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一食堂)合同公告
金额
181.0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20700102
预算金额181.0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207001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一食堂)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207001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直大院机关一二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一食堂) 餐饮服务原合同金额6541701元/年*3年*10%=1962510.3元。拟补充2022.2.8——2022.5.20期间共101天的金额,1810169.32元,未超3年总金额的10%。11810169.32
 合计金额小写: 1810169.32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壹万零壹佰陆拾玖元叁角贰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甲方职工食堂的制作供应服务(约4000人)、接待服务、净菜供应、膳食管理等服务(不包括物品采购)。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2-09 —— 2022-05-2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市直机关一食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甲方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基本要求如下:1、食堂基本用餐服务:①早餐约2000人左右就餐,提供营养可口的食品、保证30个品种以上(面点、稀饭、豆浆、油条等)。②中餐2000人左右就餐,套餐提供不少于6荤3素1汤及米饭,面粉区提供6个以上品种盖码饭、6个以上品种炒粉炒面和汤粉汤面、4个以上品种煲仔饭。③晚餐约500人左右就餐,套餐提供4荤2素1汤米饭、果汁。2、自选用餐服务:中餐600人左右,提供不少于8荤4素1汤2水果米饭。3、自助用餐服务:干职工自助中餐400人左右,提供不少于6荤4素1汤2水果2凉菜2主食2饮料;领导自助用餐服务:早、中、晚餐30人左右,提供不少于6荤4素1汤2水果2凉菜2主食2饮料。4、盒饭送餐服务:中、晚餐送餐,提供不少于2个档次的盒饭(10元,2荤2素1汤;20元,两荤两素1汤1水果)。5、包厢用餐服务:中、晚餐随时接待会议用餐、公务接待用餐(要求三星级以上接特标准),用餐以本地菜系为主,用餐标准由甲方制定,乙方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6、食堂全年不停餐,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开放窗口数量。7、按甲方要求制作主副食品、糕点、净菜、凉菜、卤菜、半成品菜等各十个左右品种供食堂自制食品专售区外卖。8、乙方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五个品种以上),按甲方经济目标要求核算并帮助甲方控制好用餐成本。9、由乙方提出原材料申购清单,甲方负责采购并送到食堂,甲乙方共同接收。10、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等用餐场所及用具,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人为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属自然损耗、甲方职工损坏、来宾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第二天内对上述损坏物品如实申报甲方审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514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12,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514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12,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5141.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12,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744.0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64,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栖凤路支行(长沙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2857349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一、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按甲方服务要求合理配置项目经理、助理兼质量监控、专业厨师、白案师、主管、仓管、包厢服务员、食堂服务员、水电维修及安全专员等服务队伍。2、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有效饮食行业健康证。

3、项目经理、助理等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星级酒店或星级餐馆职业经理人资质或三年以上相应职位实践工作经验;楼面主管、领班必须有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包厢专职服务员必须有星级酒店服务经验;厨师长、包厢厨师、面点师等人员必须具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厨师、面点师等级技能资格证书(其中必须持有湘菜厨师证2名,粤菜厨师证件1名)。

4、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

5、所有人员的驻场工作地点必须服从甲方的分配并满足项目的整体服务要求,如却因工作原因乙方建议进行人员岗位调整,需经甲方同意认可。

6、食堂对外公务接待任务,乙方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

7、甲方对乙方所聘所有人员进行政审过程中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另派人员接替其工作,直至甲方认为满意为止。

8、乙方所聘员工要求女职工法定年龄55周岁以下,男职工法定年龄6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超龄人员需经甲方认可)。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乙方职工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2、乙方应了解乙方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甲方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人员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4、乙方职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食堂日常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整改。

5、乙方职工的居住(含寝具、住宿等)、交通等生活事宜,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可视情况予以适当支持。

6、乙方职工应相对稳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主要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甲方意见。甲方认为其能力不行需进行调换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换。

7、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应标时提交管理组织架构图、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表、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和流程、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现场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员工考勤和休假制度、人员更换和调整制度。

