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工程项目ZJ-1标段(HBSJ-202308GL-069001001)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308gl-069001001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工程项目ZJ-1标段(HBSJ-202308GL-069001001)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69001001
1.招标条件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计划,所需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辖的服务区、停车区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共计管辖的144对服务区、停车区及服务期限内新增管辖的服务区、停车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具体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包括: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新建、改建、整体改造项目、养护工程项目、维修改造等服务区(停车区)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决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诉讼及索赔等相关问题的处理和协调以及与招标项目造价管理咨询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ZJ-1标段。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预计为2023年9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日期为2026年2月
合同估算价:6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2日至2023年08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s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子期路交汇处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8层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喻女士
联系人:
冯先生
电话:
027-84666855
电话:
027-836221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89370880@qq.com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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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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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1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ZJ-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等材料彩色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ZJ-1
近5年内独立承担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业绩要求中“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机电、绿化、房建工程等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年份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ZJ-1
项目负责人
1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造价工程师
3
1、中级职称及以上;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参加过的项目业绩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证、造价执业资格证的彩色扫描件。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附项目人员参加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以及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的姓名和职务,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ZJ-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以证明投标人上述相应证书为其有效证书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报价唯一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7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提交了备选投标方案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
9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等材料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承担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2、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或不能全部反映上述指标,需另外附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业绩要求中“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是指“同时涵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机电、绿化、房建工程等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服务工作”。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11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2
 
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3)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造价工程师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1)3名;
(2)中级职称;
(3)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近5年参与过1个高速公路造价咨询项目。
5、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造价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以来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造价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以及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13
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
投标报价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
15
服务期限
投标函中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
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安全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18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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