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yk[2021]采字071号
预算金额144万元
招标公司晋中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杨淳盛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萍15235440002
中标公司山西晋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7992021CCS00031
二、项目名称: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 市民之家食堂建筑面积约1740㎡(前厅㎡、后厨㎡),一日早午两餐,下午有外卖食品。最大接待容量约400人,如错峰就餐,一天可解决600-800人左右的就餐问题,就餐形式主要采取自助餐模式。投标单位所配备人员主要负责前厅和后厨的生产、安全、卫生、管理、服务。(比如:食品安全、设备水电气暖安全、饭菜制作、生产销售、成本核算、个人和公共卫生、前厅服务和设备维护等等。) | 1 | 项 | / | 最终报价:1435000(元) | 山西晋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张庆乡怀仁村 | 91140700MA0GR0UH9K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 市民之家食堂建筑面积约1740㎡(前厅㎡、后厨㎡),一日早午两餐,下午有外卖食品。最大接待容量约400人,如错峰就餐,一天可解决600-800人左右的就餐问题,就餐形式主要采取自助餐模式。投标单位所配备人员主要负责前厅和后厨的生产、安全、卫生、管理、服务。(比如:食品安全、设备水电气暖安全、饭菜制作、生产销售、成本核算、个人和公共卫生、前厅服务和设备维护等等。) | 符合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颖雯,张玉兰,眭亥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4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榆次区新华街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淳盛
项目联系方式:0354-263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李丹萍
项目联系方式:1523544000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doc磋商文件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doc
298.3K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SXYK[2021]采字071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01
第二部分 前附表…………………………………………………………………………0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06
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27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31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七部分 附件……………………………………………………………………………47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K[2021]采字071号
项目名称: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000元
最高限价:1440000元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提交
电子报价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报价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2楼会议室(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纸质响应文件请在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2楼会议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54-2638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4-24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4-2429888
注:1、报名供应商需到“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库”内的“注册信息维护”中自主备案。
2、注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咨询: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 联系人:九鼎客服 联系电话:400-881-7190
3、由于疫情影响,磋商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支付宝”上绿色健康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第二部分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项目名称 |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 |
采购内容 | 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 |
服务期限 | 一年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预算金额 | 1440000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 |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25000元(不超过预算金额的2%) 递交时间:2021年9 月15日17时00分前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招标项目及包数,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写全时请使用表达清晰明确的简写)。 形 式:公户对公户形式,以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收款单位: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61103010300000145303 行 号:402175000163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相应款项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 |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 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 |
供应商替代方案 | 不允许供应商有替代方案 |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 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 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2楼会议室 3.时 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 | |
辅助纸质版 | *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U盘,不退),文档格式DOC、DOCX或PDF |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 地 点: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德国小镇5号商铺2楼会议室(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五.磋商程序” |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54-2429888 | |
公告媒体 |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 | |
其他要求 | 1.由于疫情影响,磋商当日各供应商仅允许委派1名授权代表进入开标场所,委派代表需出示“行程码”方可进入开标场所,未佩戴口罩者、经测温发热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者禁止入场,请充分考虑委派人员。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参与项目供应商须到场并自备电脑、CA等电子投标使用必要设备。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供应商”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响应。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磋商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草案;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附件。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此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或组织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进行或召开,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人在组织磋商现场对采购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
(1)商务部分: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多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无违法记录声明;
近三年以来签署的同类型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履历表;
服务人员情况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响应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整体服务方案;
*项目实施人员配置;
*服务目标及其他承诺;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金额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的方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账户进行交纳。
收款单位: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61103010300000145303
行 号:402175000163
(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将加盖公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入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保证金将按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待签订成交合同并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8.5 报价
(1)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元)。
(2)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费用的总和。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响应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宣布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应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逐页加盖公章。
11.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5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6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1.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加密、修改、提交
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提供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软件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允许供应商多次提交响应文件,每次提交将覆盖上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截止后传输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12.2纸质版响应文件的份数、密封等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须于 2021 年 9 月16 日 15 时00分前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在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15.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或监督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单位代表1人。
17.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磋商)
17.1资格性审查
