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县直机关食堂2024年—2027年餐饮制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17.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40124004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2024年—2027年餐饮制作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40124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02 —— 2025-04-01 3.2 履行地点:政务中心食堂(望仙路 598 号) 、政府机关食堂(开元路 39 号) 、第二综合楼食 堂(望仙路 71 号)、原畜牧局食堂(板仓路 323 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项目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考核结果超过两次(含两次)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本项目实行服务全外包的合作模式。乙方负责人员安排、食堂管理服务,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含管理服务费)。 3、甲方将厨房及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要求进行食堂管理,保障就餐人员的餐饮供应与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服务承包费从乙方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计,费用按季度扣款结算,乙方于每季度向甲方提交有效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办理支付上季度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支付。(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集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集中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集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4、其它要求:乙方按季度向甲方缴纳其工作人员伙食费,按620元/天计,天数按法定工作日据实结算。 如因政策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财政预算的统一安排。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栖凤路支行(长沙华逸府餐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60285734987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项目要求: 1、本项目实行服务全外包的合作模式。乙方负责人员安排、食堂管理服务,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含管理服务费)。 2、甲方将厨房及设备、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按要求进行食堂管理,保障就餐人员的餐饮供应与服务。 3、乙方所聘用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的有关规定,其所聘用员工均不与甲方发生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与所聘用员工发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4、乙方应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应依照规定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相应岗位技能培训,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5、乙方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担食堂卫生管理职责。应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6、乙方应建立健全食堂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由专业人员组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并做好室内设施设备的油污日常清洗工作(不含油烟机设备的专业清洗),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乙方须积极配合当地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操作,食品留样样品须保存48小时。 5.2.2服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管理服务、烹饪服务、粉面、包点服务、切配服务、餐线服务、安全管理服务。前厅和后堂工作的员工由乙方负责选派,并经甲方审核。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体检合格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方能上岗,经审查合格确定后的人员除甲方同意外不得随意调换。如在取得健康证后生病,并且病症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3、乙方承担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健康证、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具、清洁耗材、手套、服装、鞋帽、口罩、对讲机、耳机)等费用。如工作中需要增加钟点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配置,聘请钟点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如下: (一)管理服务: 1、至少包含:项目经理、厨师长、前厅经理、仓管、财务、小食堂服务主管。 2、服务内容:做好食堂的全面管理工作,协调内部工作;研究如何提高食品质量,创新的菜色品种;包括现场管理,对餐厅、厨房操作间巡视监督,对部署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要有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应对紧急事件的措施和方案;做好内部员工及事务的协调;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负责接待用餐规范化管理和调配、职工用餐调配;做好与甲方对接,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服务要求:项目经理要求:五官端正,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厨师长要求:有本岗位厨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厨房管理工作经验,懂厨房成本管控;前厅经理要求:五官端正,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仓 管要求:熟练使用电脑,具有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财务要求:熟练使用电脑,认真细致,具有3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3个小食堂服务主管要求:五官端正,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二)烹饪服务: 1、大众烹饪服务: 1.1服务内容:做好厨房的人员管理与业务管理工作;包括厨房的人员调配及协调工作;包括主要烹饪工作,根据海吉星报价单制定菜单,对菜品质量现场把关指导;准确掌握原料存储量,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根据不同季节和需求制定菜单推出新菜;包括厨房卫生工作,抓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督促,严格遵循食品卫生法,处理好原料的采购与储存。 