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竞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要求
(1)竞选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中国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法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法人公章]
2.财务要求
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竞标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
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由竞选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若被比选人发现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竞选或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1竞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名) 应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市政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市政专业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②设计团队其他设计人员要求:6人;
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要求:3人;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从业资格1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加盖的单位公章须清晰可见。
(2)竞选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且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6月20日 至 2022年6月23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竞选人应通过“行采家”网上(http://www.gec123.com)获取。
方式或事项:
4.1竞选人应通过“行采家”网上(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竞选人,请于2022年06月20日起-2022年06月23日12:00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不得参与竞标。报名方式为:
4.2.1比选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2潜在竞选人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竞选人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1602626415@qq.com。
4.2.3收款账户:
户 名: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账 号:500114012018000077673
4.3潜在竞选人请在“行采家”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4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6月24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10会议室开标(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南岸行政中心B区3号楼19层)
比选时间: 2022年6月24日 10:00
比选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910会议室开标(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南岸行政中心B区3号楼19层)
1、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姚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0560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南岸行政中心B区3号楼
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阳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260255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14号卓越国虹时代中心2-4-9
项目编号 | TZLCQZB-2022-0609 |
项目名称 | 南岸区路网更新项目(五个工程)设计 |
竞选人名称 | |
税号 | 是否开票:□是 □否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传真 | |
单位地址 |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比选人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023-62905607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南岸行政中心B区3号楼 |
1.1.3 | 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老师 电 话:023-6260255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通江大道214号卓越国虹时代中心2-4-9 |
1.1.4 | 项目名称 | 南岸区路网更新项目(五个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南岸区路网更新项目(五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南岸区上新街和泓南山道路口改造工程、风临路改造、南岸区融侨风临路片区公交站港湾化改造和增设公交站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
1.3.2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中选人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通过审批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成果审批版(含概算),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审批版(含概算)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
1.3.3 | 质量要求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除不低于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比选人的技术要求,还须满足招标深度及施工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合格。 |
1.4.1 |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次竞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要求 (1)竞选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中国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法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选人法人公章] 2.财务要求 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竞标人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竞选截止日竞选资格情况 竞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由竞选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若被比选人发现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竞选或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4.1竞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名) 应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市政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市政专业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②设计团队其他设计人员要求:6人; 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人。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要求:3人; 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从业资格1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 竞标人必须在竞选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及竞标人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备注: (1)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加盖的单位公章须清晰可见。 (2)竞选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且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选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竞选人需现场踏勘的自行组织,踏勘费用和踏勘期间的安全由竞选人自行负责。 |
1.10.1 | 竞选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2.1 | 竞选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参选人在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后,若对本比选文件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请在2022年 06 月 22 日12 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 |
2.2.2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比选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以书面形式在竞选截止时间前发出。 |
2.2.3 | 竞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竞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本表2.2.1条的规定提出。 |
2.2.4 | 比选会时间 | 同比选公告 |
3.1.1 | 构成竞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竞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竞选报价 | 报价方式: 固定费率。按照《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30号文收费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置限价3万元(南岸区上新街和泓南山道路口改造工程、风临路改造、南岸区融侨风临路片区公交站港湾化改造和增设公交站工程)。按照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作为限价计算依据,设计限价下浮率不低于30%,以批复概算工程费作为计算基数,工程复杂等级Ⅱ级,改建工程附加系数1.1。按此计算规则,暂定工程费2425.03万元计算基数计算费用约65.54万元。 结算:按审批后概算工程费金额为计算基数,不论工程费用及其他因数变化,填报费率和各类系数不做调整且结算设计费用不超过设计限价。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固定价报价;设计费以固定费率报价以百分号为单位,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报价内容:比选范围和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现场放样、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根据工程进度及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要求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及相关费用。 竞标人应比选人要求完成的其他设计服务的相关费用。 |
