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老师0839-6198567
中标公司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限公司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科摩尔成都)科技有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招标文件编号:XBC磋〔2022〕039号)
二、项目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砖厂北里142号楼1层5112
中标(成交)金额:7.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 |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思政资源库平台配套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天宝、赵松(专家)、李武(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计发基数为成交金额),若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
联系方式:0839-33614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
联系方式:0839-6198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39-3361425
磋性争竞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采购编号:XBC磋〔2022〕039号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四川(广元)件文商
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磋商邀请-4-代理机构廉洁自律书-3-目录2022年07月共同编制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9-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9-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防止规定特定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行为发生,防止泄露标底或透露对供应商的评审有关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或采购单位恶意串通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杜绝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廉洁规定,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规范代理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我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承诺:代理机构廉洁自律书第九章评审方法-42-
1.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五、公司员工不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与供应商不存在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不区别对待供应商,共同维护政府采购环境。四、公司员工不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接受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不与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
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课程建设专项经费8万元。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采购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项目是学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育部办公厅的《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文件要求,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和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等两个内容,其中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是国家级专家按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对学校提供的两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指导,以及对其建设成果进行辐射推广;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是省级以上专家按照省级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对学校提供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指导,以及对其建设成果进行辐射推广。能够有效提升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能力,为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申报成功奠定基础。(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磋商文件自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1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获取: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09:30北京时间)。方式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须将填写完整的《响应单位报名表》及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箱号码:3409341906@qq.com),具体事宜请联系: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座机:0839-6198567)。方式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人:杨老师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65号采购人: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十二、联系方式十一、磋商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电子邮件:3409341906@qq.com联系电话:13709034189联系人:姜先生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9-3361425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07月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
2 |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8万元 |
3 |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8万元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磋商(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采购类别 | 服务 |
8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质性要求) | 否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0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11 | 磋商情况公告 | 磋商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3 | 履约保证金 |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金额:成交金额5%收款单位: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支行银行账号:5100166863705806809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供应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
14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座机:0839-6198567) |
15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座机:0839-6198567) |
16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形式发放。联系人及电话:姜先生,13709034189联系电话:XXX |
17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
