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2024年重庆长安汽车5种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含油液的铝屑、含铁铝屑、铸铁屑、钢屑和铝灰渣)处置回收服务商寻源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寻求国内优秀的执行公司进行合作,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要求,现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的5种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含油液的铝屑、含铁铝屑、铸铁屑、钢屑和铝灰渣)处置回收服务商寻源”项目在重庆市范围内进行回收服务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其中一种或多种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处置。
一、   项目概况 :
重庆长安汽车5种废旧物资危险废物(含油液的铝屑、含铁铝屑、铸铁屑、钢屑和铝灰渣)处置回收服务商寻源项目,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为重庆长安汽车处置其中一种或多种废旧物资危险废物。
二、项目介绍:
本公告所称危险废物是指长安生产、研发过程中产生的铝屑、含铁铝屑,代码为900-006-09;钢屑、铸铁屑,代码为900-200-08;铸铁屑,代码为900-006-09;铝灰渣,代码为321-026-48。本公司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在10吨以上。
三、工作内容:
1、负责危废产出收集现场的管理工作,达到危废在静置状态下无滴漏;
2、提供包装袋和废物标签,包括但不限于废物整理及打包;
3、对危险废物及时组织管理、转运(必须使用具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车辆),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及时处置;
4、遵守长安现场管理规定,处置全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处置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规定执行。
5、承揽方在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过程中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对委托方危险废物及时组织转运、贮存和最终利用处置,确保委托方危险废物不超量、不积存,不得影响委托方生产。
★四、供应商报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须是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范围,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2、需持有重庆市(含区县)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政府认定的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或提供与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参与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具有终端利用或处置资质,须提交其与具有终端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的合同,及终端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括技术要求中所需品种。资质至少包含如下一种:900-200-08、900-006-09、321-026-48。
4、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行政处罚(供应商须提供未受过处罚的承诺函,在没有其它确切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以天眼查、企查查为准)
5、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黑名单范围内;
6、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未被长安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上述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含区县)生态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或政府认定的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若为冶炼企业,则提供重庆市(含区县)生态环保局豁免贵司经营相应危险废物的批复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截图(企业管理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各一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例子(若有,涉密信息可隐藏);
(4)若参与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具有终端利用或处置资质,须提交其与具有终端利用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的回收合同和终端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环保行政处罚的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6)提供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明确参加哪一种或多种品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加盖公章原件。
(7)提供承诺函,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安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原件。
五、报名时间
供应商报名时间:2023年6月07日14时00分起至2023年 6月12日14时00分  
六、报名联系人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3-67591673
七、报名方式
1、营业执照(例如:三合一的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征信报告(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下载报告为准)。
3、具有对应品类的危废经营资质或冶炼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若为冶炼企业,则提供相应的环保局豁免经营的批复、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相应截图;若为危废回收公司,提供具有对应品类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或提供与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类)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提供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明确参加哪一种或多种品类危险废物处置并加盖公章。
5、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近三年内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任何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过处罚的承诺函,在没有其它确切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以天眼查、企查查为准)
7、以上要求的相关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以上请在有效报名日期内发送扫描件至邮箱wangxu@changan.com.cn ,邮件名称为:“贵公司名字全称+参与项目名称”,注意留下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