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东莞市虎门中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94168
(三)预算金额:21,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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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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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潘锐棋 0769-38888233
采购单位:东莞市虎门中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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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一)固定服务范 围: 1.解答有关的 法律咨询; 2.协助 制定人力资源规章制 度;为甲方员工、工 伤其他事故的处理提 供司法程序前的处理 建议或意见; 3.应 甲方的要求审查、修 改合同、章程及有关 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 制度; 4.对甲方与 第三方形成的债权、债务签订律师确认 书; 5.应甲方要求 为聘方的活动提供有 关的法律信息; 6. 代为起草甲方发布有 关的声明、公告及信 函等文件; 7.为督 促期限履行义务,对 甲方的债务人出具律 师函; 8.应甲方要 求,协助其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宣传教 育和培育法律人才,建立法律顾问机构。(二)固定服务范围 以外另行收费的法律 服务事项: 1.为甲 方涉及到重大事项的 决策,依法进行论证 出具法律意见书; 2.为甲方与第三方签 订的合同出具律师见 证书; 3.代理甲方 参加诉讼、仲裁及行 政复议活动; 4.参 与甲方重大商务谈 判; 5.代办登记注 册等法律事务; 6. 办理甲方委托的其它 重大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服务 费约21000元/年,委托代理诉讼标准预 算为:(1)案件标 额15万元(含)以 下的预计6000元;(2)案件标额15万 元以上30万元 (含)以下预计 8000元;(3)案 件标额30万元以上 50万元(含)以下 的预计12000元;(4)案件标额50万 元以上的预计 20000元,二审费 用均减半。 | 1 | 21,000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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