18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 系 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709034189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邮政编码:628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9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此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委托协议上的约定金额收取,由采购人支付。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3供应商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天前以书面形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审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结果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3.履行合同本项目采购合同不公告。32.合同公告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本采磋商文件第八章—承诺函)。一、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注: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根据国家目前规定执行。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特别说明: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5.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必须提供)。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2.项目清单本项目是学校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育部办公厅的《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文件要求,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和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等两个内容,其中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是国家级专家按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对学校提供的两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指导,以及对其建设成果进行辐射推广;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是省级以上专家按照省级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对学校提供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指导,以及对其建设成果进行辐射推广。能够有效提升学校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能力,为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省级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申报成功奠定基础。1.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打造 | 门 | 2 | |
2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打造 | 项 | 1 | |
3 | 思政资源库平台配套服务 | 年 | 1 |
(3)合同签订地:采购人所在地;(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帐户名称: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元市分行滨河支行,帐号:51001668637058068090;项目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退还供应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正式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4.商务要求:3.项目要求
第一阶段 |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服务时长: | 不低于1天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导师要求: | 1位评审专家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服务内容: | 1.国家级专家对2个课程建设团队提供的示范课程申报书进行点对点打磨。2.全面审核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帮助挖掘课程负责人和团队的相关成果,提升示范课质量。3.专家以线上视频讲解形式对课程思政建设总体设计情况、课程思政教学实践情况、课程评价与成效、课程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进行打磨。4.课程建设团队提供教学设计案例,每个案例包括具有代表性1节课的完整课程思政教学内容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国家级专家对课程建设团队提供的教学设计案例进行打磨。5.专家针对课程中的一节课教案进行线上点评,提出点评意见。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服务时长: | 不低于0.5天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导师要求: | 1位评审专家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服务内容: | 专家对中心提供的课程思政教学示范研究中心申报书及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指导。1.以批注的形式对中心的“发展定位,育人理念,工作规划,任务职责,运行机制,建设特色”等方面进行指导;2.帮助进一步挖掘中心负责人的相关成果,以及中心人员的研究成果;3.指导中心课程思政在学校、学院、教师不同层面的建设方法路径;4.以批住的形式指导教育者先受教育,主办各种交流活动等方面内容;5.以批注形式指导撰写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
第二阶段 | |||
教师材料完善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时长: | 5日内 |
教师材料完善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内容: | 每门课程团队教师经过专家对示范课材料进行点对点指导后,继续完善打磨教学设计,示范课申报时,一节课的教案,根据专家的修改意见完成示范课申报书1个、教学设计1个及一节课的教案1个。 |
教师材料完善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时长: | 3日内 |
教师材料完善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内容: | 研究中心团队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完善申报书材料 |
第三阶段 |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服务时长: | 不低于1天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导师要求: | 1位评审专家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课 | 服务内容: | 专家对课程教师提供的完善后的申报材料,包括:示范课申报书、教学设计、一节课的教案等进行线上视频会议提升指导。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服务时长: | 不低于1天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导师要求: | 1位评审专家 |
专家指导服务 | 课程思政示范研究中心 | 服务内容: | 专家对研究中心提供的完善后的申报书进行线上视频会议提升指导。 |
思政资源库平台配套服务 | |||
思政资源库平台 | 一、内容查看权益●1.思政元素库可通过伦理教育、专业精神、职业道德、行业精神等分类快速查看元素。可查看免费、会员内容,名称、基本含义、封面图、详情。元素详情包括:适用专业、适用课程、浏览量、详细解释、融入举例(场景名称、场景描述)、相关资源、相关案例、相关教学设计、相关理论研究等。可收藏,可将思政元素分享至钉钉与微信。●2.思政案例库可通过文学、历史学、哲学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教育学类,理学、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艺术学类等分类快速查看思政案例。可查看免费、会员内容,名称、简介、封面图、详情。案例详情包括:适用专业、适用课程、浏览量、案例正文、相关元素、相关资源等。可收藏,可将思政案例分享至钉钉与微信。3.思政资源库可通过基础资源、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课件等分类快速查看思政资源。可查看免费、会员内容,名称、简介、封面图、详情。资源详情包括:适用专业、适用课程、浏览量、相关元素、资源正文、相关思政案例。可下载、收藏,可将思政资源分享至钉钉与微信。★4.思政教学设计库。可通过文学、历史学、哲学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教育学类,理学、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艺术学类等分类快速查看思政教学设计。可查看免费、会员内容,名称、封面图、详情。教学设计详情包括:适用专业、适用课程、浏览量、课程名称、授课对象、授课内容、课时、课程类型、教学目标、融入知识点、融入方式、思政元素、思政资源、思政案例、教学引入、教学展开、教学总结、目标达成检测、教学反思等;可下载,收藏,可将思政教学设计分享至钉钉与微信。5.思政专题库。可通过主题、专题快速查看专题资源、专题案例。可通过专题资源名称/简介、专题案例名称/简介、主题、专题、思政元素、类型等搜索专题资源/案例。