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民卡智能咨询服务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12/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民卡智能咨询服务系统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2020122806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12-28 09:55:41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12-31 09:55:44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项目编号:XYJAZJHZA201200091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民卡智能咨询服务系统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盖章)】 2020 年 12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3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3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就【湖州市人力社保市民卡智能咨询服务系统】项目(项目编号:【XYJAZJHZA201200091】)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结合湖州市民卡工程便民服务需要,围绕打造湖州人社“网购式”服务的改革创新目标,及时完成市民卡智能咨询服务平台部署上线,首批知识点转化入库,向社会公众开放应用。计划在2020年10月底前,智能咨询服务初步覆盖人社全市全领域,通过智能客服解答问题数量占总咨询量的20%以上,有效减轻咨询服务压力,提升人社经办水平。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智能知识库服务、智能问答服务、智能语音服务、智能回访服务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获取地点:湖州市新湖路189号。 2.3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 3.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4时00分]湖州市新湖路189号。 4.供应商注册 4.1供应商须在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4.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 址:湖州市新湖路189号 邮 编:313000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免费注册即可查看@189.cn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盖章)】 2020 年 12 月 2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概况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3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函/廉洁承诺书/报价表 应答文件以文本方式递交,正本1份、副本1份,装袋密封,否则将作废选处理。并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文件名字,以及参选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密封签字或盖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均可)及标项名称。 4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30】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报价具体要求 【在项目限价以内】 5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纸质现场递交】 6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1年 1 月 4 日 14 点 00 分 地点: 湖州市新湖路189号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 月 4 日 14 点 30 分 地点:湖州市新湖路189号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托方(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 2.2技术服务期限:[ ]。 2.3技术服务进度:[ ]。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 3.2提供工作条件:[ ]。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2)分期支付 甲方分[ ]期,分别于[ ]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 ]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除另有约定外,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5.6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乙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 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9.3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1.2地点和方式:[ ]。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 第十七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7.3技术评价报告:[ ]。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17.6其他:[ ]。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8.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8.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8.8.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18.8.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8.8.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 供应商廉洁承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在签订和履行《 》(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二、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 三、在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贵公司工作人员; 不到贵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四、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五、除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贵公司、贵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贵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六、不以任何方式与贵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贵公司工作人员,为我公司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除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外,我公司应当督促并保证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上述承诺中的任一行为。 八、自觉开展监督和接受监督,如发现双方有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可向贵公司监察部门举报,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我公司保证以上承诺真实有效,若我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愿意视情节轻重接受相应处罚,包括赔偿经济损失、撤换相关工作人员、终止合同、停止邀请其参加贵公司其他项目投标 1 至 3 年等。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序号 服务项 服务内容 1 智能知识库服务 智能知识库要求在12345咨询平台的基础上,建成人力社保部门对外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典型案例等信息的主要资源库。 智能知识库使用省信访局已建成的全省统一知识库,录入人社知识点,为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知识快速、准确、方便查找提供数据支持,为智能问答提供数据支撑; 12345工作人员负责指导人社工作人员录入知识点,并完成知识点录入审核。 服务期一年。 2 智能问答服务 智能问答系统要求基于智能语义理解技术提供咨询服务,具有语义分析、上下文推理等能力,能够实现流畅的会话,适用于网页、微信、APP等各类在线互动服务领域。满足智能问答库对外提供各种形式服务能力输出的要求。包括一问一答式的交互,答案结果的推送,热点问题的引导和自学习等能力; 智能问答服务使用省信访局已建成的智能问答系统,12345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日志分析、提出知识点录入要求并落实知识点根据智能问答系统要求的录入审核工作。 服务期一年。 3 智能语音服务 在12345及12333电话人工受理的基础上,增加智能语音交互功能。通过自助语音导航服务系统的建立,打造智能语音门户,扁平化现有业务菜单,分流一部分人工坐席的压力,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自助语音服务。 实现基于语音的人机交互应用,其交互流程如图所示。用户的呼入语音先通过ASR语音转写服务转换为文本,对语音做自然语言理解,通过对话管理,返回答案文本结果,然后再调用TTS服务合成为自然语音,返回给用户。整个过程无缝衔接,用户感觉到的完全是自然语音对话交互。 意图识别正确并答复的用户问法/业务覆盖的用户问法要求>85%。 服务期一年。 4 智能回访服务 智能回访功能要求集成智能机器人的外呼功能,可根据需要与业务系统对接自动获取办件信息,通过12345或12333电话外呼的方式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自动记录回访结果,可用于向特定群体发布的人社通知; 智能外呼机器人是具备呼出能力的智能语音机器人系统,能够根据业务方需求,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对指定的用户发起主动外呼任务。在外呼过程中,结合运用ASR、TTS语音引擎和机器人NLP能力,能够实现包含外呼推送、外呼主动营销和服务通知在内的各种复杂场景的外呼智能问答任务,同时还支持将外呼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和数据回流到业务系统,形成统计数据和日志。服务期一年。 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函 二、廉洁承诺书 三、报价表 一、应答函 应答函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如确定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二、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3.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4.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 5.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6.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7.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8.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三、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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