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雅安市人民医院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等级保护测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等保测评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开发接口开发手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LIS系统OA系统HEPR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门户网站商业安全产品测评信息系统先前的安全测评系统整体测评安全控制测评安全技术物理位置选择通过访谈检查机房物理访问控制主机房机房分区域安全防范能力防盗窃防破坏防火设备介质防盗报警系统预防雷击验收文档防火防水防潮除潮设备水灾机房潮湿防静电温湿度控制机房内的温湿度进行控制电力供应供电线路电磁防护安全计算环境安全通信网络网络架构可信验证机制边界防护安全审计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功能资源的访问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入侵防范提供报警安全装系统服务默认共享高危端口终端接入数据有效性检验已知漏洞防护防恶意代码病毒行为并将其有效阻断安全员计算设备系统引导系统程序配置参数应用程序关键执行环节动态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重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存储鉴别数据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重要配置数据重要视频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重要个人信息数据保密数据备份重要数据本地备份恢复异地实时备份高可用性保证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中心系统管理操作管理操作审计网络的安全配置网络用户权限审计日志网络安全运行系统具有恶意代码防范能力配置信息管理密码算法密钥系统发生的变更进行有效管理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系统软件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审查外包运维服务内容管理渗透测试验证测试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漏洞进行测评漏洞扫描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加固信息系统梳理等级保护测评云安全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测评资格性响应文件XXXXXX商务应答表解决方案测评实施方案测评工具安排方案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应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测评工具仪器8测评涉及到系统安全性项目背景分析重难点分析处置措施设备配备服务响应及保障措施信用融资
金额
41.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8012022000076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雅安市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030777607
中标公司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1.5万元
中标联系人阳欣宏13608201544
公告正文
雅安市人民医院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等级保护测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8012022000076
二、项目名称: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等级保护测评)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长华路19号万科汇智中心30楼 | 415,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久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 | 见磋商文件 | 一年 | 国家现行标准 | 415,000.00 |
罗明超、蒋瑜、张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合理利润加成本以成交金额*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4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联系人:阳欣宏 联系电话:13608201544。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3.监管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262323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
联系方式:028-6138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高新区盛安街401号B座1905-1907号
联系方式:18030777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17-2808166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等级保护测评)磋商文件(2022072502).zip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采购(等级保护测评)磋商文件(2022072502).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png 中小企业.png
磋性争竞雅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等保测评需求项目采购编号:N511801202200007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中国·四川件文商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6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邀请3目录2022年7月共同编制
疫情防控告知书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2第七章评审方法62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8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健康码和体温异常(高于37.3℃)人员禁止入场并隔离上报,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与实际递交响应文件人员不符、应当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而未提供、未佩戴口罩和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者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和入场。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本着对他人负责、对己负责的原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只派1名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并且已完成疫苗接种、通信行程卡(健康码下方小程序输入个人手机号码)、全程佩戴口罩(自备)提前30分钟到场,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登记等疫情排查;入场后排队、就座须保持距离。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南充市以外地区邮寄至南充市内交给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外包装的消毒工作。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149号)要求,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故不建议有前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对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中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者,则立即接受全封闭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自由行动,同时落实7天持续健康监测且不参加聚集活动管理服务措施,故不建议前述地区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人员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各供应商:
3.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2.采购项目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等保测评需求项目。1.采购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雅安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雅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等保测评需求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5万元。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获取时间:以采购公告为准。七、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承诺函;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5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4:00(北京时间)。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5-2225598联系人:朱付先生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城后路358号采购人:雅安市人民医院十二、联系方式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公司邮箱:zhongjiuzb@163.com联系电话:028-61383989联系人:刘先生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雅安市人民医院。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四、响应文件12.1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提供1份,采用U盘制作。18.2其他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成交结果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8.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8.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32.合同公告31.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四章规定的付款方式。36.资金支付35.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材料到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5.验收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十、其他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也可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⑤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承诺函;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参与竞争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以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二、服务内容及要求3.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5万元。2.项目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等保测评需求项目。1.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成雅安市人民医院LIS系统、OA系统、HEPR系统、互联网医院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测评。
本次等级保护测评系统包括:测评对象及范围2.管理安全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1.技术安全性测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测评内容包括技术和管理测评:
⑤GB/T36627-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④GB/T28449-201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③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②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依据标准
经济性和可重用性原则:虽然测评工作不能完全摆脱个人主张或判断,但测评人员应当没有偏见,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测评双方相互认可的测评方案,基于明确定义的测评方式和解释,实施测评活动。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测评原则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公信安[2018]765号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项目具体要求测评所产生的结果应当证明是良好的判断和对测评项的正确理解。测评过程和结果应当服从正确的测评方法以确保其满足了测评项的要求。结果完善性原则:不论谁执行测评,依照同样的要求,使用同样的测评方式,对每个测评实施过程的重复执行应该得到同样的结果。可再现性和可重复性的区别在于,前者与不同测评者测评结果的一致性有关,后者与同一测评者测评结果的一致性有关。可重复性和可再现性原则:基于测评成本和工作复杂性考虑,鼓励测评工作重用以前的测评结果,包括商业安全产品测评结果和信息系统先前的安全测评结果。所有重用的结果,都应基于结果适用于目前的系统,并且能够反映出目前系统的安全状态基础之上。
(1)安全物理环境三、测评要求投标方根据国家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相关法律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系统保护等级开展实施与之相应的检查、访谈、测试工作。系统整体测评涉及到信息系统的整体拓扑、局部结构,也关系到信息系统的具体安全功能实现和安全控制配置,与特定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内容复杂且充满系统个性。因此,全面地给出系统整体测评要求的完整内容、具体实施方法和明确的结果判定方法是很困难的。测评人员应根据特定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标准要求,确定系统整体测评的具体内容,在安全控制测评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安全控制间、层面间以及区域间的相互关联关系,测评安全控制间、层面间和区域间是否存在安全功能上的增强、补充和削弱作用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安全性、不同信息系统之间整体安全性等。对安全控制测评的描述,使用工作单元方式组织。工作单元分为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大类。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五个方面;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五个方面。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测试评估,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控制测评,主要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在信息系统中的实施配置情况;二是系统整体测评,主要测评分析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其中,安全控制测评是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测评的基础。
(4)安全计算环境(3)安全区域边界(2)安全通信网络
(7)安全管理机构(6)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管理中心
(10)安全运维管理(9)安全建设管理(8)安全管理人员