8、乙方须自行配备除员工工装以外的劳保用品。员工统一工装由乙方提供选型甲方确认,甲方在运营收益分中予以适当解决费用。

9、乙方应每天组织召开部门早会,每周组织领班级以上管理层工作例会和食堂内部质量检查、每月组织员工技能培训和菜式推新、每季组织员工评先评优和工会活动、每年组织员工总结表彰大会和服务技能大赛。

10、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食堂食材申报、验收、领用与保管工作,杜绝偷盗和丢失等现象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11、乙方需自觉树立节约意识,杜绝食材浪费并合理利用边角余料,同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成本控制。

三、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2、对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4D》、《五常法》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自觉接受市场监督部门和甲方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工作检查、监督。

4、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做好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的处理工作。

5、做好食堂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妈蚁等)。

6、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日常清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系统的安全生产制定,明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严格执行索证索源制度、农药测试、食品留样等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严格上下班员工出入口通道检查,防止食堂食材外携丢失发生。

6、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发生事故因甲方管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年度综合考评。甲方就食堂4D和五常规范管理、环境卫生、菜式品质、安全管控、优质服务、节能降耗、明码标价、品质达标和食堂满意度测评等方面制定机关食堂百分制考核细则,细则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日常考核占分60%,由甲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现场考核评分。年底考核占分40%,由甲方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干职工食堂就餐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分依据。乙方年度综合考评达90分以上(含90分),甲方根据经营收入情况奖励其不超过人员基本工资总额1%;反之,综合考评分80分——84分,处罚扣除不超过人员基本工资总额1%;综合评分85分——89分不予以奖励也不予以处罚。其他方面,食堂收到机关单位书面表扬和个人其他相应表彰的,甲方视情况给予200-2000元/次奖励(不重复计奖):收到热线和书面投诉、各职能部门整改通知的,经查实确系乙方原因且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处以500-2000元/次处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严格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劳务费用,负责提供厨房和餐厅的所需设备、设施、工具、器皿,负责水电气供应,负责职工食堂食材及日杂用品采购和财务管理工作:乙方负责职工食堂食材采购计划申报、与甲方共同验收、领用及保管,负责食堂所有菜式加工、制作和打餐、送餐以及包厢供餐等食堂服务工作。乙方因管理需要投入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乙方自理。

2、甲方制定食堂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

方要主动接受甲方日常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管理。

3、甲方制定食堂窗口销售价格和出售的自制食品价格,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成本

核算。

4、每季度清洗油烟管道、灭四害、及包厢内部清洗桌布、台布费用均由

甲方负责;包厢二楼的花卉植物的摆放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服务团队的组建和管理,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服装及人事、

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乙方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

遇,不得拖欠。乙方员工工装、节假日福利、工会活动经费经甲方批准后在食堂运营收益中适当解决。乙方另行给子的员工评先评优奖励、管理人员年终奖金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

及其他相关费用,定期向甲方报送社保等费用缴纳情况,甲方对乙方员工社保缴纳情况予以监督。如乙方未按要求购买和提供员工社保等情况,其产生的所有劳资纠纷均由乙方全权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因用工不当导致人员伤亡由乙方负全责)。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因场地或

设备原因、盗窃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向相关责任方追责。

7、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根据生产岗位需要、国家有关劳动安全、食药监督、卫生

管理的规定为乙方员工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if !supportLists]8、[endif]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安

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9、乙方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

10、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发生其他应回的事宜。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7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考核奖惩机制。甲方在劳务服务外包经费之外,从食堂经营收益中按照不超过乙方人员基本工资总额3%提取部分收益作为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奖励经费,设立安全、服务、年度综合考评等考核奖项和处罚条款,对乙方进行奖励和处罚。但需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安全考核。全年食堂未发生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奖励不超过人员基本工资总额1%(乙方应提供12月在册员工工资表)。发生一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扣除乙方人员基本工总额2%---5%,直至推出承包。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2月9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杜鹃路99号天骄福邸N单元1703房
法定代理人: 邓和平 法定代理人: 姚兴跃
委托代理人: 黄灿 委托代理人: 李占兵
电话: 0731-88665773 电话: 0731-89705682
传真: 0731-88665718 传真: /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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