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78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金宇18059876613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危青15359200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8 10:15: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线上投递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开标时间 2024-11-08 10:15: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 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p.X4{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4{font-size:22.0pt;font-weight:bold;}p.X5{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6{text-indent:21.0pt;}span.X6{font-size:10.0p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10.0pt;}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各受邀投标单位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士兰集宏半导体有限公司8英寸SiC功率器件芯片制造生产线项目(一期)主体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海发投备【2024】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士兰集宏半导体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 ,招标人为 厦门士兰集宏半导体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05-12沧江新城片区南海路与南海三路交叉口西北侧H2024G03-G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6300 m²,总建筑面积238309 m²,绿地率12.38%,其中一期建筑面积为185904.60 m²,总投资约 9.2781亿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建设内容为:101#生产厂房、102#动力站、103#CP&FA厂房、104#甲类库、105#资源回收站、106#乙类库、107#硅烷站、108#丙类库、109#废水站、110#门卫、111#食堂及活动中心、112#氢气棚房屋建筑工程及室外连廊、管廊、管架、地下水池等的所有全厂区房建工程(基础工程除外)以及为房建工程配套的一般机电安装工程(含空调、消防系统)、市政工程等。) 。
2)本项目一期建筑面积为:185904.60m²(其中:101#生产厂房97352.61 m²、102#动力站21107.28 m²、103#CP&FA厂房32917.02 m²、104#甲类库950.4 m²、105#资源回收站515.16 m²、106#乙类库3868.04 m²、107#硅烷站464 m²、108#丙类库4527.36 m²、109#废水站8253.67 m²、110#门卫63.6 m²、111#食堂及活动中心15368.65 m²、112#氢气棚516.81 m²)
3) 层数: 101#生产厂房局部地下1层、地上6层、檐口高度32.4m;102#动力站地上3层、檐口高度25.8m;103#CP&FA厂房局部地下1层、地上4层、檐口高度27.9m;104#甲类库地上1层、檐口高度8.3m;105#资源回收站地上1层、檐口高度8.3m;106#乙类库地上3层、檐口高度17.9m;107#硅烷站地上1层、檐口高度7.6m;108#丙类库地上3层、檐口高度24.2m;109#废水站地上3层、檐口高度25.4m;110#门卫地上1层、檐口高度4.8m;111#食堂及活动中心地下1层、地上3层、檐口高度17.1m;112#氢气棚地上1层、檐口高度6.65m
4)余下201#预留厂房1-建筑面积26339 m²,202#预留厂房2-建筑面积26339m²,为二期预留项目。(二期预留项目,不在本期项目建设中。) 其中,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钢结构单跨跨度50.4米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钢结构单跨跨度50.4米,101#生产厂房1-建筑面积97352.61m²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2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5年2月28日主体结构封顶,2025年6月30日工艺设备Move in ,2025年7月30日核心区工艺设备搬入,2025年11月30日完成质量验收,2025年12月31日完成消防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联合体投标:

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3.2本招标项目 接受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18 20:00:00 2024-11-08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1-08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10-25 17:00:00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士兰集宏半导体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雍厝路103号6层之九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liujinyu@silanic.com.cn

电话: 18059876613

传真: 0592-6588966

联系人: 刘金宇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邮编: 361026

电子邮箱: 863357471@qq.com

电话: 15359200688

传真: 0592-6588966

联系人: 危青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2-60596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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