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86.13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13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招标联系人范虎彪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山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包括国道109、国道 234(门头沟段)、国道108京昆线(门头沟段 )、鲁坨路、斋幽路、妙峰山路、清千路、付马路、双大路、百花山路、斋柏路、斋马路、上燕路、下安路、灵山路、南赵路、上苇甸路、军红路、潭王路旧线、G108辅线、达洪路、三温路、黄岭路、南雁路(门头沟段)、双黄路等25条道路。本次主要内容为: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3建设地点:北京市 门头沟区 区域范围内
2.4合同估算价:861354元
2.5监理服务期限:594日历天
2.6其他说明:本项目施工监理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94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29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具备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单独完成1项(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和1项(含)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
(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与本工程代建单位(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2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综合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 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 010-89151083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9. 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 系 人:范虎彪、汤淑珍
联系电话:010-698289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联 系 人:刘山
联系电话:010-67856833-825
传 真:010-67856871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_招标文件.pdf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函》(京发改(审)〔2023〕3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包括国道109、国道 234(门头沟段)、国道108京昆线(门头沟段 )、鲁坨路、斋幽路、妙峰山路、清千路、付马路、双大路、百花山路、斋柏路、斋马路、上燕路、下安路、灵山路、南赵路、上苇甸路、军红路、潭王路旧线、G108辅线、达洪路、三温路、黄岭路、南雁路(门头沟段)、双黄路等25条道路。本次主要内容为: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范围: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3建设地点:北京市 门头沟区 区域范围内
2.4合同估算价:861354元
2.5监理服务期限:594日历天
2.6其他说明:本项目施工监理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94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29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具备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单独完成1项(含)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和1项(含)以上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
(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从业单位的业绩信息核实,核实无结果或无法核实或核实不符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4)与本工程代建单位(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2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综合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 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 010-89151083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10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开标室
7. 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9. 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10.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 系 人:范虎彪、汤淑珍
联系电话:010-698289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联 系 人:刘山
联系电话:010-67856833-825
传 真:010-67856871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监理_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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