名称 | 评审因素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凭证 4、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 5、磋商截止日期前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据 6、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7、无违法记录声明 8、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有效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如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清晰的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无效。
17.2符合性审查
名称 | 评审因素 |
符合性审查 | 响应文件装订、正副本份数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字迹清晰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的规定 投标项目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响应文件中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与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合同条款要求无重大偏离的)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服务范围、标准、方案、响应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如有);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7.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技术、服务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服务方案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将拟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案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商务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提供的服务时间、内容、业绩、信誉、服务响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3)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7.6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磋商情况,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技术服务、商务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承诺,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18.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
18.2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
18.3最后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8.4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9.报价的澄清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2.综合评审
2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做为中标保证。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方案、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2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项 | 评审内容 | 满分值 | |
商务因素 (30分) | 近三年 业绩 | 每承担过一项同类项目计3分,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以合同复印件为依据,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15分 |
商务因素 (30分) | 答辩 | 1.对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措施进行叙述(1分); 2.响应人对本项目投入的人员优势进行叙述(1分); 3.响应人对本公司企业情况进行叙述(1分); 4.对本项目采用的创新服务方案及其他承诺(延伸服务)(2分) | 5分 |
商务因素 (30分) | 项目负责人 | 准确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5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证明该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 5分 |
商务因素 (30分) | 人员配备 | 拟投入专职管理人及其餐饮服务人员情况(0-5分) 是否提交了提供服务所需人员配置、能够胜任服务工作,根据响应程度计分。 | 5分 |
技术因素 (55分) | A、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从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10分) B、针对食堂饭菜质量、饭菜品种方案。从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C、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根据其合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综合评价(如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0-5分) D、针对食堂就餐环境、操作环境管理控制方案。从全面、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E、针对投诉的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管理、应急方案。从全面、科学、合理、严谨、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F、针对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及人员岗位职能、服务范围和人员安排合理性、年龄、职称(上岗证、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及资格证书等)。从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G、针对员工考核、奖惩制度方案。从科学、合理、严谨、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H、根据食堂管理及工作流程。从科学、合理、严谨、可行等方面综合评价(0-5分) | 45分 | |
技术因素 (55分) | 服务承诺 A、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7-10分; B、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4-6分; C、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3分。 | 10分 | |
报价 (15分) | 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
22.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时,执行下述规定:
1)法人营业执照不一致的,响应无效。
23. 确定成交(候选)人
23.1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
23.2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4. 磋商过程保密
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响应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6.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采购,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50万-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等相关费用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成交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违反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 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
33、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4、采购产品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中的产品,并出具节能清单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产品等优先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3期中的产品。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
(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7、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
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8、响应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第四部分 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
2、项目内容:晋中市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3、服务期限:一年
4、服务地点:晋中市市民之家食堂(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299号)
5、采购预算:1440000元整
6、项目概况及服务时间要求
(1)服务项目概况:市民之家食堂建筑面积约1740㎡(前厅㎡、后厨㎡),一日早午两餐,下午有外卖食品。最大接待容量约400人,如错峰就餐,一天可解决600-800人左右的就餐问题,就餐形式主要采取自助餐模式。投标单位所配备人员主要负责前厅和后厨的生产、安全、卫生、管理、服务。(比如:食品安全、设备水电气暖安全、饭菜制作、生产销售、成本核算、个人和公共卫生、前厅服务和设备维护等等。)
(2)时间要求:
A、上班时间:
早上:7:00-9:30 中午:10:00-14:00 晚上:16:00-18:00
另: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开餐,随着就餐人数减少,工作人员可轮流休息。
开餐时间:
早餐:8:10-9:10 午餐:12:00-13:30
下午外卖:16:30-17:30
C、一日二餐预定食谱
早餐:凉菜2种,热菜2种,主食3种,汤2种,鸡蛋。
午餐:凉菜4种(一荤三素),热菜4种(二荤二素),主食3种,副食一种,面卤2-3种,汤1种。
二、服务单位要求
1、资格要求
1)具有多年餐饮加工从业经验,具有餐饮管理服务资格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和违法记录、食品中毒安全事故、无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被取消资格;
4)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的要求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作要求
1)服务单位所配备的人员必须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保障好就餐人员用餐需求;饭菜质量、饭菜品种、饭菜价格及服务水平必须符合我单位规定要求。
2)服务单位所配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我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
3)每天下午16:30-17:30有外卖服务,后厨根据预定品种提供外卖食品。每年节假日期间,比如端午节(粽子)、中秋节(月饼)、春节(烧肉、丸子等),后厨应提供特色食品外卖。
4)职工餐厅每逢节假日时需从菜谱的制定上体现节日的特色,比如元宵节的元宵、冬至的饺子、腊八粥等。
5)服务单位要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并指派专人代表与我单位相关负责人协调处理完成食堂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三、人员岗位配备及要求
(一)后厨人员:16人
1、厨师长(兼炒锅):1人
要求:1)具有技师以上厨师资格证书,业务技术精湛,有厨房管理能力和技巧,有出色的团队建设和领导能力;
2)具备对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厨房设备管理和维护的基础知识;
3)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勇于推陈出新,带领厨师们不断创新菜品。
2、炒菜厨师:2人
要求:1)主锅师傅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副厨师傅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熟悉掌握晋菜烹饪技术,展现地域特色。
3、配菜员:3人
要求:1)熟悉各种食材的特性;
2)熟悉各种菜品的名称及制作方法和特点,把控各种菜品的质量标准;
3)具有审美感,并不断推陈出新,创造新品种、新样式。
4、凉菜师傅:2人
要求:1)主厨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副厨师傅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熟悉掌握各类冷荤凉菜的烹饪制作。