1.2服务要求:有本岗位厨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烹饪工作经验,熟悉地方土菜烹饪。 2.特色烹饪服务: 2.1服务内容:做好特色烹饪工作,制定特色菜单,对特色菜品质量现场把关指导;准确掌握原料存储量;做好厨房卫生工作,抓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督促,严格遵循食品卫生法,处理好原料的采购与储存。 2.2服务要求:有本岗位厨师证,具有5年及以上烹饪工作经验,熟悉地方土菜烹饪。 (三)粉面、包点服务: 1、粉面服务: 服务内容:做好食堂早、中餐粉面档的服务工作;准确掌握原料存储量;负责工作期间厨房卫生工作,抓好食品卫生和个人卫生督促,严格遵循食品卫生法,处理好原料的采购与储存。 2、包点服务: 2.1服务内容:做好日常包点服务工作;针对工作人员的需求进行糕(包)点制作,对早餐的品种进行更换和搭配;配合餐厅人员完成日常就餐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2服务要求:有本岗位证书,至少有一人具有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其他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 (四)切配服务: 服务内容:做好日常切配服务工作;按照当日菜谱,按质按量完成切配任务,并注重刀工质量;把好卫生关,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荤素分开切配,完成切配后及时将操作地点、器械、案板清洗干净,砧板洗净后摆放整齐;配合餐厅人员完成日常就餐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餐线服务: 1、特色档口服务: 服务内容:含特色自选小炒、蒸菜制作及售卖,负责食堂的传菜服务工作;配合餐厅人员完成日常就餐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餐线服务: 服务内容:做好食堂的日常保洁及洗碗工作,负责小食堂的服务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卫生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包厢服务: 3.1服务内容:做好餐厅包厢的服务工作。 3.2服务要求:包厢主管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包厢服务员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1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六)安全管理服务: 1、农残检测服务:做好采样、提取、净化、分析和解读农产品中各类农药残留的数据(农残检测的试剂耗材由甲方负责),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农残限量标准,保证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服务:原材料按不同种类,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干货、调料、各类生鲜原材料,根据原材料保存要求使用不同箱框,进行分区存放。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专职人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承担食堂卫生管理职责。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存档;相关管理制度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3、消防、用电安全管理服务:建立厨房设施设备台账,按设备登记表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按流程进行设备设施维修申报、验收,并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等。定期由专业人员组织员工培训,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并做好室内设施设备的油污日常清洗工作(不含油烟机设备的专业清洗),防止火 灾、用电事故发生。 备注:1、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人员不低于62人(不含钟点工)。其中管理服务人员至少包含6人,大众烹饪服务至少包含7名大锅厨师,特色烹饪服务至少包含5名小锅厨师,粉面服务至少包含1名粉面厨师,切配服务至少包含10名切配师傅,面点服务至少包含5名面点师,特色档口服务至少包含4名传菜服务员,餐线服务(包含服务员、保洁员、洗碗工、包厢服务人员)至少23人,农残检测服务至少包含1名食品检验人员。所有工作人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52周岁。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此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人员配置时,各职位不允许存在相互兼职,要求提供组织架构设置图,如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设置和人数。该项配置可根据甲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3、乙方服务方案应符合行业有关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提供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严禁浪费食材,严禁食品二次加工,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4、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在工作时佩带服务证、穿工作服,并做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5、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提供餐饮服务,注重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 6、职工餐:早、中、晚餐,按周制定菜谱,要求每周菜品基本不重复,根据季节经常增加和变换菜品,经甲方审定后公示执行。 7、供餐方式:每日按时(特殊情况含星期六、日和节假日)提供早餐(7:30-9:00)、午餐(11:50-12:30)、晚餐(17:00-17:30)。菜肴以家常菜为主。厨师要精通地方特色土菜的烹制方法。乙方提供30个拿手菜菜谱,其中包含5个及以上长沙地方特色土菜、5个及以上招牌菜。接待菜价须由甲方审核后实施。法定节假日若安排膳食,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保证提供服务,不增加服务外包费用。 8、乙方每周三拟定下周菜谱(菜品范围不得超出海吉星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乙方每周不少于一次走访市场,了解市场行情,合理制定菜谱。 9、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接待餐工作及单位在餐厅就餐的结算工作,并协助甲方收取各单位用餐账款。 10、对甲方采购的大宗原材料(如米、面、油、肉、酱油、食醋等)等餐厅用品及辅材原料,乙方应协助甲方按照验收、入库、登记、保管、出库、生产加工等流程进行保管使用,如因乙方造成的缺斤短两、食品变质等不良行为一切由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收到甲方采购的食材后,负责分送到政府机关食堂、原畜牧局食堂、第二综合楼食堂(含配送车辆)。 12、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甲方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菜品留样待检等。 