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19〕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75%:2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于创新驱动的南中高速现代工程品质管理体系研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中高速由主线和万顷沙支线两部分组成,全长约32.4公里,直接连通广州和中山,间接连通深圳。主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新垦镇红江村,接南沙港快速路,经南沙区万顷沙镇,中山市民众镇,终于中山市港口镇新隆村,顺接江中高速公路,并与京港澳高速公路呈十字交叉。主线长约21.562km,全线采用桥梁方案(含主线高架桥,其中主跨大于150m的特大桥2座);设新垦(枢纽)、保家(枢纽、预留)、三丰、民众、岐江新城、新隆(枢纽)互通立交6处。万顷沙支线起于广州市南沙区新垦镇红江村,接南沙港快速路,经万顷沙镇,终于万顷沙海洋特别保护区,接在建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万顷沙支线长约10.836km,均采用桥梁方案;设新垦(枢纽)、万环西路、万顷沙(枢纽)互通3处。全线设1处管理中心、2处养护工区、1处稽查站和1处服务区,按照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要技术指标如下:设计速度:10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主线桥梁宽度35.5m,万顷沙支线桥梁宽度33.5m。
根据《“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2025年,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实现一体化融合发展,智能化、绿色化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显著提升,交通运输发展向世界一流水平迈进。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高速公路建设应该更加注重品质。创新驱动下的现代工程品质管理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的重要载体,对深入实施科技强国、质量强国、交通强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现代工程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绿色设计、智能建造、精益管理的建设管理新模式,优化现代工程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开展基于创新驱动的南中高速现代工程品质管理体系研究势在必行。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止。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里程范围 |
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K0+000至K21+562及支线K0+000至K10+836 |
32.398km |
项目以基于创新驱动的现代工程品质管理体系研究为核心研究内容,拟通过对交通运输部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精神的深入理解以及其他地区和项目成功经验,对现代工程品质管理的内涵进行探析,并结合以创新为驱动的核心机理来构建起整个现代工程品质管理体系框架。在此框架下,将从目标体系、控制体系、保障体系、评估体系与运行机制等五个维度对其进行全方位的深入研究。 1.目标体系部分对工程品质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目标进行梳理; 2.控制体系部分对影响工程品质的关键控制技术进行研究开发; 3.保障体系对组织、管理、文化层面的保障措施进行探讨; 4.评估体系部分对工程品质管理的关键要素进行辨识,并研究提出相应评估方法和工具; 5.运行机制部分则对整个现代工程品质管理体系的创新驱动、评价反馈、持续改进等机制进行进一步挖掘。 注:详细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至附录4。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事业单位除外),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1日00:00-2022年10月27日17:00,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完成上面投标登记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投标登记成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注意事项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楼 。
6.3本项目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纸质投标文件,线下现场递交。
6.4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来制作投标文件。
6.5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一概不接收。
6.6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⑴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智通广场A塔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20-84949980
招标代理: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2号楼
邮 编:511431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20-39185654
邮 箱:GZJZZBDL@163.com
2022年 10 月 20 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pdf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pdf
- 附件4投标文件格式.docx附件4投标文件格式.docx
- 附件3授权证明书.docx附件3授权证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