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35435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穗南明局投批〔202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桥过江桥梁建设工程位于广州南沙新区的明珠湾起步区内,是跨越上横沥水道连接灵山岛与横沥岛的慢行桥梁。桥位位于凤凰二桥以东、明珠湾跨江通道以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灵山岛尖南侧滨水景观带,往南上跨上横沥水道后,接入横沥岛尖北侧滨水景观带,路线全长约 0.5km。是连通并整合灵山岛尖南岸景观带与横沥岛尖北岸景观带,串联自行车道、人行道等完整慢行体系等城市功能的过江桥梁。 桥位所在位置江面宽度约300m,桥长约500m,桥梁通行净宽不小于10m,包含自行车道、人行道等完整慢行体系功能的慢行联通桥及两岸下地坡道。建设内容: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具体项目以控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1)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沙区明珠湾灵山-横沥组团慢行过江桥梁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以区域内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施工合同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以及服务类(检测、监测、水保)等。
(2)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保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类项目计量、变更、结算审核等监理工作。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以及服务类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检测、监测、BIM等服务监理以及水保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和相关审核工作。
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① 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③ 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④ 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⑤ 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招标人保留根据相关依据调整监理范围的权利,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
2.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7.94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并需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含分公司)连续购买的社保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如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提供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测量组别的专业测量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清晰彩色扫描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5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3年 8 月 5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09 时 45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 系 人: 徐工      联系电话:020-390068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435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附件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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