13、本项目不得将各项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合同存续期间,若发现有挂靠、转包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况的,扣除本季度服务承包相应费用并且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一是提供用餐服务时,出现3人以上较大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二是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盗窃、火灾等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15、落实好餐厅及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食堂的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其保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16、合同签定后,食堂硬件设备以现状进行移交,双方对配备的设备进行全面清点、登记、办理交付使用手续,乙方必须于食堂设备设施接收时进行全面及仔细的检验,以确保符合食堂日常运营管理的正常要求;服务期间,妥善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在乙方管理期内应做到节水、节电、节能。 17、乙方建立培训机制,提升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制订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开展技能比武不少于1次。 18、乙方进场后,应积极响应甲方其他工作安排。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2.3人员工资要求: 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合同。乙方须按国家规定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同时发放给员工的报酬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由甲方按季度组织验收,费用按季度扣款结算。 2、为激励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团队协作,本项目服务费用实行季度考核(占合同年度金额的90%) +季度绩效考核奖励(占合同年度金额的10%)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发放,考核办法及费用发放标准详见附件《长沙县机关食堂服务考核制度》。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乙方进场前甲方配齐食堂设施设备,负责500元以上的大、中、小型厨房专用设施设备的更换和维修;负责餐厅内的装饰、装修和改造。 (2)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能耗费用。 2、乙方需承担的费用:负责500元(含)以下厨房专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更新添置,并由乙方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报甲方。 3、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承担服务人员的工资、培训、利润、税金工资、福利、保险、健康证、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具、清洁耗材 、手套、服装、鞋帽、口罩、对讲机、耳机)、工作人员食宿费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 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费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意外保险、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工作人员食宿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劳保用品、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乙方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6、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与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定用工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乙方须将签订的用工合同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并视同乙方违约,同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4月2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附件:长沙县机关食堂服务考核制度 为加强县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团队的服务和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县机关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结合机关食堂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管考核要求 后勤保障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合同科学制定监督考核细则, 建立“周巡查、月检查、季考核”的常态考核机制。对照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地对服务团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考核每个季度开展一次, 考核评分作为乙方履行合同和服务费支付的参考依据。 (一)成立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小组。 由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中心 及所保障的服务单位组成, 全面负责监督食堂餐饮服务的日常监管和检查考核。由机关事务中心分管领导任组长, 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具体负责机关食堂日常考核、餐品质量的监管以及服务费、绩效资金发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每季度组织召开餐饮保障单位会议, 及时搜集服务对象对食堂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交流和情况反馈。 2.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 客观分析测评结果, 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3.接受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堂开展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餐饮质量等情况的突击检查与考核,做到立行立改。 4.每月组织召开 1 次以上外包服务单位高层和厨师长等管理人员会议, 听取食堂管理人员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5.指导食堂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 夯实后勤保障实力。 6.督促食堂每周向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报备各用餐点就餐人数。 二、考核范围 1.外包服务单位经营的各机关食堂(暂有政务中心食堂、政府机关食堂、第二综合楼食堂、原畜牧局食堂)内部各项工作。 2.考核方式: 周巡查考核:后勤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每周进行服务现场抽巡查,巡查结果与服务单 位进行现场口头或书面交办,督促整改到位。 月检查汇总 :机关食堂运营管理中心品控办负责开展月 检查汇总, 对机关食堂各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拍成照片公示在工作群内并做说明。质检后形成书 面质检报告,责令整改,由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季检查考核:品控办成员及团队部门负责 人,可视情况邀请后勤保障中心各部门主管共同参加。