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XQDZC20200414_01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中法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DZC20200414
计划编号:ZCB20200344
甲方: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乙方:黑龙江省海龙宇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已双方根据DZC20200414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期限
服务期(交付使用期): 3年(2019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
(此次报价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一年的服务费;22021年5月1日前续签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第三年的合同。)
2、合同金额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1、运维服务范围要求
运维服务范围要求包括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软件系统类系统维护及应用软件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设备类维护、服务类保障维护
1.软件系统类维护
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司法统计系统、诉讼管理平台、Cocall系统、内网网站、便民自助服务终端、数据传输交换平台、UIM统一认证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语言识别系统、智审软件、文书直报系统、文书纠错软件、0A办公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庭审直播系统、审委会系统等信息化相关软件系统。
2.设备类维护
执行指挥中心硬件设备、诉讼服务大厅硬件设备、科技法庭硬件设备、门禁、监控设备等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日常维护。
3.服务保障类维护
电脑、打印机、电话、内网、外网、会议保障、公众开放日保障、重大活动保障、大要案庭审保障。
4.软件维护类
维护智能生效文书系统、智能资产管理系统、科技法庭管理平台、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我院软件系统日常维护以及后续软件漏洞修复,程序修改,数据库修改,要求软件工程师要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的能力以及后续独立开发软件能力。
2、对运维技术内容的要求: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内容要求包括应用支持和推广、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备份、系统环境、信息化设备类运维、服务类运维、辅助法院信息化工作等。
(1)应用支持和推广服务要求
解决用户使用各应用系统过程中的问题,包括使用指导、账户权限变更、数据修改等;
监控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排查解决故障;
各类应用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巡检;
及时完成应用系统的升级更新部署;
应用系统版本、配置管理等;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2)数据质量管理服务要求
每天进行全市数据一致性的巡检、异常处理;
保障每日数据上报,使数据及时有效报送至高院;
针对数据质量问题,积极反馈至相应审判管理部门,按照质检规则要求修改完善案件管理系统,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3)数据备份服务要求
制定数据备份目标、策略和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数据备份的日常检查、定期巡检;
监控数据存储空间及使用情况;
监控存储备份系统的设备、软件、脚本的运行状态;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4)系统环境运维要求
按要求(如节假日)关闭或启动系统;
系统环境的故障响应、诊断与解决;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5)设备类维护运维要求
制定详细设备台账。
每日进行设备巡检记录设备使用状态包括硬盘使用空间及承载软件状态。
保障科技法庭设备正常开庭并监测设备状态记录。
保障互联网庭审直播设备正常使用。
保障门禁正常使用进行每日巡检并记录。
保障监控点位正常使用每周巡检并记录。
(6)辅助法院信息化服务要求
辅助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故障处理事宜。
3、对运维服务工作的要求
(1)中标方须安排服务人员驻场工作,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的办公区提供5(工作日)×8(小时)运维服务,同时提供7(日)×24(小时)应急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2)驻场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中标方需按甲方规定时间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运维。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元旦等),国家或法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突发安全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如果甲方有具体需要,中标方应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
(3)工作汇报机制。中标方每周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维护总结或报告,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记录、服务周报、服务月报、服务季报、服务年报以及定期工作总结。
(4)运维服务内容。包括审判业务应用系统、公共信息查询、电子法院、科技法庭等运维,具体运维内容参照运维服务清单。
(5)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远程拨号、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6)应急服务。中标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并向甲方提交应急演练报告。并承诺院内服务响应时间为20分钟,常见故障2小时内予以修复,重大故障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予以修复。
(7)中标方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包括网络、安全、系统、数据库、音视频和审判业务等,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8)中标方应为运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中标方所有驻场人员以及公司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对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并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