3.2.2 | 付款方式 | 本项结算及支付的签约合同价应扣除暂列金额。 本采购项目无定金。 ① 第一次支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 30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计算合同价的90%; ②第二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发包人按结算价向设计人结清剩余费用; 本工程若因非设计人原因导致需分期分部取得批复或完成施工图的,发包人按上述支付原则支付设计人对应完成部分的设计费。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限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置限价3万元(南岸区上新街和泓南山道路口改造工程、风临路改造、南岸区融侨风临路片区公交站港湾化改造和增设公交站工程)。设计费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 70 %,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65.54万元。竞选人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3.1 | 竞选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提交竞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竞选保证金 | (一)保证金递交 1.竞选人须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于2022年06月23日17:00时前以竞标人的名义通过单位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到招标代理公司所指定的账户。 户 名: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账 号:500114012018000077673 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南岸区路网更新项目(五个工程)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竞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2.成交竞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竞标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件至代购代理机构公司退款。 |
3.4.4 | 其他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 1.竞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竞标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拟中选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违反比选文件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的; 5.因竞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按比选文件规定。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竞选方案 | ■不允许 口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竞选文件应由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竞选人单位公章。否则其竞选文件按否决竞选处理。 |
3.7.4 | 竞选文件份数 | 竞选文件(包括技术部分、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电子版形式(U盘或光盘):包含纸质竞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不分正副本。 注: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
3.7.5 | 装订要求 | 1. 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装订为一册,若文件过厚导致无法装订为一册,可分为多册;技术部分文件单独装订为一册。 2.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 |
4.1.1 | 竞选文件的密封 | 1. 竞选文件袋用 “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袋、 “技术部分”袋以及“竞选文件”大袋。 2. 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U盘或光盘装入“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章。 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章。 4.“竞选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竞选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竞选人单位章,同时“竞选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如果竞选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如竞选文件较厚,或者分册较多,不能装入一个袋中,竞选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竞选文件袋。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竞选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竞选文件 竞选人名称: 竞选人的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竞选文件 地点 | 具体详见比选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竞选 文件 | ■否 口是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竞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具体详见比选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参加开标会议的竞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的人员,授权委托书后附上上述两码截图,加盖竞选人公章。 2. 公布在竞选截止时间前递交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选人是否派人到场; 3. 公布竞选保证金缴纳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竞选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响应文件,其余情况在开标记录中如实记载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 密封情况检查:竞选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5. 开启竞选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6. 当众开标,开启竞选文件并唱标; 7. 竞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等文件上签字确认。 |
6.1.1 | 评选委员会的 组建 | 评选委员会构成:由比选人依法组建。 |
7.1 | 是否授权评选委员会确定中选人 | 口是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1~3名为中选候选人。 |
7.3.1 | 履约保证金 | 1.中选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 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发包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5 %。 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合同签订前。 5.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本合同加盖公章之日起至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现金担保,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无违约,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起28日内无息退还。 (2)保函担保,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无违约,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
8.1 | 重新比选 | 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1.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否决所有竞选人的报价的; 2.经比选,合格的竞选人少于三个,且经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技术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
8.2 |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 重新比选后竞选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选,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竞选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结算方式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固定报价结算。 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类别:建筑、市政、电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其他系数综合调整为1。按审批后概算工程费金额作为计算基数,不论工程费用及其他因数变化,填报费率和各类系数不做调整且结算设计费用不超过限价。 |
