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bz0039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陶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039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FBZ0039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关于“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补疑”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规划方案设计”,请问“规划方案设计”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体现,符合评审标准?
回复:本项目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须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要求提供。同时,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投标文件的内存有限制,合同可提供能够体现评审要素(如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服务范围、中标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关键页面。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 程设计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且拟 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因素进 行综合评价:”以上本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是否可以不限年限?比如项目负责人2019年以前设计过类似公安部项目等大型项目,是否可以做为评审项目?
回复:不可以。
3.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修改为“单个合同中…设计业绩的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若同一个项目,分不同的阶段签订合同,实际上为同一个项目,投标人承担了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视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提供方案、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证明是同一个发包人、同一个项目)。
回复:针对上述情况,若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方案、施工图阶段对应的合同关键页(证明是同一个发包人、同一个项目),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 P64页,有关“商务部分标准中一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评审标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1)因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投标文件的内存有限制,部分业绩(例如EPC项目)合同全本有几百页,占用容量大,请问是否提供能够体现评审要素(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身份、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面,即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对应的合同中没有列明团队人员,获奖证明文件中无法体现获奖人员的职务,拟任项目负责人在获奖文件的获奖人员中排序前3位,是否可视为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
回复:(1)考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对投标文件的内存有限制,合同可提供能够体现评审要素(如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服务范围、中标人员名单、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关键页面。
(2)若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对应的合同中无法体现获奖人员的职务,可另行提供审图合格证证明该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或提供经合同甲方单位盖章确认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但投标人须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如中标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5.“环艺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或“艺术设计”或“建筑学”专业是否符合装饰相关专业?如果不符合请明确相关的专业。
回复:以上专业符合装饰相关专业。
6.装饰相关专业是否可以用毕业证体现专业?因我公司职称证体现的专业均是“工程”,是否可以符合评审要求?
回复:装饰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的“装饰相关专业”,如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其专业的,另须提供能够反映其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7.招标文件 P64页,有关“商务部分标准中一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评审标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项目(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和颁奖文件等资料。请问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无法体现建筑专业负责人姓名,能否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上面有建筑专业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工程名称等信息,投标人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是否认可?
回复:不认可。
8.请问在“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的“投标函”中是否需要填写本次投标的具体报价总金额?还是仅需在制作软件的投标总报价中输入本次投标的具体报价总金额?
回复: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组成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作为评审依据,最终评审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报价为准。本项目为定价招标,“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无须填写,响应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即可。
9.请问本次招投标方式采用电子标,是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回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上传授权委托书,只需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
10.招标文件澄清中提及“服务内容至少包含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此处“规划方案设计”是否可以理解成“方案设计”?
回复:此处的规划方案设计仅指方案设计,本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第57问已回复明确,请投标人仔细查看本项目的所有补疑文件。
11.若提供的项目业绩合同中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明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予以认可,满足要求?
回复:认可。
1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第三次工程补图中所提供的“范围0301.dwg”文件,相较于控规图则缺少轨道8号线严格控制区线与轨道8号线影响控制区线。
回复:红线范围以“范围0301”图纸为准,其他信息参考控规内容。
13.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第三次工程补图中《(2024.2.5-建议书)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其63页中提及“620个车位全部设于地下,按40平方米/车位计算,需建设地下车库面积为24800平方米。”,而其113页中提及“项目设置地面大型停车位、小型停车位若干,场地为植草砖。”应以哪条为准。
回复:项目建议书内容可作为参考,地面和地下停车位配比需符合合肥市相关导则。
14.联合体协议书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先加盖鲜章再加盖电子章还是只需加盖电子章就可以。
回复:加盖电子章即可。
1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是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就可以还是需要联合体各方都提供。
回复: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由联合体成员方分别填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可以仅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6.加密后投标文件上传大小上限是多少兆。
回复:加密后投标文件大小上限为200兆。
17.投标文件中资信部分与技术部分字体是否有要求。
回复:字体无要求。
18.什么时间交定标阶段设计成果,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去现场,若需要去现场,授权委托人是否需要携带社保或其他哪些材料。
回复:定标时间及相关要求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19.项目负责人荣誉部分,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姓名,提供合同和业主方出具的证明函是否可行。
回复:针对上述情况,投标人可以另行提供合同甲方单位盖章确认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专业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但投标人须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如中标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1号、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0551-6286347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3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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