(2)认真遵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在没有获得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
(6)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7)如发现上述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秘密信息进一步扩散,及时告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的处罚。
(8)保证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该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项目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9)人员离岗时,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对运维服务人员的要求
(1)投标方需派项目经理1名进行全程跟踪处理各项事宜驻场服务、1名客服人员接听并记录电话工单驻场服务、3名软件应用工程师驻场服务、1名服务器交换机硬件工程师驻场服务、2名音视频系统工程师驻场服务、2名日常保障工程师驻场服务、1名安全工程师驻场服务。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软件应用工程师须具备本院现有审判系统(数字法院系统)承建商出具的运维培训上岗证书。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音视频系统工程师须具备本院科技法庭管理平台承建商出具的运维培训上岗证书。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安全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2)常驻工程师中途不经过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人员变更。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技术不合格人员要求投标方必须在3日内进行人员更换如不满足此项条款,采购单位不进行续签合同。
(3)投标方所投本项目全部人员均应签有劳动合同,并接受过投标方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4)投标方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具体要求见下表:
岗位设定岗位职责
软件应用工程师3名1.负责大庆中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办公办案平台、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法官工作平台、信访系统、信息集控系统、科技法庭管理系统等办案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处理全市法院相关工单,一般性工单应在10分钟内处理完成。特殊性工单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成。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处理完成。如无法在响应时间内处理完成应及时报告我院相关领导。时间较长需书面说明情况。
2.需对现有数字法院系统(北京华宇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巡检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3、需要对现有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北京华夏电通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
4、需要对现有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南京通达海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其中涉及沟通承建公司如涉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需要对现有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苏州科达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
服务器交换机硬件工程师1名1.负责大庆中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整体网络线路管理日常维护。
2.对中院25台机房核心网络设备45台用户端网络交换机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实时监控网络流量信息、设备内存和cpu使用率和核心链路使能状态。内外网ip地址合理分配,保障无ip冲突状况。整体把控支持10基层法院网络正常使用。处理网络异常问题。
3.对中院56台各业务服务器和7套存储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为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定期更新服务器补丁,监控硬盘、内存、网络使用率。查抄服务器电源、风扇、健康状态和系统日志。定期备份服务器数据,演练紧急恢复系统预案。安装调试新上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系统服务优化,设置安全策略及相关系统防火墙。
4.保证联通281个和管局10个号码正常通讯。建立通讯台账、号码变更等。服务支持用户电话号码更换房间,维修话机故障,授权号码使用“智能云电话系统”,日常维护智能云电话系统。
5.按照要求对线路进行规划、设计、施加明线、暗线、并且对线路添加备用线用以保证线路坏死无法使用。维护日常内外网网络通常,弱电系统维护与巡检。
6.定期巡检中院305个安防监控点,查看画面清晰度是否正常,监控点镜头方向是否正确,优化监控平台,查阅监控录像时间是否符合标准。监测平台硬件使用率是否超出负载。故障点及时上报维修。针对故障点维修进度进行跟踪并进行记录存档,保证安防监控平台业务正常运行。
音视频系统工程师2名
1、负责中院18个科技法庭及县区法院60个科技法庭日常运维工作。
2.保障法庭设备(1-15法庭、大要案法庭、家事大法庭、互联网法庭共18个法庭庭审主机、书记员电脑、音响、麦克、语音识别、内网交换机、功放设备、显示器分屏到法官原告被告、打印机投影、摄像头等设备正常运行)
3.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准备工作(查询排期、推流)确保直播设备无故障,实时推送直播、关闭直播等问题。
4.远程庭审、提审系统,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实现开庭,保障其正常运行。
5.对中院信息集控平台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障27块执行大屏正常显示、执行终端通讯正常、网络带宽稳定畅通、音视频通道切换流畅正常。同步语音转文字识别准确。
日常保障工程师2名
1.对全院所有电脑进行日常维,护处理干警日常工单。
2.保障省、市、各项视频会议,保障中院视频会议平台正常运行,定期巡检视频会议室,确保音视频、网络运行正常。确保硬件无故障。
3.办公软件安装与维护、安装插件、调整浏览器设置保证正常打开网页内容、调整电脑设置等。
4.对中院26个门禁点进行定期巡检,日常维护维修。
5.保障公众开放日及日常接待参观活动。
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
