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自购物资
(商品混凝土)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谈公告
竞谈编号:CR22G-TKGS-WZ-2022-01-05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竞谈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来来源为政府资本、中标资本和社会资本三部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贴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3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铁科高速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项目,路线起于方正县会发镇G1011哈同高速(会发互通东侧约2.3k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途经方正县会发镇、延寿县六团镇、延寿镇北,于延寿县西北侧与G333三莫公路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经延寿县延河镇北,终于延寿尚志县界,顺接铁科高速公路延寿尚志界至五常段,其中我项目部施工里程范围K195+000~K245+908,路线长度50.908km。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顶宽26m。
全线共设置跨河桥2316.92米/12座,其中大桥1940.8米/6座;中桥376.1米/6座;主线上跨分离桥951.52米/13座;主线下穿分离桥746.24米/7座;互通内主线桥225.2米/2座;匝道桥128米/1座;天桥1462.5米/14座、通道桥89.04米/2座、涵洞123座,预制梁约1895片,现浇梁1联3×4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新建延寿、延河互通式立交2处,服务区2处(六团、团山),养护工区2处。。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日生产能力300t以上;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9-2021年连续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3年(2019-2021年(要求每年均有))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9-2021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所代理厂商的近3年内(2019-2021年(要求每年均有))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例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票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电汇底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购买联系人邮箱,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申请表、开票信息)。标书购买联系人:曲振威(15611321123邮箱:457140003@qq.com)。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50186715100000740
4.2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电汇,售后不退,本次采购物资包件售价10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置包件款电汇(不接受现金、信汇、个人汇款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和网汇)至上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相关汇款单据或页面内容中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09:30,地点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3标项目经理部。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09:30
6.2开标地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3标项目经理部。
7. 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和CRCC商城(http://www.crccbuy.com)发布。
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按如下金额递交:每包件为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入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开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账 号:23050186715100000740
8.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TJ-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水韵紫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振威
电话:15611321123
电子邮件:457140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