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裕安区】【招标公告】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安镇葛大河)【公告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安镇葛大河)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安镇葛大河)已由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裕发改审批备【2021】2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裕安水投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安镇葛大河)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1877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裕安区新安镇境内,主要工程包含新建预制块河道护坡(坡长3.6m,总长3810m)、(坡长3.2m,总长1680m);田间排水涵工程(约30座直径300mm涵管),葛大河进水闸、鲍小堰塘节制闸;机耕桥3座,φ1000过路涵(7座),踏步工程(15处);警示装置(6座)及护坡镇脚软基段基础处理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5286035.56元。
2.7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7 月 18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8 日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陆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7 厅组织开标活动。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裕安区行政中心后东三楼、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大楼11楼 
邮  编:237008   
联系人:王局  
电  话:1396629724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21楼2108室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0564-3318108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0564-3306159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11.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
1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1.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1.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7月 2日17时 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3 年 7月 3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23年7月 18 日 9 时 00 分。
11.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11.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1.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1.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裕安区水体综合治理项目-小型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安镇葛大河)
账号一:
收款人名称: 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87255796640
账号二: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汇入银行名称: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2230210532710000020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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