1.系统上线检测:在用户应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发现系统漏洞、检测软件安全、提出解决方案,帮助解决安全问题。
2.日常巡检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主要针对网络系统进行系统扫描、Web扫描、路径扫描、弱口令、漏洞验证、业务测试等)、风险评估、安全加固等项目。
3.安全巡检,包括安全扫描、漏洞扫描、风险评估等。
4.提供拒绝服务攻击技术支持,应急响应。
5.日常安全预警,每日、每周;
6.安全团队应急响应现场服务(要求当日到达);
7.对院内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应用系统等,重大项目,节日期间安全值守。
客服1名
1.负责接收全市法院软件系统工单硬件工单及时派单给运维工程师。
项目经理1名
1.负责中院运维各项工作跟踪、汇报、处理等。
2.保障各种大型活动召开。
3.完成领导交办日常事务,及时汇报工作进度。
4.按照信息化相关要求带领团队负责开发软件应用系统不进行二次收费。第一批开发智能生效文书系统,资产管理系统。
6、对运维服务文档的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编制、维护和保管各类运维过程文档和系统文档资料,包括资产清单、应用清单、数据清单、系统拓扑图、运维服务技术手册等;
(2)中标方应保存好运维服务过程中各种记录和文档,包括巡检记录、现场服务记录单、用户需求确认单、故障及事故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
(3)中标方应以周为单位总结日常运维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交运维周报,以季度和年为单位全面总结运维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4)运维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专项报告,如故障报告、事故报告、改进建议,中标方应进行规范管理,与其他文档一起向甲方提交。
(5)中标方应使用文档管理工具,安全专业针对运维服务文档进行规范管理。
(二)服务期限: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以半年付款方式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 2020年5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间内结算半年款;
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期间内结算半年款。
第四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编号:DZC20200414
计划编号:ZCB20200344
甲方: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乙方:黑龙江省海龙宇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已双方根据DZC20200414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服务期限
服务期(交付使用期): 3年(2019年5月1日-2022年4月30日)
(此次报价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一年的服务费;22021年5月1日前续签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第三年的合同。)
2、合同金额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续签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 | 请求续签根据DZC20190220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A合同的规定,续签2020年新合同。 | 项 | 1 | 1050000 | 1050000 |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合计 | 壹佰零伍万元整(1050000元) |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1、运维服务范围要求
运维服务范围要求包括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软件系统类系统维护及应用软件运行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设备类维护、服务类保障维护
1.软件系统类维护
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司法统计系统、诉讼管理平台、Cocall系统、内网网站、便民自助服务终端、数据传输交换平台、UIM统一认证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语言识别系统、智审软件、文书直报系统、文书纠错软件、0A办公系统、科技法庭系统、庭审直播系统、审委会系统等信息化相关软件系统。
2.设备类维护
执行指挥中心硬件设备、诉讼服务大厅硬件设备、科技法庭硬件设备、门禁、监控设备等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日常维护。
3.服务保障类维护
电脑、打印机、电话、内网、外网、会议保障、公众开放日保障、重大活动保障、大要案庭审保障。
4.软件维护类
维护智能生效文书系统、智能资产管理系统、科技法庭管理平台、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我院软件系统日常维护以及后续软件漏洞修复,程序修改,数据库修改,要求软件工程师要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的能力以及后续独立开发软件能力。
2、对运维技术内容的要求: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维服务内容要求包括应用支持和推广、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备份、系统环境、信息化设备类运维、服务类运维、辅助法院信息化工作等。
(1)应用支持和推广服务要求
解决用户使用各应用系统过程中的问题,包括使用指导、账户权限变更、数据修改等;
监控各类应用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排查解决故障;
各类应用系统的日常检查、定期巡检;
及时完成应用系统的升级更新部署;
应用系统版本、配置管理等;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2)数据质量管理服务要求
每天进行全市数据一致性的巡检、异常处理;
保障每日数据上报,使数据及时有效报送至高院;
针对数据质量问题,积极反馈至相应审判管理部门,按照质检规则要求修改完善案件管理系统,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3)数据备份服务要求
制定数据备份目标、策略和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数据备份的日常检查、定期巡检;
监控数据存储空间及使用情况;
监控存储备份系统的设备、软件、脚本的运行状态;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4)系统环境运维要求
按要求(如节假日)关闭或启动系统;
系统环境的故障响应、诊断与解决;
定期交付各类服务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总结、专项报告、建议报告等。
(5)设备类维护运维要求
制定详细设备台账。
每日进行设备巡检记录设备使用状态包括硬盘使用空间及承载软件状态。
保障科技法庭设备正常开庭并监测设备状态记录。
保障互联网庭审直播设备正常使用。
保障门禁正常使用进行每日巡检并记录。
保障监控点位正常使用每周巡检并记录。
(6)辅助法院信息化服务要求
