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本项目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金额
2844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本项目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GXQ-ZJBX-202501230047
项目名称: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本项目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项目东临规划路、南至江南路辅道,西临界牌碶河,北临规划河道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413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052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2623 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约 6646 平方米,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 15977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7904 平方米,拟新建档案中心、派出所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预算: 28446万元(项目总投资约 2844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约 26243 万元、土地费用约 2203 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承担本工程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的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00天
质量要求: 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及出具各项成果文件。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49251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20%
价格说明: 1、代理报酬: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25%执行。(采用资格预审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以下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4万元;按上述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费)上述费用包含评标专家费,但不含信息发布费及交易服务费,此费用如发生按规定计取。如根据项目发包情况,受托人多次代理的,分别按上述约定计算费用。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报酬:以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基数,按照《浙江省物价局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下浮 %(中选下浮率)执行,按上述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钢筋及预埋件费用不单独计取。如根据项目发包情况,受托人出具多个控制价报告的,分别按上述约定计算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1-23 14:49 至 2025-01-25 14:4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2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舒桂英
联系电话: 87914991
联系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10楼1017室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GXQ-ZJBX-202501230047
项目名称: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本项目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项目地点: 项目东临规划路、南至江南路辅道,西临界牌碶河,北临规划河道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9413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052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2623 平方米(派出所建筑面积约 6646 平方米,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 15977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7904 平方米,拟新建档案中心、派出所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总预算: 28446万元(项目总投资约 2844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约 26243 万元、土地费用约 2203 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承担本工程货物(厨房设备、密集架、档案数字设备、档案专用设备、智能化硬件、软件、大屏、机房UPS等设备)的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400天
质量要求: 满足合同及甲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及出具各项成果文件。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49251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20%
价格说明: 1、代理报酬: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下浮25%执行。(采用资格预审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且中标价1000万元以下的代理费最高限额为4万元;按上述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费)上述费用包含评标专家费,但不含信息发布费及交易服务费,此费用如发生按规定计取。如根据项目发包情况,受托人多次代理的,分别按上述约定计算费用。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报酬:以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基数,按照《浙江省物价局管理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下浮 %(中选下浮率)执行,按上述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钢筋及预埋件费用不单独计取。如根据项目发包情况,受托人出具多个控制价报告的,分别按上述约定计算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1-23 14:49 至 2025-01-25 14:49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2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项目单位联系人: 舒桂英
联系电话: 87914991
联系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10楼1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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