10.2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比选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元。 2.比选代理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3.比选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账 号:500114012018000077673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相等的,以“竞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低的优先;“竞标人不良行为信息量化记分”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有利于合同履行的 原则排序。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选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不含竞选函部分)。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选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竞选文件格式(不含竞选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均可。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竞争性比选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竞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竞选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竞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竞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竞选文件格式。) 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35分; ■设计方案35 分; ■2.商务部分 5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2 分;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3 分; 3.投标报价 6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竞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暂定设计费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竞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设计方案总体评审标准 | 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进行评分,若评委对竞标人设计方案评分低于该部分总分的60%的或对个别竞标人设计方案评分畸高(即该评委对设计方案评分的最高分与次高分差额超过该部分总分的10%)的须注明详实理由,设计方案缺项的该项得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竞标人设计方案得分。 设计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设计方案完整性、合规性 | 15 分 评审要点:设计文件是否完整(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优得4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总体设计思路 | 5 分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是否清晰,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要求,与周边路网、管网是否协调、区域内路网的交通组织是否完善等;优得4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设计管理工作 | 5 分 评审要点:设计质量、安全、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及伴随服务措施是否符合竞争性比选规定要求;优得4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5 分 评审要点:对招标项目重难点描述是否准确,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是否提出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优得4分-5分,良得2分-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 |
2.2.4(1) | 技术部分评分(A)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因素 | 进度安排方案(5分) | 进度安排内容需包含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及各阶段工作量。 优(各阶段工作分配合理、时间节点准确、各阶段工作量阐述清楚)得5分; 良(各阶段工作分配较合理、时间节点较准确、各阶段工作量阐述较清楚)得3分; 一般(各阶段工作分配一般、时间节点一般、各阶段工作量阐述一般)得2分; 差(各阶段工作分配差、时间节点差、各阶段工作量阐述差)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历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2 分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每具有1个注册道路工程师执业资格得2 分,最多得 2 分。 竞标人须在竞选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竞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 |||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的资历 | ■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执业资格和职称 | 3 分 ①专业设计负责人:必须是竞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高级及以上■ 市政工程类相关 专业职称,□具有 执业资格并已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得 1 分; ② 设计团队其他 专业人员:必须是竞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 高 级及以上■ 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具有 执业资格,得 1 分;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要求:必须是竞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 市政工程类相关 专业职称,□具有 执业资格并已在竞标人本单位注册,得 1 分; 竞标人须在竞选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拟派设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可以提供学历证书或注册证书)、■注册证(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竞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执业单位的,注册执业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竞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C)标准 | 投标报价(或暂定设计费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4(3)目评审合格的竞标人,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0.5 (0.5~1)分,每减少1%扣 0.3 (0.25~0.5)分,最多扣 5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竞选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目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进行评审。 4.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竞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竞争性比选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5.经评审合格的竞标人按照本章第2.2.2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2.2.4(4)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 7.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3 | 竞标人得分 | 竞标人得分=A+C | |||
3.4 | 评标结果 | 3.4.1除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
比选文件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竞选条件 |
第二章 | 竞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只要有一条不满足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即为否决竞选。 |
第二章 | 竞选报价 | 各竞选人所填报的竞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竞选处理。 |
第二章 | 签字盖章要求 | 按本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执行,否则,按否决竞选处理。 |
第二章 | 竞选保证金 | 按本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执行,否则,按否决竞选处理。 |
第三章 | 初步评审 | 竞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竞选: 竞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比选文件的偏差超出比选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 |
第三章 | 初步评审 | 竞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选作无效竞选处理。 |
第三章 | 初步评审 | 竞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选作否决竞选处理: (1)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竞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恶意低价竞选的 评选委员会发现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竞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竞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竞选作否决竞选处理。 |
第三章 | 详细评审 | 评选委员会发现竞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竞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竞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竞选作否决竞选处理。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1:500地形图 | 1 | 合同签订后 日内 | |
2 | 地勘资料 | 1 | 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 日内 | |
3 | 地块其它各类相关批文 | 1 | ||
4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8 | ||
2 | 方案文本 | 8 | ||
3 | 初步设计(含概算) | 8 | ||
4 | 施工图设计 | 8 | ||
5 | 电子光盘 | 8 |
发包人: | 设计人: |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 户 行: 账 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地 址: |
时 间: 年 月 日 | 时 间: 年 月 日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邮 箱 | 联系方式 | 担任职责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竞选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工程项目名称 | 发包人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服务内容 | 服务规模 | 备注 |
序号 | 拟担任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技术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时间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
技术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本项目拟担任职务 | |||
主要工程设计业绩 | |||||
时间 | 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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