辅助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故障处理事宜。
3、对运维服务工作的要求
(1)中标方须安排服务人员驻场工作,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的办公区提供5(工作日)×8(小时)运维服务,同时提供7(日)×24(小时)应急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2)驻场服务工作时间要求。中标方需按甲方规定时间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运维。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春节、元旦等),国家或法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以及突发安全事件期间等特殊时期,如果甲方有具体需要,中标方应安排人员进行驻地值守或为特殊任务加班。
(3)工作汇报机制。中标方每周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维护总结或报告,包括日常巡检及维护记录、服务周报、服务月报、服务季报、服务年报以及定期工作总结。
(4)运维服务内容。包括审判业务应用系统、公共信息查询、电子法院、科技法庭等运维,具体运维内容参照运维服务清单。
(5)服务方式。包括现场服务和远程服务方式,也可以采用电话、远程拨号、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6)应急服务。中标方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并向甲方提交应急演练报告。并承诺院内服务响应时间为20分钟,常见故障2小时内予以修复,重大故障原则上不超过48小时予以修复。
(7)中标方组织内应该具有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和业务专家,包括网络、安全、系统、数据库、音视频和审判业务等,并可以随时为驻场人员提供资深技术支持。
(8)中标方应为运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对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
(1)中标方所有驻场人员以及公司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对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并按照要求与甲方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甲方的网络与信息安全。
(2)认真遵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维公司所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遵守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它各项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定期对运维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管理和思想教育,加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3)对在该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涉及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的资料、文件、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在该项目过程中不去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
(4)任何情况下,不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披露。
(5)在没有获得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
(6)因该项目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上述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须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下的任何时候予以交还,本人不得留有这些文件的任何复制文件。
(7)如发现上述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秘密信息进一步扩散,及时告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部门的处罚。
(8)保证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该项目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秘密信息承担如同项目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9)人员离岗时,对仍具有保密性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5、对运维服务人员的要求
(1)投标方需派项目经理1名进行全程跟踪处理各项事宜驻场服务、1名客服人员接听并记录电话工单驻场服务、3名软件应用工程师驻场服务、1名服务器交换机硬件工程师驻场服务、2名音视频系统工程师驻场服务、2名日常保障工程师驻场服务、1名安全工程师驻场服务。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软件应用工程师须具备本院现有审判系统(数字法院系统)承建商出具的运维培训上岗证书。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音视频系统工程师须具备本院科技法庭管理平台承建商出具的运维培训上岗证书。提供服务时派驻现场的安全工程师须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2)常驻工程师中途不经过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人员变更。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技术不合格人员要求投标方必须在3日内进行人员更换如不满足此项条款,采购单位不进行续签合同。
(3)投标方所投本项目全部人员均应签有劳动合同,并接受过投标方安全保密培训、服务培训和技能培训,没有犯罪或重大失误记录。
(4)投标方须根据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实际需要设定运维服务岗位,选派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驻场服务人员。甲方对运维服务岗位的具体要求见下表:
岗位设定岗位职责
软件应用工程师3名1.负责大庆中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办公办案平台、数字法院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法官工作平台、信访系统、信息集控系统、科技法庭管理系统等办案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处理全市法院相关工单,一般性工单应在10分钟内处理完成。特殊性工单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成。重大问题应在24小时处理完成。如无法在响应时间内处理完成应及时报告我院相关领导。时间较长需书面说明情况。
2.需对现有数字法院系统(北京华宇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巡检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3、需要对现有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北京华夏电通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