★6.示范微课。可通过文学、历史学、哲学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教育学类,理学、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艺术学类等分类快速查看示范微课。可通过示范微课名称、简介、思政元素、专业大类、专业、课程、分类、类型搜索示范微课。可查看免费、会员内容,名称、简介、封面图、详情。示范微课详情包括:适用专业、适用课程、浏览量、相关元素、示范微课正文,相关思政案例。可下载,收藏,可将示范微课分享至钉钉与微信。7.理论研究可通过理论探索、实践创新、改革探索、问题研究、政策文件等分类快速查看理论研究。●8.专业思政教师可根据个人爱好设置常用的1~15个专业,分专业查看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思政元素以及元素相关案例和资源、教学设计、思政案例以及融入思政元素、基础资源内容。9.课程思政教师可根据个人爱好设置常用的1~15个课程,分课程查看课程标准、思政元素以及元素相关案例和资源、教学设计、思政案例以及融入思政元素、基础资源内容。★10.课程思政培训显示平台举办的培训以及培训记录,可报名培训现场聆听专家指导,亦可线上查看培训记录。11.课程思政联盟可查看平台录入的课程联盟,了解联盟概况以及建设情况;12.课程思政大赛可查看平台录入的课程思政大赛,可参与报名上传作品评奖,可查看获奖作品。13.思政课资源可查看碎片化思政课资源。14.课程思政名师可查看课程思政名师以及名师在课程思政施教中的经验。15.课程思政示范中心可查看课程思政示范中心简介以及建设情况。16.课程思政示范课可查看课程思政示范课的申报书与教案。二、内容搜索权益17.思政元素库:可根据输入内容与思政元素名称匹配度、专业大类、专业、课程、类型等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18.思政资源库:可根据输入内容与资源名称、简介的匹配度、专业大类、专业、课程、思政元素、格式(word、PDF、PPT、视频、音频、图片、其他)、类型等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19.思政案例库:可根据搜索内容与思政案例名称、简介的匹配度、专业大类、专业、课程、思政元素、类型等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按发布时间倒序显示推荐的内容。● 20.思政教学设计库:可根据输入内容与教学设计名称匹配度、专业大类、专业、课程、思政元素、类型等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21.理论研究:可根据输入内容与理论研究名称匹配度、思政元素、分类、类型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22.思政专题库:可根据搜索内容与专题资源/案例名称、简介的匹配度、主题、专题、格式(word、PDF、PPT、视频、音频、图片、其他)、类型等搜索。搜索结果可按综合排序、浏览量、发布时间、相关性等规则排序。三、内容创作权益●23.可参与思政元素库建设。可设置元素名称,适用的专业、课程,基本含义,详细解释,融入举例(场景名称、场景描述)等。●24.可参与思政资源库建设。可设置资源名称,适用的专业、课程,相关元素,资源封面,简介,资源内容(插入素材,素材格式支持:文档、视频、音频、图片等)。25.可参与思政案例库建设。案例内容支持富文本编辑,支持插入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可设置案例名称,适用的专业、课程、相关元素、相关资源等。26.可参与思政教学设计库建设。可设置教学设计名称,适用的专业、课程,授课对象,授课内容,课时,课程类型,教学目标,相关元素,融入知识点,融入方式,融入资源,融入案例,教学引入,教学展开,教学总结,目标达成检测,教学反思等 。 |
(2)示范研究中心专家要求国家或者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研究中心负责人或核心团队成员的副教授职称级别以上(含副教授)的专家1名。(1)示范课打造专家要求为有过课程思政丰富培训经验的理论专家;在国家级别各种与课程思政有关刊物上发表过课程思政相关的文章且为国家或者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的副教授职称级别以上(含副教授)的专家1名。6.服务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5.服务期限(4)廉政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廉政协议书。
8.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50%首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50%款项。7.付款方式(4)成交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服务事宜:提供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座机、手机等)。(3)响应供应商对本次项目提供思政资源库平台供2个示范课程团队教师参考学习,提供免费培训,并提供一年使用期。
一、磋商内容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磋商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依据技术服务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即视为达到验收标准。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样例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1、供应商报价。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2.供应商提供本次所有服务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如果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去掉备注而无其他解释性说明,则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备注中的要求)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意:采购人不同意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被授权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项目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承诺函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七)根据采购项目设置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报价函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1份,用于磋商报价。5.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项目报价为________元(大写:)。本项目在采购预算内执行。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五、报价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8.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7.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磋商供应商名称:XXXX。2、此报价表不做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后在报价环节现场填写并递交。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第N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磋商实际情况选择)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1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
大写: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仅限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第XX包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日期:XXXX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第XX包九、商务应答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项目编号:XBC磋〔2022〕039号十一、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第九章评审方法日期: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2.磋商程序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3.综合评分(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XX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20% | 2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 |
2 | 技术服务内容10% | 10分 | 根据磋商文件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带“★”的不允许负偏离。不带“★”“●”的项,响应供应商所投服务的内容完全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得10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有负偏离扣0.25分,扣完为止。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现场演示30% | 30分 | 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自行进行现场软硬件环境的搭建并逐条演示“项目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条款部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30分,每有一项●条款不满足扣5分,扣完为止。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图片、视频、静态页演示无效。 | |