5、面点主厨:1人 面点师傅:3人
要求:1)主厨具有二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副厨师傅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
2)熟悉各种主食、面点(如:糕、饼、面、饺、包)等的制作工艺;
3)懂得管理和存放各种原材料,能充分合理利用各种原材料。
6、洗碗摘菜:4人
要求:吃苦耐劳,干净利落,有责任心和互助精神。
(二)前厅服务人员:9人(前厅经理1人、服务员4人、传菜2人、保洁2人)
1、前厅经理:1人
要求:年龄在40岁以内,具有五年以上餐厅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2、服务员:4人
要求:年龄在18-35岁之间,身高1.6米以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传菜员:2人
要求:年龄在18-25岁之间,身高1.6米以上,男生优先。
4、保洁员:2人
要求:年龄可放宽到40多岁,身高1.55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吃苦耐劳,干净勤快,有团结协作能力。
(三)配备人员要求
1、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长期在岗人数不少于24人,如不达规定人数将酌情扣除服务费用。
2、人员要求: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3、男性不得超过5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
4、所配备人员近三年之内无犯罪记录。
5、我单位有权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和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辞退,对辞退后的空缺岗位服务单位应在最晚一周内配齐。
6.合同签订三个月后(续签的除外),服务单位如需人事变动必须经业务科室同意后方可做出调整,如有培训学习轮岗等,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四、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后,按中标价95%按月支付,中标价5%作为考核费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如考核不合格,将该项考核费用扣除。
2、付款时,服务单位应当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3、不允许投标方成交后将本次磋商合同分包给其他企业履行。
4、服务单位必须给工作人员每年配发至少两套新的工作服(春夏季1套、秋冬季1套),服装款式需经双方商定,如不配发我局将扣留此款自行配发。
5、在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必须为有要求的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等),服务期间或期满后服务单位应将缴纳保险的票据复印件交予我局进行备案,如发现未按要求缴纳保险将扣回保险费用款。
6、本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服务期内如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8、自愿接受甲方制定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第三方服务单位处罚细则(试行)》的考核。如在服务期内,乙方有违反细则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乙方服务经多次协商仍不达标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拟签合同样板
甲 方: 晋中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乙 方:
乙方参加了山西宇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开标室举办的市民之家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并成为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内容的组成不得偏离以下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1、招标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书。
第二条 质量及服务
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
乙方完全按照投标书中的质量要求及服务标准执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四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服务地点
市民之家食堂
第六条 服务验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每月逐项进行考核验收。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按中标价95%按月支付,中标价5%作为考核费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如考核不合格,将该项考核费用扣除。
2、付款时,服务单位应当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
第九条 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按月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拖欠,因不可抗拒原因的推迟除外。
2、甲方对“采购需求计划”中提出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不按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并要求乙方按照条款中规定的事项执行。
3、乙方服务人员因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服务费或无条件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提供的服务人员。
5、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6、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责任与权利
1、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乙方应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完成服务。
3、乙方服务人员需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服务人员如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则制度者(经双方沟通、培训后仍不遵守)、严重工作失职、徇私舞弊行为,甲方可立即通知乙方清退,乙方须在最晚一周内重新安排服务人员。
乙方服务人员因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及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或物品设备赔偿。
乙方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考核,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乙方服务人员须进行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健康体检证明向甲方报备。
7、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经甲乙双方或相关机构认定后,乙方应配合甲方协调解决,并由相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8、乙方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各类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服务期间产生的任何关于工资、福利、各类保险等事宜与甲方无关。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制定的《第三方服务单位管理办法》、《第三方服务单位处罚细则(试行)》的考核。如在服务期内,乙方有违反细则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乙方服务经多次协商仍不达标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局第三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乙方延期服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成交金额的 0.1% 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交违约金的,甲方可在下月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欺诈行为的,须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甲方有权扣除支付的相应金额。
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
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晋中仲裁委会员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 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部分)
供应商: (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响 应 函 (格式)
致: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价:总报价: (大写) (小写);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承诺: 。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响应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承诺详见响应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如若我方成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
所有有关本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竞争性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响应一览表 (格式)
序号 | 项目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报价 | |||
服务 期限 | |||
服务 地点 | |||
服务 承诺 | |||
投标有效期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本响应一览表及响应函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唱标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营业执照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
组织结构代码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
序号 | 用户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
2 | |||||
3 | |||||
... |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
备注:近三年以来签署的同类型项目业绩,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 务 | 职称 | 学历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 业 | |||||||
已 完 成 项 目 情 况 | |||||||
委托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
注:1、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须提供证明该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为劳务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 年龄 | 职务 | 承担工作 |
供应商名称:
注:1、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无违法记录声明
:
本响应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第七部分 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及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代理机构名称)组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有当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的应附在其后,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认定依据。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涉及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
(3)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含养老、医疗、失业)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附件三: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涉及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涉及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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