4、需要对现有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南京通达海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其中涉及沟通承建公司如涉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需要对现有视频会议管理系统(苏州科达公司承建)进行日常维护漏洞修复,收集我院日常使用需求,软件工程师应具有独立完成此项工作能力,保证与原有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应用系统能正常运行。
服务器交换机硬件工程师1名1.负责大庆中院及全市10家县区法院整体网络线路管理日常维护。
2.对中院25台机房核心网络设备45台用户端网络交换机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实时监控网络流量信息、设备内存和cpu使用率和核心链路使能状态。内外网ip地址合理分配,保障无ip冲突状况。整体把控支持10基层法院网络正常使用。处理网络异常问题。
3.对中院56台各业务服务器和7套存储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为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定期更新服务器补丁,监控硬盘、内存、网络使用率。查抄服务器电源、风扇、健康状态和系统日志。定期备份服务器数据,演练紧急恢复系统预案。安装调试新上架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系统服务优化,设置安全策略及相关系统防火墙。
4.保证联通281个和管局10个号码正常通讯。建立通讯台账、号码变更等。服务支持用户电话号码更换房间,维修话机故障,授权号码使用“智能云电话系统”,日常维护智能云电话系统。
5.按照要求对线路进行规划、设计、施加明线、暗线、并且对线路添加备用线用以保证线路坏死无法使用。维护日常内外网网络通常,弱电系统维护与巡检。
6.定期巡检中院305个安防监控点,查看画面清晰度是否正常,监控点镜头方向是否正确,优化监控平台,查阅监控录像时间是否符合标准。监测平台硬件使用率是否超出负载。故障点及时上报维修。针对故障点维修进度进行跟踪并进行记录存档,保证安防监控平台业务正常运行。
音视频系统工程师2名
1、负责中院18个科技法庭及县区法院60个科技法庭日常运维工作。
2.保障法庭设备(1-15法庭、大要案法庭、家事大法庭、互联网法庭共18个法庭庭审主机、书记员电脑、音响、麦克、语音识别、内网交换机、功放设备、显示器分屏到法官原告被告、打印机投影、摄像头等设备正常运行)
3.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准备工作(查询排期、推流)确保直播设备无故障,实时推送直播、关闭直播等问题。
4.远程庭审、提审系统,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实现开庭,保障其正常运行。
5.对中院信息集控平台运行状况进行监控,保障27块执行大屏正常显示、执行终端通讯正常、网络带宽稳定畅通、音视频通道切换流畅正常。同步语音转文字识别准确。
日常保障工程师2名
1.对全院所有电脑进行日常维,护处理干警日常工单。
2.保障省、市、各项视频会议,保障中院视频会议平台正常运行,定期巡检视频会议室,确保音视频、网络运行正常。确保硬件无故障。
3.办公软件安装与维护、安装插件、调整浏览器设置保证正常打开网页内容、调整电脑设置等。
4.对中院26个门禁点进行定期巡检,日常维护维修。
5.保障公众开放日及日常接待参观活动。
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
1.系统上线检测:在用户应用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发现系统漏洞、检测软件安全、提出解决方案,帮助解决安全问题。
2.日常巡检内容包括安全检查、漏洞扫描、渗透测试(主要针对网络系统进行系统扫描、Web扫描、路径扫描、弱口令、漏洞验证、业务测试等)、风险评估、安全加固等项目。
3.安全巡检,包括安全扫描、漏洞扫描、风险评估等。
4.提供拒绝服务攻击技术支持,应急响应。
5.日常安全预警,每日、每周;
6.安全团队应急响应现场服务(要求当日到达);
7.对院内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应用系统等,重大项目,节日期间安全值守。
客服1名
1.负责接收全市法院软件系统工单硬件工单及时派单给运维工程师。
项目经理1名
1.负责中院运维各项工作跟踪、汇报、处理等。
2.保障各种大型活动召开。
3.完成领导交办日常事务,及时汇报工作进度。
4.按照信息化相关要求带领团队负责开发软件应用系统不进行二次收费。第一批开发智能生效文书系统,资产管理系统。
6、对运维服务文档的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编制、维护和保管各类运维过程文档和系统文档资料,包括资产清单、应用清单、数据清单、系统拓扑图、运维服务技术手册等;
(2)中标方应保存好运维服务过程中各种记录和文档,包括巡检记录、现场服务记录单、用户需求确认单、故障及事故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整理和提交。
(3)中标方应以周为单位总结日常运维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交运维周报,以季度和年为单位全面总结运维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交运维服务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4)运维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专项报告,如故障报告、事故报告、改进建议,中标方应进行规范管理,与其他文档一起向甲方提交。
(5)中标方应使用文档管理工具,安全专业针对运维服务文档进行规范管理。
(二)服务期限: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以半年付款方式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 2020年5月1日-2020年10月31日期间内结算半年款;
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期间内结算半年款。
第四条 验收
(一)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阶段服务或服务期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准备相应资料;
(二)甲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内容对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逐项验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时应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大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乙方:黑龙江省海龙宇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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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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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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