根据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监管考核评分表内容对 照检查, 并结合日巡查表、月检查汇总以及后勤保障中心各部门主管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计分。考核结 果一式三份, 由后勤保障中心、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上报机关事务中心一份。每季度考核评分作为乙方履行合同和服务费支付的参考依据。 三、考核细则 1.基础管理 组织架构调整或人员增减事先报备, 以不影响经营和服务质量为原则; 建立内部培训机制, 提升 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制订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 2 次,开展技能比武不少于 1 次, 按计划落实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员工签到;自觉维护形象, 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熟练 操作、文明礼貌, 干净整洁,按要求着装; 针对突发事件(水、电、气、消防) 建立应急预案和台账, 并组织培训、演习, 面临突发事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执行后勤保障中心关于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等。 2.菜品和服务质量管理 定期做好新菜品的研发及推出, 并做好记录; 未经后勤保障中心批准不得私自更改菜单; 遵守后 勤保障中心试餐试菜、推新等相关规定; 确保每餐出品安全卫生, 无异物; 根据委托方食堂供餐要求按时定量提供相应服务(含包厢公务接待及盒饭预订、配送)等。 3.经济指标管理 合理制定食堂所需物料采购计划, 控制食堂采购物资成本, 满足生产需求且不浪费; 杜绝不符合 采购要求的原材料入库; 安排专人配合后勤保障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签字认可) ;严格执行后 勤保障中心非食材类采购、领用等相关规定; 并能有效落实相应节能减排措施; 配合甲方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协助甲方保障盈亏平衡等。 4.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原材料按不同种类, 区分常温、冷藏和冷冻, 干货、调料、各类生鲜原材料, 根据原材料保存要 求使用不同箱框, 进行分区存放; 建立厨房设施设备台账, 按设备登记表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按流程进行设备设施维修申报、验收,并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等。 5.清洁卫生管理 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工具即时清理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以供分类使用; 按规范要求处理餐厨 垃圾, 实施垃圾分类; 定时疏通清理排水沟; 仓库货物按标线摆放物品, 每日清点和整理, 保持整洁干净,无安全隐患;按要求进行餐具分类回收,保持收餐台及周围地面干净;各区域垃圾分类准确,无混投现象;垃圾分类台账管理标准、完整、规范;厨余垃圾和泔水走相应的通道定点存放等。 四、考核方案 按季度考核、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季度考核服务费 将全年服务费的 90%按四个季度均分, 季度考核总分为 100 分。根据打分情况, 服务费发放标准如下:
特别说明: 1、季度考核中市监局食堂量化考核评分低于 90 分, 扣除该季度此项对应比例资金, 当季考核为不合格; 2、季度考核中《食堂用餐满意度调查表》满意率在 80%以下,扣除该季度此项对应比例, 当季考核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年度内超过两次(含两次)低于 8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现负面考核清单相应问题则直接进行扣款,与季度考核结果无关。 5、服务外包单位开展特色活动提高厨师团队烹饪水平、服务质量,如举办厨师技能比武活动等特色活动,可在季度考核总分上加 2 分/次。 6、服务外包单位获得服务单位书面表扬,可在季度考核总分上加 2 分/次。 (二)季度绩效考核服务费 为激励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加强团队协作, 从全年服务费中提取 10%作为服务外包团队绩效考 核奖励费用(仅服务外包团队季度考核 90 分以上才能获得) ,每季度一次,绩效考核项目由成本控 制(占 30%)、厨师整体团队综合考核(占 30%)和售卖任务完成度(占 40%)构成,绩效奖励按照考核对应比例发放给团队,团队根据员工绩效进行分配,分配明细上报甲方审核。 四、考核内容 季度考核由《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量化考核评分表》、《食堂日常考核评分表》、《食堂用餐 满意度调查表》、《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小组考核评分表》、《长沙县直机关食堂服务团队考核负面清单》组成,具体见附件 1-附件 5。 季度绩效考核具体见附件 6-附件 7,以上考核细则可由甲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说明 1.因乙方的管理原因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县机关事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由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原则上按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运用, 奖惩比例、数额存在波动区间的及其他未尽事宜, 由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会根据服务公司得分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研究决定。 附件一(市监局提供) :
检查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 附件二: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日常考核评分表
检查人:食堂负责人: 日期: 附件三: 县直机关食堂用餐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四: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小组考核评分表 尊敬的领导: 衷心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您在百忙之中公正、客观地对机关食堂的工作作出评价。
附件五: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服务团队考核负面清单
附件六: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绩效考核奖励细则 为激励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团队协作,在外包服务团队季度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的基础上, 我中心从全年服务费中计提 10%作为服务外包团队绩效考核奖励,每季度考核一次,绩效考核项目由成本控制(占 30%)、厨师整体团队综合考核(占30%)和售卖任务完成度(占 40%)构成,绩效按照考核对应比例发放给团队,团队根 据员工绩效进行分配, 分配明细必须上报甲方审核。具体细则如下:
附件七: 长沙县直机关食堂厨师整体团队考核方案
注: 以上考核细则为服务团队内部自行考核,可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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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附件:投标文件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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