4 | 履约能力30% | 30分 | 1.响应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响应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所投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得5分。(需同时提供同一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和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项或证明文件产品名称不一致视为所提供材料不完整,不得分);4.响应供应商每提供1份2020年1月1日至今全国类似项目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20分。(需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缺一项,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5 | 服务质量保障8% | 8分 | 提供服务实施方案,完全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的得8分;与磋商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 | |
6 | 扶持不发达地区2% | 2分 | 供应商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得2分。(以营业执照上注册地为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表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复印件材料的有效性。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三、转包或分包二、合同期限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xxxx;1、xxxx;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xx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2、xx万元;1、xx万元;(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知识产权……2、xx万元;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1、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十、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广元仲裁委员会仲裁。
3、成交通知书2、项目响应文件1、项目招标文件十四、附件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4、其他
注:以上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商定的合同条款为准。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
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商报
告
采购项目编号:XBC碳[2022]039号
四川·广元市·利州区
2022年8月5日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CS扫描全能王Q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信息职业技术
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碳商,兹邀
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BC碳[2022]039号
二、招标项目: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
设提升项目
三、资金来源:课程建设专项经费
四、采购金额:80000.00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非联合体投标。
CS扫描全能王Q
六、1、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对四川信息职业技
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碳商,本次招
标委托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执行机构)代
理。
2、售(提供)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7-269:00到
2022-8-117:00。
七、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如有)。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碳商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二)评分因素。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科摩尔(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限公司 |
3 | 哈尔滨利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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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标地点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标室(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
2-1-2)(二)碳商小组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了人组成的碳商小组(其中,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评审
专家2人,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上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
评标工作。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8月5日,
在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兴安路54号东冶小区2-1-2(开标
地点)进行了公开开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09:30时,
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开标大会由車释主持,防负责记录。
(四)开标过程中,由各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
行了检查,由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了宣读。
(五)开标过程是否顺利(如不顺利,请陈述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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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正米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天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一)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二)投标人澄清情况
无
(三)有效投标人名单
有效投标人名单 | 有效投标人名单 | 有效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1 | 此京中庆大德子技支有限公司 | 此京中庆大德子技支有限公司 |
2 | 尔滨利学子技痛发有购 | 尔滨利学子技痛发有购 |
3 | 中科摩尔成都)科技有公司 | 中科摩尔成都)科技有公司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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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四)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无效投标人名单 | 无效投标人名单 | 无效投标人名单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1 | ||
2 | ||
3 | ||
4 | ||
5 |
七、报价汇总表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评标结果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北京中唐大德科技有限公司 | 79000.00元 | ||
2 | 中科摩尔(成部)性效有公司 | 中科摩尔(成部)性效有公司 | 79600.00 | |
3 | 68900000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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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碳商小组授标建议
