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5月27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浙江赛本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织助剂项目 | 嘉(平)环建〔2024〕41号 | 2024年5月27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41号赛本达(独山港镇).pdf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