBA艾泰克有限公司 |
1 |
套 |
350000 |
350000 |
2 |
红外/红光治疗仪 |
迈能MPET 800 |
北京蓝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
1 |
套 |
110000 |
110000 |
|
3 |
全数字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Acclarix AX2 |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1 |
套 |
180000 |
180000 |
|
总价 |
大写: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郝晶(组长)、张宏伟、王爱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取,约定为9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351-6822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方式:0351-777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宇航 李静 兰亚珍 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0351-7770718
附件信息:
治未病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磋商文件.doc治未病中心医疗设备采购磋商文件.doc
506.6K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多导睡眠测量仪(进口)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2 | 红外/红光治疗仪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3 | 全数字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2.1 | 采购人 | 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联系人:段女士联系电话:0351-6822398 | ||||||||||||||||
2.2 | 采购代理 | 名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联系人:朱宇航、李静、兰亚珍、李庆红、李新民联系电话:0351-7770718 | ||||||||||||||||
2.4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治未病中心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 ||||||||||||||||
2.4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详见采购公告 | ||||||||||||||||
2.4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 | 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天内,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采购公告 | ||||||||||||||||
3.6 | 供应商其他要求 | 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联合体要求:/ | ||||||||||||||||
7.3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 | ||||||||||||||||
9.1 | 响应文件组成 | 1.资格证明文件1.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021年度经审计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审计报告内不得出现仅供投标使用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1.4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承诺);1.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承诺);1.1.6供应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1.1.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1.1.8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1.2除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外,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2.1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编排顺序◆2.1.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2.1.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1.6实施方案;2.1.7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1.8政策性要求声明;2.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2.2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
10.1 |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元)(2)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以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账户名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城支行账号:1400 1815 3080 5050 3168行号:1051 6100 4058(3)供应商应确保上述款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4)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缴纳磋商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便核查。(6)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的,供应商提交在响应有效期内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查证授权书和真伪查证方式。 | ||||||||||||||||
12.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90日历天 | ||||||||||||||||
13.11 | 响应文件编制签署的其他要求 | 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2、纸质响应文件:需提供一式3套,应为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出(以邮寄时间为准),或在开标当天送达。收件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层610室收件人:朱宇航,联系电话:0351-7770718 | ||||||||||||||||
14.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4时30分2、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上传递交。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 | ||||||||||||||||
15 |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 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先行撤回已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后重新传输递交修改后的响应文件。 | ||||||||||||||||
16.1 | 磋商评审小组 | 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17.1 | 磋商时间及地址 |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12层 | ||||||||||||||||
19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由磋商小组推荐3名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足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并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 ||||||||||||||||
24.4 | 履约担保 | 签订合同时约定 | ||||||||||||||||
25.1 | 分包 | 不允许 | ||||||||||||||||
30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享受优先采购政策。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4.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5.采购货物中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可享受优先采购政策。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的扣除。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中给予评审加分或价格折扣。 | ||||||||||||||||
3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电子招投标⑴本项目采购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方式实施。⑵采购项目采用线上开启方式,供应商需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解密。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⑶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加密提交,并根据要求解密。如涉及分项报价须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加盖公章的分项目报价明细表。 | ||||||||||||||||
3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价为基准,按下表标准以差额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服务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 |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完整有效。(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完整有效。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完整有效;注: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会计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盖章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审计报告内不得出现仅供投标使用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1.供应商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完整有效;注:(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纳税的提供零纳税证明。(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此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其他组织可提供自然人缴纳社保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4 | 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材料 | 供应商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承诺。 |
5 |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1.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了明确的、肯定的声明。2.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6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交纳。 |
7 | 特定的资格要求 | 无 |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内容完整、有效。 |
2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
3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 |
4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文件要求 |
5 | 技术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商务部分 | 20分 | |
⑴企业合同执行能力、业绩情况 | 10分 | 供应商近三年每成功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计10分。(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
(2)文件编制情况 | 10分 | 响应文件应根据文件要求编制,根据文件编制响应程度酌情打分,优秀(8-10),较好(5-7),较差(0-4) |
2.技术、服务部分 | 50分 | |
(1) | 10分 | 对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容完整性、具体性、全面性的总体方案描述(优秀6-10,良好4-6,一般0-3) |
(2) | 10分 | 提出合理的设备供货方案,重点、难点问题分析(优秀6-10,良好4-6,一般0-3) |
(3) | 20分 | 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指标得20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每有一条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负偏离,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无效;未标注“★”号的为非关键性技术性能指标,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如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每有一条负偏离减2分,扣完为止 |
(4) | 10分 | 后续服务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优秀6-10,良好4-6,一般0-3) |
3.价格部分 | 30分 |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报价得分。2.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5 | 合计 |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人: |
日期: | 日期: |
序号 | 项目 | 具体内容 | 报价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
合同履行期限 |
序号 | 项目 |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偏离 | 说 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合同总额(万元) |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 其他说明 |
1 | |||||
2 | |||||
3 | |||||
…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称 |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包号 | 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认定文件 | 认定机构名称 |
本项目招标结束后,请将磋商保证金按下表信息退还我公司账户,我方确认以下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固话: 手机: | |
保证金递交金额/方式 | 人民币 元(¥: 元) 方式: | |
供应商保证金退款信息 | 收款单位 | |
供应商保证金退款信息 | 账 号 | |
供应商保证金退款信息 | 行 号 | |
供应商保证金退款信息 | 开 户 行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