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人名称 | 投标金额 |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设司 | 79000.00226.3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7960000123.9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蓝乐滨的学科技开发罚2a689000020、c0 |
得分
九、碳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
本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杨仰
监督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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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政府采购项目复核报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XBC碳[2022]039号 | XBC碳[2022]039号 | XBC碳[2022]039号 | XBC碳[2022]039号 | XBC碳[2022]039号 | 第()包 |
是( | ||||||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 |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 |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 | 评分分值汇总错误 | |||
评审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 | |
否( |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 |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客观评分不一致( | ||
是否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 是否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 是否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 是( | 是( | ||
否( | 否( | |||||
复核意见 | ||||||
采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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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竞争性碳商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复核意见书
致评审委员会: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我公司落实
专人对你们出具的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
设提升项目评审报告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对评审报告提出点Q异
议:
评审复核人员:畅轩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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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论证意见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XBC碳[2022]039号 | XBC碳[2022]039号 | 第()包 | 第()包 |
第章第节第项 | 第章第节第项 | 理由: | |
否( | 是() | ||
第章第节第项 | 第章第节第项 | 理由: | |
第章第节第项 | 第章第节第项 | 理由: | |
否( | 是() | ||
第章第节第项 | 第章第节第项 | 理由: | |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废标情形
招标文件是否
存在倾向性或
者歧视性
招标文件是
否存在不合
理条款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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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人员签字:碳商小组签字:
9 | S | 4 | c | 乙 | I | |
店十方 | 投标人名称 | |||||
飞上 | 店十方 | 投标人名称 | ||||
41.31 | 4J.cc | 75.44 | 成员1碳商小组 | |||
41.31 | 75:4 | 成员2碳商小组 | ||||
4131 | o.cu | 75:44 | 成员3商小组 | |||
123.p3 | 120.5 | 226.32. |
采购编号:XBC碳[2022】039号采购项目: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分汇总表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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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报价表
第2轮报价/最后报价(根据碳商实际情况选择)
项目编号:XBC碳(2022)03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1 |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79000,00元 |
大写: | 大写: | 大写: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
2、此报价表不做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通过审查后在报价环节现场填写
并递交。
限
碳商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唐方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火籍字或加盖个人名章):tg
日期:2022年8月5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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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碳商记录表
(2022)039号
项目编号:XBC碳参与碳商供应商名称 | n |
碳商内容 | 1服爱期河道守四三广,2政资序平台中菜·耐页摩摩质满足业主学信用需务 |
碳商响应 | wm.8.5 |
备注 |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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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件的承诺书二条规定条法》第二十《政府采购1.提供符合 | 审查内容 | |||||||||||||||
监督人员签字: |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 主:审查内容符合规定的,在相应栏目划“<):不符合规定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 9 | U北源中意大德科技邮限邮 | 购送利学科科技开发办展的 | 中科图上,(15郑)科技如限均 | 投标人名称 | 采购编号:XBC碳[2022]039号2022年8月5日 | 采购项目: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 |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表 | ||||||
1 | 、三证合一2.营业执照 | |||||||||||||||
< | < | 件明材料复印责人身份证人/单位负3.法定代表 | ||||||||||||||
S | < | 印件证明材料复代理人身份理书原件及责人授权代人/单位负4.法定代表 | ||||||||||||||
5.其他 | ||||||||||||||||
出是否通过 | ||||||||||||||||
出是否通过 |
CS扫描全能王Q
监督人员签字:注:审查内容满足要求的,在相应栏目划“<”或者“X”;不满足要求的,在相应的栏目注明原因。是否通过审查在相应栏目划“<”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采购编号:XBC碳[20221039号采购项目: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审查内容2022年8月5日 | 四川鑫百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
审查是否通过 |
投标人名称
a
数量不足的文件正副本
否有投标
评判的影响碳商小组符合招标文件件组成明显不的规定要求,
否有投标文
7
文件的规定,影响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是否有投标文件的
市
商小组评判的识产
<1
“权、报价货币
投标
报价规定的格标底和其他
X4今
文件规定的价
T
否有投标报
奇合招标
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的应答内容是技术、服务
否完全响应
Λ
品
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求,但投标文件未载
约时间、方式、数量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求,但投标文件未载否有招标文件有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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