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第一医院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市场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泉州市第一医院近期拟采购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现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2、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接受招标人转诊的各项产前筛查标本、产前诊断患者、疑难病例、其他遗传病例等,完成相关检查诊断和遗传咨询,协助招标人对产前筛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对阳性病例进行100%追踪管理,对疑难产前诊断病例进行专家组会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产前诊断技术综合实力,应定期依据当时法律法规对招标单位产前筛查进行质控,现行质控标准参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妇幼〔2023〕5 号文。
2、投标单位需具有福建省卫健主管部门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无效。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人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起7个日历日;
1、潜在投标人应和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我院基本情况及需求,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资质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黄佳敏 联系电话: 059528120092。
七、供应商认为询价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22277714。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费用明细
附件2:询价目录一览表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一医院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2、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接受招标人转诊的各项产前筛查标本、产前诊断患者、疑难病例、其他遗传病例等,完成相关检查诊断和遗传咨询,协助招标人对产前筛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对阳性病例进行100%追踪管理,对疑难产前诊断病例进行专家组会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产前诊断技术综合实力,应定期依据当时法律法规对招标单位产前筛查进行质控,现行质控标准参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产前筛查(诊断)工作质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妇幼〔2023〕5 号文。
2、投标单位需具有福建省卫健主管部门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资质。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无效。如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人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起7个日历日;
1、潜在投标人应和招标人充分沟通,了解我院基本情况及需求,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资质证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人:黄佳敏 联系电话: 059528120092。
七、供应商认为询价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22277714。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3年6月8日
附件1:费用明细
序号 | 检查项目名称 | 收取病人费用 | 报价(投标人按折扣率报价) |
1 | 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 | 1260元/人次 |
附件2:询价目录一览表
序号 | 拟招标项目 | 项目需求 |
1 | 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 1、确保产前筛查及诊断服务符合国家、省级质量控制标准。对招标人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对招标人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招标人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2、投标单位接受招标人转诊需要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孕妇和符合质量要求的标本,负责相应检测,出具相关报告,并对筛查及诊断的问题进行解释及相应的报告解读。对招标人开具转诊单孕妇的给予优先安排遗传咨询及相关医技检查;对疑似复杂异常妊娠病例,定期进行专家组讨论,对给予产前诊断异常的孕妇出具医学建议,提供进一步干预措施医疗服务;对异常妊娠孕妇开具疾病证明;对诊断异常并继续妊娠的孕妇进行妊娠结局随访。 3.投标单位根据医学检测能力的发展,适时开展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对招标人进行新技术培训及应用工作。投标时应将检测服务内容及与我单位结算价详细列明。 4.投标单位协助招标人制定产前筛查机构的各项制度。对招标人筛查效果定期进行质控评估,根据评估效果提出调整或改进的建议。 5.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母婴保健及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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